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篇)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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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汇编(5篇)目录
1.区住建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2
2.市住建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6
3.市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16
4.市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22
5.县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32
区住建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
2023年,XX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住建局的关心指导下,锚定“现代品质海岛大花园”发展定位,着眼城乡融合发展和民生优享保障,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城乡风貌提升、住房保障扩面和两大行业发展等各项重点任务和民生事项,不断取得扎实成效。现将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城市能级不断发展
海上花园城市建设纵深推进,完成年度投资65.1亿,完工项目119个。其中,重点区块项目加速成形,半升洞片区客运站场、沈家门片区新建学校、东港新区科技产业孵化园等多个项目稳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成新建改造道路26条,新增、配建公共停车位1009个;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改造5公里,雨水管网2.5公里;建成城市公园1个;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超额完成省级民生实事项目7个,行政村覆盖率达97.7%,出水达标率达92.7%,已完成97个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城市功能不断优化完善,完成沈家门老城区原海研所地块和原消防大队地块方案编制;优化鲁家峙岛交通布局,完成鲁家峙岛道路交通规划编制;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成《XX区全域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开展2023年度城市体检工作,完成城市发展建设状况综合评价。
二、城乡风貌持续改善
全域推进城乡风貌提升,东港城市新区获评省级“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样板区”;东极获评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县域风貌样板区;“山海花园·荟客东港”综合品质样板区被列入2023年度舟山首个共富基本单元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名单;同步完成“渔都海市·共富港岸”传统风貌区方案编制。全面推动未来社区创建,完成文康、中洲、中昌三个未来社区创建验收;聚焦“一老一小”场景建设5个,完成西河、小蒲湾馨悦居家养老服务场景验收评价;未来社区数字平台全线贯通,全面实现未来社区数字化应用。深入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美丽示范村建设,积极开展桃花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创建培育工作,完成省级建设方案评价;创建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4个,完成1个省级验收。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入选市级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录4处;完成10处历史建筑挂牌工作和6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扎实推进“花海彩林”建设,牵头实施八大行动三年攻坚,完成年度投资XX亿元,完成项目建设45个。在全市实干争先活动中,获得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三、民生保障坚强有力
住房保障不断提质扩面,完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19套,建成安置房2141套,保障房源供给持续增长;新增公租房租金补贴保障家庭466户,新增偏远海岛困难家庭保障房源30户(已累计保障100户),对符合条件的海岛血透病人依申请“应保尽保”,保障对象覆盖率不断提高;全区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已达到26.3%。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积极探索公租房第三方运营管理创新机制,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运营管理模式,城北瑞欣家园小区试点逐步推进。老旧小区品质不断提升,全年改造老旧小区22幢,涉及面积2.98万㎡,惠及住户666户;同步完成89幢城镇C级危房系统解危;开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2台,已完工3台。
四、行业管理精准有效
建筑行业增产增效,推动全域实行400万以下非必招,提升本土企业市场占有率;积极招引区外企业注册落户XX,今年以来引进13家企业,其中产值过亿元企业2家;加大分包推荐力度,有效增产XX个亿;全年省内产值预估XX亿元,同比增加16%。房地产业攻坚克难,聚焦房地产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房地产开发全周期管理工作机制,对项目建设、销售、交付、前期物业等阶段进行全周期风险防控。预计区本级全年入统销售面积28.5万平方米,全市排名第一。牵头强势推进御海庄园、明越台、明越湾等出险项目攻坚风险化解,顺利地完成保交楼工作。行业监管不断强化,加强监管效能,全年累计开展建筑市场和房地产领域等各类专项检查100余次,对29起涉嫌安全违法行为按照处罚权限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做好迎亚运维稳安保工作。
五、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物业管理提质增效,通过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新路径,创建省级“红色物业”项目3个。结合片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等多举措,我区住宅小区专业物业覆盖率已达到85%。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从企业实际困难出发,探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行项目竣工“线上一次申请、部门一次验收”,完成6个试点项目联合验收,大大降低了办理时限。
过去一年,我区城乡建设一体化联动发展稳步推进,城乡风貌不断蝶变,住房保障持续扩面,建筑业发展稳中有进,各项工作扎实落地,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城市建设发展矛盾越发复杂,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房地产领域下行带来的一系列风险挑战仍异常艰巨;重大项目建设的牵头统筹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建设,尤其是年轻干部培养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下步,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XX为己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昂扬斗志书写城乡建设新蓝图。
市住建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市住建局法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落实,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卓有成效,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年度法治工作总体完成较好。现将市住建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委领导班子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住建各项工作之中,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学习情况组织开展交流研讨。2023年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完成4次年度学法内容。二是主要负责人推进解决重大法治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亲自对依法治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及时调度处理住建领域有关重大法治事项,研究解决涉法涉诉、投诉举报案件等问题,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市住建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印发《市住建局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发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四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和,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本年度主要负责人述职内容,按要求报送市住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报告,按时公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五是主要负责人推动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芜湖市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亲自督促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议,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相关任务清单,按照创建要求,认真落实创建任务,并取得一定成效。六是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工作,收集整理我局在法治政府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建议措施;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为局系统中层以上干部讲授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课。
