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xx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标准(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路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在较短时间内扭转我市当前大气质量不高、PM10指标居高不下的状况,推动我市生态文明环境建设治理。
二、整治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明确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组织协调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应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监理单位应对扬尘治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全面对标《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做到坚固、平整、整洁、美观,并符合城市风貌规划和车辆行驶安全视距的要求,在建工程的外立面应用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围护。
2.物料堆放100%覆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到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及时清理;在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用防尘布或六针以上的防尘网苫盖,并定期洒水抑尘。
3.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对施工场地的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场地硬化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需求,并且工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接区域在全部硬化的同时,按要求敷设钢板,防止路面破损。
4.在建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工作,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在进行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5.出入车辆100%冲洗。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车辆在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时,必须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做到车辆密封、装载均衡,不得沿途洒落,造成二次道路扬尘污染。
(三)在线监测系统落实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工业项目)应按照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鼓励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与喷淋、雾炮等设施进行联动,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鼓励建筑工地主要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监控系统,实现出入车辆“不带泥上路”。
三、整治时间
4月1日--4月30日。
四、整治措施
各地住建部门结合实际,细化集中整治方案,对辖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情况全覆盖摸排,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台账。针对摸排情况分类处理,推进整改,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违行为,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市住建局对各县(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对防治工作不及时、治理措施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监管责任,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地住建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对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直至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收尾阶段,土方开挖、回填阶段、进出车辆冲洗、地面清扫洒水和污水全部回收等防尘措施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整改不积极的企业,各地住建部门应运用行政、经济、信用等多种手段,采取诫勉谈话、停工整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等方式进行处理或处罚,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