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作文(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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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作文 篇一
小时候,每当我看到表哥写的毛笔字,是那么好看,那么漂亮,就一直缠着爷爷奶奶让我去学毛笔字。
再中班时,我终于如愿以偿了。我第一次上毛笔字课时,经常会为了一个写的很好的字而拍手叫好。随着等级的不断提高,我的字也越写越好。有时,我觉得太累了,便不想继续学下去了,但一看到我写的毛笔字,一想起老师的啧啧赞叹,我又坚持下去,直到现在。
我写毛笔字不仅因为他人的赞叹,而且写毛笔字还可以充实我的课余生活,在双休日,我做完作业,就会不由自主地拿出毛毯、毛笔、墨汁、宣纸,在书房里写。有时一写就是几个小时,甚至忘了吃饭。
以前我写毛笔字从没想到过写毛笔字,还能使铅笔、钢笔字也写好。现在我知道了这一消息,就更加努力地去写。以前一周我智商一节毛笔课,现在我开始上两节课,并且更严格的要求自己,一个字写的不好,我就练。一遍、十遍、二十遍。.。.。.直到写得满意为止。
现在我开始学草书,我更努力了。别的同学从草书的字开始学,而我不,我从草书的笔画开始学,我相信我一定可以攻克草书这一关。
毛笔字就像我生命的一半,我离不开它。我热爱毛笔字就像我热爱我的生命一样。毛笔字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
说到最爱,你们可能会想我所说的最爱是不是指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等。当你们想错了,我所说的最爱其实是食物。
在众多蔬菜中,每一种蔬菜都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青菜,水灵灵惹人爱;高粱举起一排排燃烧的火把,令人垂涎欲滴······而排骨呢,看起来不漂亮,又不显眼,但是我最爱吃排骨。
排骨的形状不一:有的像个扁杆,而有的说扁不扁,说胖不胖。而更奇怪:有的排骨“爸爸”身上还带个“儿子!”排骨“爸爸”的个头大的不得了,大的有一半斤重,而排骨“儿子”最小的还不过与你那那么大呢!
排骨的形状不美观,排骨的夜色谈不上鲜艳——深灰色的外衣还披上一点点白色衬衫,并且还带上油。
排骨味道美,它的吃法有很多,可以煮着吃、蒸着吃,炒着吃、煎着吃等等,而我愿意蒸着吃,它吃起来香极了。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蒸了一盘排骨,我一下子吃了半盘,吃的太饱了,肚子疼了起来······
排骨是人们生活中常吃的蔬菜之一。它物美价廉,适合大众口味,深受百姓们的欢迎,当然也包括我了。
我的最爱作文 篇三
去外婆家的航班是晚上的,每次到达都是深夜,尤其寒冬腊月的夜晚,街上没什么人,寒风无孔不入地灌进衣领,车穿行在斑驳地树影中,路灯孤伶伶地伫立在路的两边,昏黄的光影影绰绰投进车窗,让我想起在家中等待着我的外婆还有她最拿手的馄饨。
“外婆!”“哎呀,终于回来了!“外婆从厨房探出头来,脸上的皱纹拥抱在一起,”快去洗手,馄饨马上就好。“油烟机”轰轰“地响着,屋里腾腾地热气驱散了我周身的寒气。
“来喽!“外婆眼角的鱼尾纹粘在了一起,眼晴里闪烁着期待地光,睫毛快乐地颤抖着,“呐,尝尝外婆的手艺有没有进步。”只见薄如蝉翼的皮包裹着丰富地馅,在浅金色的汤底浸润下,显得晶莹透亮,混着紫菜与虾米的骨汤,香气四溢,让我迫不及待地咬下了第一口:霎时,口腔被青菜的清甜、鸡蛋的醇香和脂渣的香脆填满。