(二)开展依法行政情况
一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司法建议。2023年我局共办理新增行政诉讼案件5件(不含上年度结转案件及二审、再审案件),胜诉率100%,无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收到检察建议书1份,办理答复书1份,满意率100%。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3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共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4件(不含上年结转行政复案件1件),其中1件被复议机关终止,另3件均被复议机关维持,全年行复纠错案件。三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精神,按要求落实整改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个性问题2个;全年共办理省住建厅移交举报案件2件(举报人较为满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9885件,开展行政检查3138次,行政确认9次,行政征收金额XX万元,开展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共1948次,移送市城管局拟处罚案件93件。四是做好行政立法工作。2023年我局申报行政立法项目3项,被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行政立法项目3项,分别为《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芜湖市海绵城市管理条例》《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审议,《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于9月27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审议,《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已开展前期工作调研,并结合芜湖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适时有程推进。五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我局申报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2项,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分别为《芜湖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制定项)》《芜湖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改项)》;清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3个,清理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60个,清理废止和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5个;结合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规范对2021年1月-2023年6月期间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18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案卷整理归档,对《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芜湖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芜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工作。六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2023年,我局法治工作机构对《芜湖市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送审稿)》《芜湖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方案(送审稿)》《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等32个规范性文件、5个其他政措施策及5个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拟出台文件及时做好备案工作,做好应审尽审,有件必备。七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执法抽查。印发《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业务培训会和工作推进会,动态调整“两单一库”,开展“一业一查”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5次,检查并公示企业数52家,检查发现问题企业数17家,指导并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完成抽查任务36个。八是积极做好芜湖市创建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市有关工作。按市政府创建工作清单任务,重点做好网上检索纠正工作、开展创建宣传工作、报送案件评查及典型案例、落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等;积极与市创建办保持联系,按时保质完成市创建办交办的各项创建任务。九是做好法律顾问选聘和公职律师管理工作。2023年,市住建局机关聘用法律师顾问3名,对机关2名公职律师加强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三)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调整普法人员队伍,制定《市住建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公布年度普法课题;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对照普法清单和普法课题,开展各具特色的送法“进机关、进小区、进工地、进企业”等活动,组织开展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3次,相关执法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普法宣传信息29条。二是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023年,我局共组织两批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共有4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三是走进普法之声栏目,开展“与法同行”活动。市征收处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通过普法之声栏目,向广大市民宣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润乡村社区”活动。四是在行政执法中实时开展普法活动。相关执法单位结合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实时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检查实时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办理重大信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实时开展普法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是积极开展芜湖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按照市法宣办要求,重点在办公场所、物业服务小区进出口、建筑施工场地出入口等显目位置,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张贴海报、拉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市法治创建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六是汇编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法治宣传典型案例10个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典型案例2个,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法治为企办实事活动15项,畅通普法“最后一公里”。七是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工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法治文化背景墙,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八是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水平法治护航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主题征文活动,征集稿件15篇,选送5篇稿件参加省住建厅征文评选,其中1篇获二等奖。
