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范文
街道各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党建办公室
1.督促指导街党工委领导的各党组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考察、考核、奖惩、调配、任免工作。
3.负责辖区内各类宗教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宗教场所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分管领导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隐患问题整改。
5.承办“12350”等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党政办公室
1.负责全街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公文的起草、审修和制发。
2.做好安全工作大事记载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3.负责日常值班、应急值守的统筹安排,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
4.做好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活动的综合协调、统筹安排,承担对外接待联络的服务保障。
5.牵头“吹哨”调度,以“街道吹哨、职能部门报到”机制,对涉及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由区职能部门或多部门共同解决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启动“吹哨”调度工作机制。
6.做好党工委会议及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中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并及时存档。
7.承办“12350”“人民网”“北方网”“政民零距离”“区长信箱”等留言协调处理工作,组织参与“公仆走进直播间”“公仆接待日”“政务e访谈”活动等涉及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党群办公室
1.团结和动员职工,负责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参与研究制定涉及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2.组织动员全街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劳动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3.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4.负责街办事处网络安全工作。
5.负责本辖区国家安全的宣传工作。
6.负责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及设施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负责本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中的安全工作。
8.承办“12350”等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
1.负责辖区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安全工作。
2.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托幼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托幼点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负责辖区内养老服务、老年日间照料机构及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承担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的责任。
6.负责本辖区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与医疗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9.如发生突发事件时,配合相关办公室做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维护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并落实后续善后处理工作。
10.承办“12350”等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11.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公共管理办公室
1.开展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市政府赋予的安全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之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交管部门及时清理车内堆放易燃物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废旧机动车;负责规范停车管理,避免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3.负责组织清理居民楼内堆物,保持楼道、消防通道畅通。
4.组织群众协助做好辖区内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辖区内饲养动物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负责辖区内供热单位、煤改电用户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冬季社区内以其他形式(集中供热除外)取暖的安全排查及整改工作。
6.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街域内社区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旧楼区改造等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协调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所引发的安全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开展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8.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工作。
9.负责督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社区排查清除社区内的安全隐患。
10.督促辖区纯物业管理的社区及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1.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内房屋、道路、公共设施因破损、老化而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12.监督辖区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3.负责辖区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14.负责辖区内早餐车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早餐车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熟练掌握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方法,合法合规安全用气、用电。
15.负责保洁员宿舍及大院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保洁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16.承办“12350”等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17.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公共安全办公室
1.建立健全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督促落实,开展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时,按规定及时上报。
2.承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负责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动街道各相关办公室及驻街站、所、队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经营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不能立即处理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排查本辖区风险源、风险隐患并及时处置。制定、管理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其他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向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通告重要预警信息。开展疏散群众、控制现场等先期处置工作,指挥和安排公民、单位开展自救互救,配合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工作,向区政府报告事件情况。
6.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7.负责辖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的组织管理、气象信息传播、气象基础设施管理、气象信息员管理、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传播普及等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及防空、防灾警报设施拆除、迁建等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9.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
10.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11.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的派驻机构做好执法工作。
12.协助交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负责本区域内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报告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交通设施的管护工作。
13.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14.负责编制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5.全面加强综治中心的安全监督管理,抓好对社区综治协管员队伍管理,开展对出租房屋、外来人员综合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16.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日租房屋进行安全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17.负责将涉及安全工作的投诉、信访问题按各办公室、社区职责分工进行转办,并督促相关办公室、社区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
18.完成区安委会办公室以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9.承办“12350”等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20.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社区建设办公室
1.负责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所属设施的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2.指导和督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街公共安全办公室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引导居民积极参加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共事务和活动,动员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安全工作的社会治理。
4.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对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指导协助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中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
5.承办“12350”等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综合保障办公室
1.负责供水、供电、供暖、供餐、安全保卫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安全生产项目招投标、建设、管理等工作。
2.负责车辆、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本办公室管辖范围内所属房屋的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并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督促街属房屋承租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检查,避免各类安全事故。
4.落实区安全生产相关资金投入,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资金支持。支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和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5.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承办“12350”等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纪检监察工委
1.负责党内监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对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督。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4.承办“12350”等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人大街道工委办公室
1.加强对人大街道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街道工委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作用。
2.负责人大代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3.负责本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中的安全工作。
4.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武装部
1.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民兵培训、训练工作,组织民兵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处置。
2.负责本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中的安全工作。
3.承办“12350”等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二)综合执法大队
1.行使《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的涉及安全工作的行政处罚权。
2.负责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同时负责违建拆除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本大队办公区域、执法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本办公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由社区一把手负总责,综治主任负直接责任;建立社区、居民小区(或楼栋组)、生产经营单位二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社区应当设置一名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督促业主单位整改落实;发现较大以上隐患应当及时上报街道相关部门,并妥善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3.对所辖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场所开展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要及时向街道相关部门反映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在相关会议中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议题),及时分析研究处理辖区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加强对辖区居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向辖区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用气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报告要求:(1)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街道或者安监科报告,同时向事故性质的行业主管科室负责人报告;(2)发现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本社区无力督促消除的,应当首先向街道行业主管科室负责人报告;再向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报告。
7.每月底向街道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报告本月安全检查报表;专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应根据整治方案时间节点,向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报告专项检查报表。
8.根据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及其相关科室的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落实具体要求,并及时反馈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