繁复交织的味道,唤醒了童年的记忆:她曾搂着我,大手包小手地教我包馄饨;曾守在锅边一下午,用大棒骨为我熬制馄饨汤底;曾在我回青之即,连夜为我包上一袋又一袋馄饨,让我带回家作早餐吃她的馄饨,伴随着我从天真的小女孩长成比她还高的大姑娘,每逢过年过节,我最最想吃的,最美味的食物,便是外婆包的馄饨,在北方出生长大的我,第一道学会做的食物,不是饺子,而是馄饨。
眼泪在眼眶翻滚了几圈,终于还是落进了汤汁里,我埋头搅动着馄饨。“不好吃?”外婆察觉到我的异样,皱起了眉头。“好吃!外婆的馄饨是我的最爱!”外婆扬起嘴角,开心和满足填满了她脸上的沟壑,仿佛年轻了许多。
我的最爱作文 篇四
在我们校园的丹桂园里有一棵素有“天上的飞碟、地上的蘑菇”之称的桂花树。你看,粗壮的主干撑托起纵横交错的枝条,好像一颗导弹发射时的壮观,直冲天穹,横看竖看、上看下看、直看弯看,又好似一把巨大的伞,不管遇到狂风暴雨,都不肯低头折节。看了后,我不禁赞叹,她五十来岁了是我所见到的桂花树中的一朵奇葩。
校园的桂花树亭亭玉立、四季常绿,课余闲暇时间,我时不时的来到丹桂园,盯着这一“校宝”看不厌,喋喋不休地和同学一起赞美她,赞美那可爱的叶子,叶子上的叶脉有条不絮,有滋有味。有的像竖起叫绝的大拇指,有的像一朵奇异俊美的花,有的像一条倒挂的扁鱼儿,……千姿百态,百看不厌。在这棵“桂花皇”中竟找不到两片相同的叶子,真是大千世界,无所不有!在叶的美奇中,她还很顽强,在去年冬天至春天间,一连二十多天的风雪暴雨中,许多“同伴”都经受不住这恶劣的气候而低下了头,唯独这“桂花皇”仍带着笑容坚强不屈,昂着头与“敌人”博斗抗争,像水倒在鸭子背上一样,羽毛依旧。
每年八月中秋前后,正是桂花皇大显身手时节,一股浓烈的香味冲过阻力,来到教室、来到寝室、来到办公室与我们全校师生一起分享这醉人的香味。我在下课时,情不自禁的来到“桂花皇”下,只见桂花在阳光下,金灿灿、黄澄澄,每朵四个小花瓣小巧玲珑。我看了又看,我笑了又笑,闻了又闻。一眼望去,这些叶子全被它挤了下去。这时节,我们学校的一千多师生浸染在这清香之中,过路行人驻足嗅鼻眯眼欣赏花香之中,连飞禽走兽也时不时的陶醉在幽香之中……
就是这校园的桂花树像一位伟大的慈祥母亲,时刻在守望着成千上百的儿女。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五
有人喜欢酥脆的薯片;有人喜欢晶莹的果冻;有人喜欢香脆的方便面,而我喜欢香脆又好吃的爆米花。
瞧!在我面前的爆米花包装袋一身黄金,显得十分气派。它长20厘米左右,宽大概有10厘米,。正中间有一个小草人,它手里抱着一个超级大的爆米花,仿佛在说:“快来品尝,爆米花很美味的哦!”我忍住了涌到嘴边的口水,又把包装袋翻了个身,它的背面写着生产配料有:玉米、白砂糖……哦,难怪有这么好的味道,原来它包含了这么多种食物的精华呀!在袋子的上端和下端都是齿形的边沿,这是为顾客打开方便设计的,制造商可真是细心啊。
我再也忍不住爆米花香味的诱惑,立刻打开了包装袋,这时,一阵清香从袋子里跑出来,扑入鼻中。我马上拿起一粒爆米花,放入嘴中,细细咀嚼,香、脆、甜,淡淡的香气让人陶醉。
如果我每天都可以吃到香脆的爆米花,那该多好啊,我常常这样想。
我的最爱作文 篇六
婆娑弦上之语,动风云,诉往昔,追溯千年之前的盛世大唐,唯李白这位滴仙之人。在我心间留下狂放一笔。
青山不改。后悔有期。
李白一生诗酒会友,遍游山川,半生出走。结识了孟浩然,王昌龄等知己。留下了,"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山长不见秋城色,日暮萧葭空水云"等。至情绝唱。不一样的故友一样的留恋,不一样的诗语一样的凄美。
静水流深,沧笙踏歌。
李白一生有过四个妻子,李白最喜欢的,大概是宗储客的孙女儿宗氏吧。
他二人志同道合,李白被发配夜郎时,宗氏还多次施救,二人相遇就以,"天长水阔厌远涉,访古始及平台间"为引留下了"千金买壁"的传世佳话,李白也曾作"宝刀截流水,无有断绝时"。以表达对妻子的思念。