(四)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举办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2次;二是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认证考试和继续教育培训,全年局系统共有6名同志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全市系统共有30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通过测试;三是积极参加省住建厅举办的法治政府能力提升培训,开展书面法治交流研讨;四是学习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发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法治政府创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卷宗,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报送行政裁量权典型案例2例;五是组织参加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业务技能竞赛,2023年我局代表队在全市政府系统法行政业务技能竞赛中荣获集体二等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离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标准还存在差距,与人民群众、服务对象的期盼和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一是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有待加强,行业法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仍需要从法规制度建设层面加快推进;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少数执法人员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仍需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三是行业领域信访、投诉不断,反映出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够,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仍需提高;四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少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住建行业少数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住建各项工作;对标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内容,贯彻落实中央经济会议精神和住建部、住建厅年度住房城乡建设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探索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和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责任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内容;坚持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共同发展;按创建任务清单和市创建办要求,高标准完成第三批全国法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
(三)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和细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查,督办住建领域移交、转办案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加大对供水燃气、物业管理、房屋质量、建筑工地安全、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充分运用“智慧督”平台督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涉及的重点案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移交衔接工作,推进住建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专业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行政立法、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与市司法局、市人大法工委保持联系,进一步推动做好《芜湖市市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芜湖市海绵城市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加强行业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城乡建设、房地产等领域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审力度,加强法审人员素质培养,提高法审人员能力水平,努力提高法审工作质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
(五)做好行复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结合新实施的《行政复议法》,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落实复议机关生效决定;认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推进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做好府检府院联动工作;加强公职律师的教育管理,做好2024年度局法律顾问选聘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坚持新时代群众工作,协助处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等事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市住建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落实市联办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执法抽查任务,努力提高住建行政执法检查效能。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全面梳理和推动落实涉及我局履约践诺事项,动态调整涉及我局惠企政策清单,推进落实惠企政策兑现工作。
(七)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意识;加强新法和专业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结合工作实际,推动落实在行政执法中实时开展普法工作;加强住建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宣传培训,持续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工地、进小区、进企业、进社区”等具有住建工作特色、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法治为企办实事”活动,增强普法实效,畅通普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加强法治宣传案例征集,加大普法典型案例宣传,因地制宜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继续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沉浸式接受现场法治教育。
(八)加强执法人员队伍教育管理,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动态调整更新行政执法人员库,按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举办住建系统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时要求,做好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执法认证资格考试工作,参加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业务技能竞赛,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技能,保障我局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助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民城市保驾护航。
市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九江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的精心指导下,攻坚克难、奋勇争先,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取得明显成效。成功入选了全国第三批海绵建设示范城市;2个完整社区入选全国第一批试点项目,全省最多;全国党建引领物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在我市召开,全市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成功入选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央视大型系列纪录片《文脉春秋》九江篇正式开播,全面展现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传承工作;我市完整社区、海绵城市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镇建设等工作连续多年在全省领跑。
一、“强功能、提品质”,致力打造美丽城乡“风光带”
