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广旅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刻吸取全国全省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绵阳市游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游仙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绵游安委办[2019]19号)安排部署,区文广旅局决定今年4月至12月底在全区文广旅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为抓手,在全区文化旅游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防死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推动全区文广旅系统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大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文广旅系统、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A级景区、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确保高危(高风险)行业企业一个不漏,检查覆盖面100%;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彻底解决问题隐患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企事业单位大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等。
2.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制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执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在单位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政府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4.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落实防汛度汛工作措施,开展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建立健全雨情、灾情预警预报信息传递体系,落实极端天气下停产撤人等防汛措施情况等。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等。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二)局属各职能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大检查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政府安委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游仙区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绵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区等功能区安全管理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等。
2.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下属事业单位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加强预防体系建设,本系统行业(领域)结合自身特点定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类别等情况。本系统行业(领域)加快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开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试点工作和逐步建立城市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情况。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3.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汛期工作安排部署,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汛情灾情预警通报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保障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次生安全事故情况等。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重点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和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部署落实情况;成立工作机构,细化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情况;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规范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情况;严格规范执法和层层开展督查检查情况等。
5.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旅游、烟花爆竹、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推动城市公共安全重点工作,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春夏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
6.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情况;严厉查处可能造成爆炸、火灾、泄漏等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严格实行“四个一律”措施;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等情况。
8.加强组织领导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做到具体抓,做好提调安排,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工作等情况;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调度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情况,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应对;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以及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在汛期期间协调配合,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自然灾害信息,做好避险防灾等工作情况。
(三)深入推进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涉旅交通运输专项整治
配合辖区交通、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职责范围内的涉旅隧道、桥梁等重点交通设施和临水临崖路段、受不良地质灾害影响路段、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和隐患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和农机、变型拖拉机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旅游包车的执法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加大对旅游船整治力度,坚决执行“六不发航”规定,持续开展“救生衣行动”,严格龙舟赛等群众性水上活动的审批管理。有序组织旅客乘车、乘机,加大对违法携带和运输危险品的检查力度。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持续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肃查处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坚决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
3.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以 “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的集会、庙会、游园及科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强人流动态监控。重点对A级景区、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完好情况、消防控制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应急照明设施配备设置是否合理且完好,应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其他专项整治
配合辖区安监、住建等部门,开展涉旅建设施工专项整治、城乡公共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涉旅粉尘防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三、工作组织
(一)企业单位。各类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自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行业部门。本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并进行督查、抽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送区安办并通报当地政府。针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业性较强,为起到较好效果,行业部门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或专业团队参与隐患排查和大检查工作。
四、工作安排
从2019年4月至12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原则安排如下: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
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5—11月)
1.各文化、旅游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集中开展隐患整治工作。
2.主管部门定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指导督促辖区文化、旅游企业开展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检查督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高、总结考核阶段(12月)
1.主管部门组织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系统总结工作成效,形成上报工作总结。
2.适时组织督查组,对辖区内文化行业、涉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每季度召开安全风险分析会议,分析研判辖区及自身重点安全风险,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各旅游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定岗定人定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到风险管控不留死角、隐患治理没有盲区。
(二)严格执法检查。旅游主管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提升检查执法质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带着专家、媒体查,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制作执法文书,依法从严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旅游企业。要加强执法结果运用,提高违法成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
(三)强化督导考核。旅游主管部门要适时开展安全督查检查,调度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旅游企业,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加以督促推动。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着力化解风险。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要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目标,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要防范化解涉旅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大型群众性活动等安全重大风险,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安全应急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科学妥善处置。
(五)加强信息报送。主管部门、文化旅游企业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信息交流、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主管部门于每月按时向市旅发委、区安委办报送月度工作情况小结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12月4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月度工作情况小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