今日。人们常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可在古代,车,马,书信昰真的慢,要见一个人更是难。他们的"改天"可能就是一辈子。所以李白就有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感慨。
凡事清浊,一剑挽破。
李白师从裴旻学习剑法,。他是文人,亦有侠客之梦。曾留,"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纵,快意,事后拂衣而去,淡泊云海之谓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年少的豪情重诺成了笔端的"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茫茫命途。笔走天涯。
李白的仕途生涯,虽然短暂,但是半生为了踏入仕途一展抱负。
半生为抱负颠沛琉璃。李白入世不易写到道,"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仕途中尔虞我诈。初心早被污流荡,豪乞只能办酒狂。又因得罪杨贵妃与高力士等人出仕,可谓成仕途萝,败也仕途梦。仕途失意后,李白邀岑夫子与丹乒生,借酒达意,吟出,"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酒入豪肠。化为七分月光,三分豪情,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也许后人应该感谢贵妃等人吧。若非这样中国诗歌之学宝库里会少很多奇珍异宝,历史上也就多了一个装点门面的御用文人罢了。
大鹏飞兮振八裔
中天摧兮力不挤,
余风激兮万世
游扶桑兮挂左袂。
后人得之传此。
仲尼士兮谁为出涕。
我的最爱作文 篇七
读诗,品诗,亦是我之最爱。——题记
诗是美好的向往,诗是感情的寄托,诗是灵魂的慰藉。
从小我就喜欢读诗。
手捧一本《唐诗三百首》,鼻子里留着哗哗鼻涕,这就是我。在几个长辈旁边,在她们的夸赞中,我用那稚嫩的童音一遍一遍地读着那些会读不会理解的古诗。这就是我小时的乐趣。
小学,我对诗的痴迷更进一步。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在老师的领读下一遍又一遍地读着李白的《静夜思》,可奇怪为什么这短短二十个字却占了课本的整整一页。接着老师又说了李白的事迹和对这首诗的理解,我才深深知道李白的那种像明月一般透明的思乡情感在月夜宣泄,是一页纸远远承载不了的。此后,我对诗更痴迷了,每每发现一首诗便高兴地读几遍,就像探险家找到宝藏时那种不可隐藏的心情,然后便把这份宝藏记下,最后慢慢品读,品读一个诗人的情怀。
现在,诗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到晚上,我家便成为诗的殿堂。你看,一位美丽的妇女正拿着书深情地朗诵着乐趣的诗歌;你看,一位帅气的先生正对着窗外流利地背诵那古朴的诗词;还有一个活泼的孩子,他正在品味诗中传达的深切的情感,脸上显得很陶醉。没错,这就是我家。三人齐声朗读:“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戌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妈妈说:“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躺在病榻上不为自己的病体担忧,却想着为国家戍守边疆,多么可敬啊。”爸爸说:“做梦都是骑上战马驰骋边疆的情景,风雨飘摇中的宋代有这样忠贞的人们是多么可贵。”
一首诗歌,那么短的字数,却包含了一个时代,包含了一个民族的心声。还有什么比诗歌更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产生这种巨大的震撼力呢?