(一)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现了全市所有县(区)城市体检全覆盖。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十年行动计划目前已经完成编制和专家评审,正在征求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城镇及乡村社区配套设施设置指南,率先完成《九江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立法,2023年11月经省人大批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把完整居住社区更新提升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2022年至2023年全市共实施完整社区示范项目49个,目前已经完工22个,在建27个。2023年,成功争取2个全国完整社区试点项目,其中我市柴桑区公园社区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10个完整社区建设示范案例。住建部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建设报等8家央媒到我市采访完整社区工作成效。
(二)持续擦亮历史名城名片。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深入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城市更新,将历史建筑、文化街区、景区景点有效串联,通过“微改造”的“绣花”功夫,修旧如旧,彰显街区文化特色,加快推进大中路、动力机厂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住建部联合推出系列纪录片《文脉春秋》九江篇在央视一套精彩呈现,我市多次受邀在全国性会议上分享推介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保护的“九江实践”,全国15个地市来浔学习考察历史文化保护经验做法。
(三)争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2023年我市成功获批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示范项目成效逐步显现。中心城区2023年度36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有序推进。超前谋划明后两年示范项目80余个。《经济日报》专题报道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
(四)全力推进美丽乡镇建设。按照美丽乡镇建设标准和乡(镇)村配套设施指南要求,建设了一批示范类美丽乡镇,全省100个示范类美丽乡镇达标验收中,九江共有41个,比例占全省四成以上。
二、“抓发展、激活力”,助力成为产业发展“推进器”
(一)全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不断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出台《促进九江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建筑业产值XX亿元,总量排名全省第三;同比增长1.8%,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值,位列全省第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达2149家,较去年增长34%,壹级资质企业74家,增长37家,同比增长100%,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建筑业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出台《九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和良性循环。政策出台后,中心城区10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环比增加99.3%,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办实事、惠民生”,努力构筑安居宜居“幸福城”
(一)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全市棚改开工12360户,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530套,开工率均达100%。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步伐,2023年实施的89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项目已全部按时完工,惠及居民51907户,完成改造面积超484万㎡。
(二)扎实推动农村危房改造。2023年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51户,实际完工452户,竣工率为100%,各地正稳步推进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作。
(三)强化物业管理提质提效。全面推进物业“清零行动”,推进我市无物业小区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管理,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改革,加速推进无物业小区清零行动,全市496个无物业小区已全部引入物业服务,全市物业服务覆盖率提前达到100%,提前完成2023至2024年两年目标任务。成立业委会800个,占比78%;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701个,占比62%。通过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实现物业管理提质增效,全市534家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了党组织,占比91%;651个业委会成立了党组织,占比81%,4.65万多名党员回小区报到。全国党建引领物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在我市召开,浔阳区、永修县入选全省红色物业优秀县(区)。
(四)有效处置化解市场风险。充分运用我市房地产市场会商暨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成立“保交楼”市、县两级专班,建立“保交楼”项目台账,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政府落实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的工作机制,对“保交楼”项目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协调调度,确保项目按“一楼一策”工作方案如期推进和建成交付。截至2024年1月5日,我市2个恒大出险项目1233套“保交楼”任务,已全部完成交付,在全省率先实现恒大所有项目按合同如期交付;全市21个“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涉及保交楼任务的7327套房屋,已完成保交楼任务7242套,交付率99%,交付率在全省设区市中处于前列,超过国家年底前达到70%交付率的要求,得到省专班充分肯定。
四、“强管理、优服务”,全力打好惠企便民“组合拳”
获批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城市,持续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工程监管及审批流程,实现数字融合、互联互通。全省首个“水电气联合专区”九江分厅成功上线,实现了水电气联动报装“一次办”“网上办”“自主办”“前置办”“移动办”,形成“N+”用能联动报装新亮点。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全省率先联通水、电、气自营单位业务系统。用水用气指标推出了用气报装推行“管家式”服务、开户容缺受理制度、提前介入减时限,推动了新升级报装系统。大力推进联合验收改革。严格落实公平性审查制度,在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做到统一标准和格式范本,全面实行招标投标电子化和信息化,推进“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上线试运行智慧住建一期系统。积极融圈入群,深化跨江合作,进一步拓宽了住建领域“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范围。
五、“守红线、筑防线”,竭力拧紧城市运行“安全阀”
部署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城市运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守住安全生产红线,筑牢住建领域安全防线。全面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已排查录入自建房119.5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4.3万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15.2万栋,鉴定为C、D级经营性自建房250栋,采取工程措施整治167栋,采取管控措施整治83栋。已鉴定为C、D级非经营性自建房3785栋,采取工程措施整治744栋,采取管控措施整治3041栋。2023年全市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与去年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25%。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九江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系统已录入各类企业数15152家,排查总数15152家,排查进度已达100%,检查出各类隐患8396条,已整改8381条,整改率99.82%。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目标定位,围绕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的实践路径,推动从好房子到好小区、好小区到好社区、好社区到好城区的“四好”建设,着力稳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两根支柱”,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推动一批民生工程落地见效,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统筹推进建筑业发展、房地产市场运行、城乡建设管理、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奋力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亮点及成效
入选国家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花山区珍珠园社区成功入选国家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成为安徽省仅有的两个试点社区之一。同时,马鞍山市雨山湖片区(环湖7个社区)入选安徽省11个省级城市更新试点片区之一,获批省城市更新专项资金XX万元。
