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
目录
正文
第一篇:中止审理申请书
示例1
申请人(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请求事项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的法律事实必须以尚未审结的另案(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应依法中止诉讼。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9月6日公证送达解除了2014年4月 23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诉至渭城区人民发院,要求确认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现该案正在审理之中。现贵院受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另一案尚未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恳请贵院依照民诉法之规定中止本案诉讼。
此致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示例2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中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法庭提交了结婚证,王某某随后以民政局为被告、申请人为第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应裁定中止审理直至行政案件结束后恢复审理。
二、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法庭提交了太国用(2014)第0037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但王某某对该证据复印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拒绝质证,现申请人及代理人均因“纪委办案、无法核实”而无法获取该土地使用证的档案材料,王某某拥有并拒不提供该土地使用证的原件,申请人及代理人均认为从保护王某某与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审理与判决做到不枉不纵、节约司法资源、判决结果于法有据及达到案结事了的终极司法目标,贵院在对上述证据无法核实前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裁定本案中止审理,直至可以核实并核实完毕后恢复审理。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示例3
申请人:
住所:厦门市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中止审理申请人与原告 等(2014)厦民初字第 号纠纷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否承担本案中的还款义务,前提之一便是《借款合同》上加盖的印章是否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上述印章是否系b私自刻制、是否为申请人所实际使用,《借款合同》是否系b冒用申请人名义签署,《借款合同》是否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在泉州***法院 号案件审理之中。
既然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之中,则本案就应当中止审理。
此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第二篇:中止审理申请书
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铅山县港东金钢煤矿,住所地:铅山县港东乡邓村,法定代表人:程雄建,煤矿投资人。
被申请人:严大平,男,1971年8月7日生,身份证号码362324197108071517。联系电话15946856331。
申请事项:申请贵委中止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铅劳人仲[2014]第22号和铅劳人仲[2014]第27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严大平已经于2014年5月12日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申请人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贵委于2014年5月26日向申请人送达了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并定于2014年6月4日开庭审理此两案。 申请人已于2014年5月27日就饶人社伤字[2014]1250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向上饶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现上饶市人民政府已经依法受理,但还未作出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为工伤还没有最终结论。 现特向贵委申请中止审理该两案件,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作出终局裁决时,再恢复审理此两案。恳望贵委依法准许!
此致
铅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铅山县港东金钢煤矿2014年5 月29 日
第三篇: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刘玉军,系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请求:
中止贵院(2014)粤x法民x终字第3xxx号案件审理。
事实与理由:
鉴于该案审理过程中本案被上诉人刘xx提供的经见证的承诺书上非廖xx本人签名、捺指纹,经当事人调取(2xxx)云xx民初字xxx号案卷证据材料之2xxx年6月4号版本的见证书与(2xxx)云法民四初字第xxx号案卷材料之xx年6月4号版本的见证书进行比对:
监证人、xxx、廖xxx等签名、日期书写风格、样式均有较大出入,且见证律师并未亲自组织见证承诺书签名、捺指纹等,理由详见代理词第一大点。加之对于(20xx)云法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是否生效尚有争议等。同时廖xxx生前保存的笔迹及指纹均与承诺书中伪造的签名、指纹不同。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法院查清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2xxx)粤xx法民xx终字第xxx号案件审理。
此致:
第四篇: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
申请书
申请人:高某某,女,生于1956年月日,汉族,章丘市辛寨镇某某村。
申请事项:
请求裁定中止申请人与原告焦某某法定继承权纠纷案
(即2014章民初字第某某某某号)的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高某某与原告焦某某法定继承权纠纷案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某某某由谁监护。现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变更监护权的诉讼。因本案需要以该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现申(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请中止审理,肯请贵院准许。
此致
章丘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引自章丘继承律师网
第五篇:中止审理申请书
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孙绪生,男,1952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建平县富山街道涝泥塘子东组,电话:7411232
申请事项:请求裁定中止对本案的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平县富山街道涝泥塘子东组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目前正在诉讼过程中,为彻底查清本案的事实,正确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合法公正地审理本案,申请人已经通过建平县信访局向建平县土地局提出检举控告,请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查明向申请人承包地内堆放尾矿砂和毛石的行为人,受益人,依法确定责任人。现土地行政部门已经立案受理,正在调查、处理中。
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应该中止对富山街道涝泥塘子东组诉孙绪生关于林地承包权的诉讼。
综上,申请人向贵院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请依法裁定。此致
建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4年 1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