早上,爸爸洗脸刷牙,妈妈锅台边忙早餐,我整理书包,在晨起这紧张的交响乐中,我们不忘抢背一遍昨晚上品过的诗歌。诗歌,是我家三口的温馨剂,是我心灵的热鸡汤。我爱诗,更爱诗意的生活。
我读诗,读诗的韵味;我品诗,品诗的内涵。
读诗,品诗,是我之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八
世界上,人们都有自己最爱的东西,有喜欢冰糖葫芦的,有喜欢西瓜的,有喜欢画画的……但我却对书法情有独钟。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妈妈带我去看书法展。刚一进入展厅,我便被深深地迷住了,整个展厅中飘散着一股淡淡的墨香,书法的形式也应有尽有,有篆书、行书、草书……看得我眼花缭乱。它们有的上昂,有的低头,有的绕圈,有的直挺……望着它们,我坚定地说:“我要学书法!”
第一次拿起毛笔时,我忽然觉得我们就是一对老朋友,互相十分熟悉。我蘸饱墨,深吸一口气,十分紧张地写了起来。我的手在颤抖,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宣纸,一笔一划地写起来,一笔、两笔、三笔……我的脑袋上冒出一颗颗小小的汗珠。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字也一点一点地“搭建”了起来。当我放下毛笔,准备欣赏我的“杰作”时,才发现那个字歪七扭八,一点也不好看。我有些失望,但这也使一粒种子埋进了我的心田:我一定要写好毛笔字!
有了希望的照耀和努力的灌溉,那粒种子一天天长大。我的书法经过几个月辛勤的练习越来越好,一笔一划都十分漂亮。但这都离不开几个月来我的刻苦:白天休息时,我在手心一笔一划练习;晚上一做完作业便开始认真练习;睡觉时也在脑海里思考着……有人问我,你在凳子上坐那么久,心里不烦吗?我摇摇头说:“不,我觉得那是一种享受,书法是我的最爱!”
我迷恋书法,喜爱书法,它使我原来那种做事烦躁的心变得安静,做事三心二意的心情灰飞烟灭,变得一心一意。我喜爱书法,虽然它没有篮球的炫酷,没有西瓜的香甜,但它却充满了那宁静而智慧的芬芳,那芬芳是独一无二的。
书法,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九
每个人都渴望去好玩的地方游玩,渴望把美丽的景象印在脑海中,而我也不例外,渴望着去非常好玩的地方玩。记得在我八岁那年,爸爸带我去了西双版纳,无知年少的我只顾着玩,一会儿捉虫子,一会儿去喂鱼,跑来跑一去,没玩没了地。一次,爸爸带我去看大象,我特别开心,恨不得马上就见到大象,可是大象却不领情,只顾着吃,没有一点有意思的。然后,我们又去了昆明的“民族村”。在这里,我玩的特别开心,看着许多的少数民族跳舞,吃着美味可口的美食,看着精彩的大象表演,最有意思的是一只大象被围拦围了起来,我便和哥哥去和它玩,我们又拿了许多胡萝卜给它吃,它也表现出一种非常好客的样子。接着,我们又去了少数民族生活的地方,看见了他们穿着五彩缤纷的衣服,忙来忙去的,特别开心。
接着,我们又去了其它的地方,看见了一片湖,湖上有一根绳索,料想便是这时里出了名的“过江绳索”了,只见一个青年从绳子的一端飞速地滑向了另一端,这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硬是坐了上去,可我又不敢滑过去,结果鼓起勇气,朝胶一跳,“呼”地一下,我就又快速的朝前滑,我忍不住往下面看,看见了湖水是那么的绿,绿的像一块宝石,落在了这充满民族风味的'大家庭中。等到了对岸时,我已经被吓得愣着了,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继续朝关走,看见了一个“土电话”,我在另一边吼一声,对面的人就听见了,就连我说的话也听得一清二楚。接着我们又去了蒙自,在蒙自的博物馆里,看见了许多东西,不但增长了见识,而且还丰富了眼球,最好玩的是那辆火车头,使我想起了它在铁路上飞快地前进的样子。这些故事里,有的故事已经刻在我的脑海中了,使我忘也忘不掉,这些是我童年旅游的回忆,不过我现在去游玩的地方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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