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争先进位。“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一季度考核全省第9名,二季度考核全省
第10名,三季度考核全省第3名;“获得用水用气”指标,一季度考核全省第5名,二季度考核全省第3名,三季度考核全省第5名。
黑臭水体治理考核连续领先。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黑臭水体治理考核连续三年全省第1。目前,雨山河、慈湖河等主要河道年均水质达到地表Ⅳ类水以上,并持续向好。
海绵城市长效机制稳步建立。出台《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成为安徽省第二个海绵立法城市,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老旧小区改造模式创新实施。在全省率先创新运用“EPC”和“EPC+O”改造模式,引入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全链条参与改造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并实行区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和街道双甲方管理模式,确保改造工程高质高效完成。
逾期交付风险楼盘有效处置。今年以来共完成恒大悦府、海信鸣月苑、达观天下等7个项目、4000套住房顺利交付。其中恒大悦府、恒大翡翠湾项目已按照省厅要求完成销号工作,进展获省检查组点名表扬。
重点片区开发建设有序推进。建立重点地块开发“2+N”调度机制,统筹调度阳湖片区、秀山片区等市级重点地块开发工作,围绕15个重点地块梳理工作任务,阳湖公园及水系整治、桃冲路、汇秀路等16个项目开工在建,3个项目已完工。
项目全流程管理落细落实。贯彻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建设治理全流程管理规定,紧盯施工、验收、移交三大环节,出台《马鞍山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确保将全流程管理落到实处。
住建领域信访矛盾妥善化解。线上化解省信访平台交办件131件次,其中需参评56件次,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满意度、参评率均为100%,在全市领先;化解市信访局交办线下来访件52件次,办理“12345市长热线”平台7832件次,各平台办理数量及质量均居市直单位前列。
二、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动行业发展高质量,稳定经济运行形势。支持建筑业发展。加大建筑企业培育力度,壮大全市建筑业体系,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截至目前,全市“规上”建筑业企业共375家,同比增加84家,三季度全市“规上”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XX亿元,同比增长6.8%,总量位于全省第5位,增幅位于全省第12位。全年预计增长7%。稳定房地产市场。动态优化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土地供应模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优化需求端调控政策,增强市场信心。1-11月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XX亿元,同比增幅-14.7%,位于全省第5位。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43.64万㎡,同比增幅-20.6%,位于全省第6位。
二是推动城乡建设高颜值,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全面统筹项目建设。围绕年度“四合一”计划执行持续开展协调推进、督查督办、跟踪考核,1-11月,全市“四合一”计划累计完成投资约XX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约98%。预计年底完成总投资XX亿元。全速推进宁马城际建设。2023年项目马鞍山段完成投资约XX亿元,区间工程已全面进入架梁施工阶段,累计完成70%,车站工程总体处于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九华路站、湖北路站等6个车站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连续两年顺利通过住建部、水利部、财政部海绵资金绩效评价;截至11月底,建设完成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46.4%,累计完成海绵投资26.8亿元;开展《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宣贯,推介建设领域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成果。全力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传承。持续开展历史建筑普查确定,新摸排历史建筑潜在对象12处,实施历史地段普查确定,筛选出历史地段潜在对象34处,推动传统村落普查,共排查出传统建筑218栋、传统村落潜在对象4个。
三是推动生态修复高标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向山地区生态修复。向山地区生态修复与绿色转型发展共计44个项目,已开工43个。累计完成投资XX亿元,2023年完成投资XX亿元。推动采石河上游、洋河水系整治,完成寨山、罗卜山等4座矿山治理,实施徐山、正荣等8个尾矿库治理;全力加快征迁及拔钉扫尾工作,完成721户搬迁,为向山EOD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强河道运维,雨山河、慈湖河等主要河道年均水质持续向好。开展城区沿街商户违法排污专项整治,处罚违法排污84起,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7个。统筹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当涂1条黑臭水体治理已完工,剩余3条正在加快施工。扎实推动绿色建筑发展。1-11月,马鞍山市新增(竣工)绿色建筑297.77万㎡,占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100%;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247.01万㎡,占新开工建筑比例43.53%,完成年度目标。切实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制定《关于建筑工地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惩戒措施》,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推动施工现场扬尘噪声监测与喷洒降尘联动、车辆未冲洗抓拍监控等系统建设。
四是推动城市更新高效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实施雨山湖片区更新改造。细化完善片区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推动5个重点实施项目,计划年底完工4个项目;雨山湖东区排水韧性能力提升工程方案设计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等各方意见,计划年底开工。持续推动管网更新改造。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专业经营单位实施、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更新改造工作机制,制定《马鞍山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目标任务表》(2022-2025年),1-11月,已完成更新改造燃气管道291.45公里、供水管道153.7公里、排水管道93.7公里。持续贯通城区道路。2023年城区实施道路贯通工程34个,金溪路、恒山路、兴马大道等11条道路建设完工,桃冲路、汇秀路、重阳路等23条道路加快建设。持续强化市政设施管理。成立专职机构,提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推广使用宽边防沉降检查井盖,更换破损井盖410个,系统解决路面窨井盖沉降问题;规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交通封闭管理,审查交通封闭实施方案10项。
五是推动民生建设高水准,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8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33部;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3580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8948套,完成率102.7%;保障性租赁补住房已开工109套,完成率100%;租赁补贴已发放1384户、XX万元,完成率123.6%。及时发放购房补贴。截至目前,人才购房补贴共审核通过386人、XX万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交易补贴共审核通过9972户、XX万元。积极化解“难安置”。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任务605套已全部完成,化解比例100%。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全市679个小区已实现物业服务和党组织全覆盖,业主委员会组建率约98.0%,搭建全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受理平台,受理案件2225件,已办结2211件。
