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范文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底线思维,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要认真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党政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持续推进全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严密组织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年度专题教育活动;统筹谋划煤矿和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度工作;积极配合煤矿、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专业委员会推进攻坚行动。要突出煤矿安全重点,持续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整治,严密组织实地核查和井下实测,有效防范和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要兼顾非煤矿山安全,继续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有效遏制因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突出行业特点,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针对春节、“两会”期间和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一是扎实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风险隐患大排查。要深刻吸取一些地方连续多起重大事故教训,煤矿要重点排查未批先建和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安全隐患;非煤矿山要重点排查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以及不按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开采等问题隐患。二是加强预警预报,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要强化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严格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避免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地质灾害点的村级责任人、监测人、监测方法、监测记录是否到位,“两卡”是否发放到每户,地质灾害点警示牌是否设立,转移预案是否可行、应急演练是否经常。三是加大各级机关、直属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力度。各级机关和直属单位,要强化对外出、休假人员的教育和管控;要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行车安全、资料安全、人身安全以及病媒生物防治、防触电、防火灾、防盗窃、防泄密等检查力度,确保安全。
四、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各类非法行为。
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勘查开采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无证、超层越界勘查开采及非法转让、持超期证开采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发现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做到行政执法到位,监管职责到位。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灾害事故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事故,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通信畅通、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信息报告及时准确,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坚持严实作风,以强烈的政治自觉狠抓落实。要深刻认识抓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一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尾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查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通报交办,及时整改清零。二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停产检修作业和复工复产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