六是推动风险防范高态势,打造韧性宜居城市。积极探索城市生命线建设模式。完成(四期)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项目建设模式,项目建议书已报送审批,同步完成项目建设及实施方案的评审工作;持续做好城市生命线运行监测,已成功预警燃气泄漏5起、沼气堆积159起、供水漏水3起。和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已启动建设,含山县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当涂县、博望区已完成可研批复,郑蒲港新区已完成项目立项。确保城市汛期安全。争取排水防涝国债资金6.88亿元,谋划排涝通道整治、排涝泵站改扩建工程。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手册》,汛期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复核城市易积水点位情况,并制定具体工程措施列入建设计划,今年汛期,马鞍山市经受住了3场特大暴雨的考验,城市防汛平稳度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排查工地954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11份。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燃气相关企业4652家。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797处,下达整改通知单297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济指标增速放缓。建筑业总产值受关联指标核减影响,前三季度增速6.8%(全省平均增速7.2%),未达预期目标;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收窄,但刚需市场呈现饱和趋势,交付风险影响购房意愿,市场信心仍需提振。
二是生态风险仍需防范。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突出,城区河道污染根源难以根除,私接、乱改、偷倒现象处罚困难,雨后水质劣化的问题仍然突出;县城黑臭水体存在面源污染问题,难以有效控制治理。
三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截止目前,马鞍山市住建领域共发生6起事故,死亡6人,较去年同期下降25%,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欠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仍需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隐患排查工作。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主要预期目标
全市建筑业产值预计增长8%。实现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初步谋划完成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四合一”计划投资XX亿元。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27套,基本建成5171套;计划完成5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聚焦稳经济,着力实现行业更快发展。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本土建筑企业培育力度,扶持有条件的企业晋升高等级资质,提升核心竞争力。2024年全市建筑业产值目标为预计增长8%。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回升。实现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研判预售资金监管模式优化路径,探索支持困难企业纾困解忧方式;逐步开展住房现房销售试点,恢复市场信心,将征迁安置政策转为以货币化安置为主,降低商品房库存压力。
二是聚焦提能级,着力完善中心城区功能。谋划实施“四合一”计划。以城市更新和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为抓手,针对性解决城市建设领域突出的短板问题,初步谋划实施2024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四合一”计划约XX亿元。加快推动宁马城际项目建设。项目马鞍山段计划2024年5月实现“桥通”,2024年10月实现“轨通”,2024年12月具备系统联调联试条件;同时协调南京方加快建设,实现同步建成、同步运营的目标。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建设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海绵达标片区占建成区面积50%;加强海绵经验总结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我市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示范市建设经验。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雨山湖东区排水韧性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以点带面”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城市更新行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完善要素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标准、技术导则,健全城市更新多元投融资机制。持续推动重点片区开发建设。阳湖片区计划实施18个配套项目,推进梅花路、阳湖路等9条道路建设,完善社区中心、小学、等配套设施,推动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计划完成投资XX亿元。完善秀山新区功能,计划实施19个配套项目,加快软件路、锦绣路等17条道路建设,推动师范附小秀山分校、公交停车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投资XX亿元。
三是聚焦优环境,着力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向山地区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向山EOD试点项目建设进程,落实中化学生物科技及大健康产业园区项目,加快推进剩余三家央企产业导入工作,确保EOD试点工作如期完成。实现水环境长治久清。建立监管制度,主动协调各行业监管部门、共同打造“长制久清,水清岸绿”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偷排偷倒的企业和个人严厉打击;巩固县城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强河道运维,防止返黑返臭。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持续落实《马鞍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马鞍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和《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绿色建筑后评估和运维管理,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
四是聚焦保民生,着力满足群众所期所盼。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2024年计划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1个,计划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35部;预计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27套,基本建成5171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36套,发放租赁补贴1029户。继续做好风险楼盘处置。全力推进达观天下等风险问题楼盘处置工作,促进项目复工复产保交楼。全面摸排可能存在逾期交付风险的项目,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继续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实现物业服务和业委会组建全覆盖,强化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健全物业公司选聘制度,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隐性收费等问题发生。
五是聚焦防风险,着力化解各类安全隐患。有序推进生命线建设。推动市级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四期建设,实现燃气用户终端、瓶装液化气、水环境治理、消防、电梯等领域监测覆盖。同步推进县城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完成燃气、桥梁、排水、供水等领域监测任务。不断完善监测系统运维方案,建立科学规范、系统动态的城市生命线安全管理长效运维体系。守牢把稳安全生产底线。深入开展防坍塌、防高坠、防中毒等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快速推进雨山湖娃娃塘橡胶坝改造工程、长江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及城区零星积水点改造相关工作,落实6.88亿元排水防涝国债资金,实施马鞍山市排涝通道整治工程、排涝泵站改扩建工程。
县住建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扎实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推进城乡品质提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1.城市建设品质提升方面。我局牵头落实市对县绩效指标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及品质提升年任务,根据省、市品质提升办文件部署,我县共策划生成年度城市品质提升项目71个,年度计划投资XX亿元。已完成投资XX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7.58%,已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
其中,由我局负责建设项目24个,年度计划投资5.98亿元,已完成投资XX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22.7%。
2.为民办实事项目方面。2023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由我局负责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约XX亿元。已完成投资XX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4.5%,均已完成年度任务。
其中,完成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和建设燃气管道3.5公里;增设既有住宅电梯10台;建设城市生活污水管道13.14公里;完成乡镇排水工程年度投资XX万元;实施省级重点改善提升项目年度投资XX万元;长寿路三期健身休闲福道项目已完工,均已完成年度任务。
3.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方面。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由我局负责有8项,涉及房地产市场发展、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停车扩容提质、完善城区路网体系、提升改造老旧道路、建设休闲景观项目、提升城区雨污设施、实施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领域。
其中,6项已完成目标任务,剩余2项正在加快推进,松吉路、吉祥路、育才路及滨河东路等路段建设项目准备进场施工;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4.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方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成城区雨水管8.26公里、污水管13.14公里、乡镇污水管36.6公里,均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继续实施乡镇排水工程,12个乡镇已全部开工,完成8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已完成年度任务。
完成XX县《城区排水和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乡镇排水和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35)及《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方案》。牵头对护城河、新丰河等沿岸104个排口开展全面排查,对符合纳管标准的31处生活污水排口全部采取末端截流的方式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收集率有效提升,污水处理减排效益逐步提高。
5.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方面。持续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第二批项目已竣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第三批项目城西片区工程进入扫尾阶段;老旧小区改造第一批项目重要地段建筑提升工程,正在对屏东路新丰水果市场段立面、民主路青云美食街延伸段立面及县委周边建筑物屋顶进行改造,完成年度改造数近1700户。
2023年,XX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全省老旧小区激励评选全省第三名的好成绩,获得奖金XX万元;XX县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建设样板工程成功入选2024年福建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省级样板工程名单,获得补助XX万元。
6.城市交通环境提升方面。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富春路、园区三路等城西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完成可研编制;松吉路(文峰路至五华路段)、环翠屏湖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吉祥路一期、育才路及滨河东路莲桥段)完成施工招标,准备进场施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新华路、跃进路、民主路、团结路等路段改造。累计建设市政道路4.5公里,已完成年度任务。
持续推进智慧停车扩容提质,完成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智能化升级改造及中控中心智能化建设验收并投入使用,建设城区停车位217个,已完成年度任务。
7.村镇建设及文化保护方面。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组织对乡镇农村建房审批、监管相关事项进行培训,指导完成大甲镇示范房建设1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9户;完成农村裸房整治4083栋,均已完成年度任务。指导杉洋镇创建集镇环境整治省级样板项目,改造三类农房,完成年度投资XX万元,已完成年度任务。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指导凤埔乡峦龙村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并在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上线历史建筑。指导城西街道罗峰村实施省级重点改善提升项目,修缮古民居5栋,完成年度投资XX万元,已完成年度任务。2023年,指导平湖镇达才村、大甲镇邹洋村获得2024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项目资金补助各XX万元。
(二)发展建筑和房地产业,强化行业监管职责
1.建筑业方面。我县现有建筑企业48家,其中,一级企业1家,二级企业4家,三级企业43家。我局出台《XX县建筑业企业“白名单”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努力推动惠企政策尽快兑现,提振建筑企业信心。同时,我局积极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沟通,引导项目选择我县企业施工,增加建筑产值和税收。1至12月份,完成建筑业产值增长率在全市排名前列。
加强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事中事后监管32宗,通过电子行政监督服务平台处理红灯17个,对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进行通报并纳入信用计分6人,对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扣分4家。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监督检查,做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完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
开展我县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履约评价工作109次,共计分380.5分。对在建项目工地开展季度评价62次,施工单位共记526.74分,监理单位共记283.6分。推动工程智慧化远程监控、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系统全覆盖,督促在建项目全面落实实名制登记、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等各项制度,实现劳务实名制平台更新率90%以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率60%以上。
2.房地产业方面。推动房地产投资,维护市场平稳发展,我县在建房地产项目共8个。1至12月份,完成在统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两项指标增长率在全市排名前列。
加强物业领域监管,我县物业服务企业共18个,在管住宅项目37个,非住宅项目3个。我局结合“点题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9次,受理物业类信访或诉求问题529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规范物业日常管理相关工作。同时,创新开发建设“XX县智慧物业管理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助力提升监管水平。
加强房屋资金监管,做好房屋交易管理工作,受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及资金备案申请2523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数字化管理,确保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2023年入账约XX万元,累计支出约XX万元。加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探索拓展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功能,保障正常住房维修使用,2023年累计归集资金XX万元,审批使用XX万元。
3.住房保障方面。不断优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式,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体过渡性住房问题,我县现有直管公租房1061套,已完成对承租户年度入户调查及资格审核全覆盖。同时,通过“房空即租”的管理模式,按“2021-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顺序号配租,2021年以来已完成轮候家庭住房保障343户,目前还剩18户轮候家庭。完成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家庭7户,发放补贴金额累计XX元。
根据《XX县城区个人零星危险住房处置管理规定》,新受理城区范围危房改建36户。
4.工程审批改革方面。全面优化审批事项,提升审批服务质量,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审批施工许可阶段并联率达100%,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率达100%。同时,围绕营商环境工程项目审批新监测指标体系,分别做好项目开工总历时、审批事项数据汇聚完整度、平时数据和年终数据等四个考核指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依规开展消防设计审验工作,提供靠前技术指导服务,确保项目按时顺利验收,办理备案类项目20件,验收类项目8件,设计审查5件。
同时,完善配套设施工程监管,在全市率先探索并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将所有配套工程纳入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图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把后期监管涉及的相关工作前移至施工许可审批之前。
(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1.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共检查在建项目53个,实现全覆盖检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安全检查56项目次,抽查建筑机械244台。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升降机操作专项治理行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5个工程项目进行通报并给予动态记分。对建筑工程实体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对基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推进项目落实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提高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城镇燃气安全方面。牵头开展全县燃气安全专项督导工作,督导乡镇、街道落实燃气安全属地责任,对全县燃气场站、供应站进行2轮全覆盖检查,对全县597家燃气餐饮场所挂牌巡检情况、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隐患351处,已全部完成整治。同时,组织开展“燃气讲座进校园,安全知识伴成长”讲座活动,进一步向师生和家长普及燃气安全知识。牵头开展燃气泄漏应急抢险联合应急演练,有效检阅和增强我县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房屋结构隐患方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实施挂牌巡检,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挂牌”上墙3735栋;自建房排查96853栋;五十年以上一般安全隐患老旧房屋整治272栋,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城市防汛抢险方面。我局牵头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市政路面和地下空间积水抽排应急演练,达到预期效果。备汛期间,共组织排查668人次,排查整治隐患5处,疏浚排水管网0.33公里,补齐更换井盖26个,安装防坠网3处。我局成立住建系统15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组建城区有关企业防汛应急队伍5支共70人,重要时间点组织在城区重点路段集结,每个抢险队员身上均配备“五小件”及各种应急工具,确保汛期安全。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工作。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认真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1+X”督导计划等,开展监督检查,履行“一岗双责”。态化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节前廉政提醒等,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做好党的建设工作方面。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培养关”,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战斗堡垒基础。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党建引领促进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高质量发展。
3.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方面。严格党组领导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班子一岗双责。筑牢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及时更新局机关宣传栏,落实物业小区、建筑围挡等公共载体三审制度。加强文明创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并积极与基层文明单位结对共建,主动认领解决社区问题清单。
4.组织、平安、统战方面。深入相关行业领域,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统一战线学习宣传工作。助力民族、宗教工作事业发展,在行政审批、资金、要素保障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加强专业实干人才培育,鼓励年轻党内外干部积极参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通过具体项目实践,激励引导年轻党内外干部在一线锤炼本领、增长才干。
5.抓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聚焦巡视巡察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抓实抓细问题整改,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巡视反馈2个牵头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县委巡察反馈5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5个,基本完成2个,建立长效机制18项。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完善城市路网结构,谋划五华路道路项目,启动园区一路、园区三路、富春路等前期工作,完成吉祥路、松吉路、育才路及滨河东路莲桥段建设工作,计划建设道路约4公里。结合实际开展雨污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建设城区雨污管约11公里、乡镇污水管5.3公里以上。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第三批项目,启动老旧小区改造第四批项目建设,计划共完成投资约X亿元。
推进XX县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建设样板工程,围绕老旧小区改造等6大中心任务,包含58移民历史特色街区和青云完整社区两个子样板,力争在2024年省级样板考评工作中进入前三,进一步取得上级奖补资金。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XX优秀文化,持续推进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对现有的传统村落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优化创建方案,争取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监测,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既有农房整治、农村建房安全管理、乡镇排水工程等相关工作。
(二)稳步发展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进一步夯实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基,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平稳发展,推动万润首府、香开云顶、世林东郡、万春熙悦府、滨河左岸、锦福成花园、世林外滩A区、世林广场及商业综合体等房地产项目建设。同时,落实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将所有配套工程纳入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图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把后期监管涉及相关工作前移至施工许可之前。
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尽快修订出台新的企业扶持政策,对于企业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协调帮助,激发企业活力和积极性,力争再培育1家我县一级资质建筑企业,争取实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经济指标正增长。
推广“XX县智慧物业管理系统”,逐步完善与“i宁德”APP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该系统具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委会选举、物业满意度调查线上投票表决,小区公共收益、水电费分摊公示,在线征求业主及物业企业意见等多项功能,将有效促进物业服务透明化,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三)认真做好对外窗口审批服务
做好审批服务提升工作,强化系统在线审批,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推进无纸化办公,研究推出更多切实管用、针对性强的硬举措,有效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行所有事项无纸化线上审批,做到有迹可查,杜绝“隐形审批、体外循环”,确保“系统之外无项目、清单之外无审批”。促进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指标水平整体上升,完成上级工改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
持续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和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自建房安全。巩固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风险隐患整治。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安全监管,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大任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及时做好综合分析研判,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同时,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扫黑除恶、综治平安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以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不断推动住建系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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