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46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20〕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紧扣舒适、便捷、安全、精致目标,在转变发展方式、塑造特色风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品质上下功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一年打基础、起势头,两年重攻坚、有看头,三年建长效、争一流” 的工作要求,走出一条顺应人民期盼、彰显阳信特色的城市发展之路。
二、重点任务
(一)风貌特色提升行动
1.规划设计提升工程。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制定。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以下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中均有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不再重复列出。
2.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程。打造阳城六路建筑外立面整治示路,2021年完成主干道及城市出入口周围建筑外立面整治,2022年完成次干道两侧建筑外立面整治。(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架空线路整治改造工程。按照《阳信县通信电力管线规范整治工作行动方案(2019-2021年)》有关要求,对具备条件的架空线路实施入地改造,对不具备条件的实施撤杆并线、捆扎、贴墙等规范整治,逐步消除各类城市“蜘蛛网”。(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国网阳信供电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
4.城市照明亮化提升工程。强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确保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100%,亮灯率99%,照明设施完好率95%以上。2020年完成城区30%以上背街小巷功能性照明建设改造;2021年分别至少完成1处商业街照明亮化和城区50%以上背街小巷功能性照明建设改造;2022年分别完成1处主要商业片区的照明亮化和全部背街小巷功能性照明建设改造。(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
(二)蓝绿空间提升行动
5.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高标准规划城区水系,打通“断流水”;2020年完成九斗沟沿岸、梨园沟西延北延。引仙湖、金银湾、纸王干渠、十二生肖湾、信达河、大济河、双程沟(阳城六路-阳城八路)、幸福河沿岸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全部按海绵城市标准进行设计建设。通过贯彻海绵型河道理念,结合过程及终端控制原则,利用低影响开发手段对阳信县河道进行生态修复,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道,恢复自然深潭浅滩,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建设“水清、畅流、岸固、滩绿、景美”的水生态景观河道。(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
以上内容由住建局提报。
6.污水收集处理提升工程。2020年完成阳城四路和31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吨/日。(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7.城市供水节水提升工程。由水务集团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水务集团,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8.园林绿化提档升级工程。2020年,建成口袋公园及节点提升改造5处以上,建设绿道、人行步道10公里以上;2021-2022年,分别建成口袋公园及节点提升改造10处以上,建设绿道20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9.绿色建筑推广工程。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3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外)的规划、设计、建设采用国家和省规定的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应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全力按照《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7〕28号文件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广装配式建筑,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等新能源应用,着力提高建筑节能降耗效率,加强绿色施工示范项目推广,鼓励发展绿色智慧建造科技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局)
(三)空气洁净提升行动
10.建设工地净化工程。全面执行住建部要求的“现场封闭管理、场区道路硬化、渣土物料蓬盖、洒水清扫保洁、物料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六个百分之百;所有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和智慧阳信平台对接,施行24小时对建筑工地实时监控。基本实现“施工作业不起尘、工地黄土不见天、车身轮胎不沾泥”的攻坚目标。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十个必须”,杜绝随意撒漏。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2021年建成并运行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11.环境卫生提升工程。全面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深度保洁,实施清扫保洁全覆盖,2020年城区40%以上的主次干道实现深度保洁。2022年城区60%以上主次干道实现深度保洁,提高城市环卫保洁专业化、市场化水平。(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县卫生健康局)
12.城市供气供暖提升工程。优先发展城市集中供热,2020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1万平方米,2021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5万平方米,2022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70万平方米,推进供热管网向周边延伸,扩大集中供暖覆盖面,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继续采用燃气壁挂炉供暖,提升清洁取暖比重,建立多能互补的供热体系。到2022年底,全县集中供热接通面积达到292.6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程。由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道路交通提升行动
14.城市路网提升工程。2020年打通断头路3条,新建3座水系桥。2021-2022年打通7条断头路。(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各管线入廊单位)
15.公共交通提升工程。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城市功能提升行动
16.居住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优先进行水电路气暖、安防、环卫、消防、照明等基础类改造项目,合理安排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项目。2020年全县改造老旧小区24个,2021年改造31个,2022年改造30个。创新老旧小区及小区外相关区域“4+N”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水平,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口,打造功能实用、环境舒适、服务完善的安置小区。(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7.城市防汛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城市排水管理,解决城区道路积水问题,严控私接私排、雨污混流,保障排水管道畅通,排水泵站正常运行,确保城市汛期安全。2020年至2021年完成鲁北大街(新汽车站-工业二路)、河东四路(阳城七路-阳城八路)道路易涝路段改造工程;2022年完成城市排涝生态治理(环城水系工程)。(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18.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由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牵头制定。(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公共停车场提升工程。探索开展智慧停车场建设。(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六)城市管理提升行动
20.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县大数据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1.城管综合平台提升工程。依托数字城管平台,拓展城市管理系统功能,建立全市城市管理大数据库,构建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考核“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体系。2020年升级市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服务系统,建成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2021年城区街道办完成平台建设;2022年开发城市管理智能系统,打造滨州城市管理“智慧大脑”。(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大数据局)
22.城市违建整治工程。按照“清理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发挥治违办牵头作用,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惩戒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依法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依法依规即查即拆。启动开展城市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小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违建治理长效管控机制。(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3.生活垃圾分类工程。实施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20年1个乡镇(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2021年30%以上乡镇(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2022年50%以上乡镇(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4.物业服务提升工程。认真落实《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积极推进街道社区的社会化管理、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大力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以党建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红色业主委员会”,通过“党建+数字化”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25.安全运行提升工程。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以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适当延长设计使用年限,提高建筑标准,建设完善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基础设施军民融合发展、双拥共建和模范城创建。(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支队、县发改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内容由住建局提报。
(七)重点片区引领行动
26.重点片区建设工程。县主城区高品质高质量推动片区建设,充分发挥片区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城市发展新的增长极和引领区。一是推动绿色装配式建筑片区建设,采取“1+1+3+N模式,编制绿色发展规划,推进三个装配式建材基地建设,与多种产业相融合,促进建筑业以及建筑领域转型升级,实现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和节能减排战略。二是打造“一渠两沟三湾”节假日休闲旅游景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促进阳信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从而带动生活夜经济;三是在阳城九路以南,新第二实验学校以西打造“第四代住宅”,“第四代住宅”的设计充分响应了国家的号召,大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制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以上内容由住建局提报。
(八)城市文化提升行动
27.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建成县文化中心。建成包含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剧院、展厅等场馆的文化中心,全面提升我县文化场馆设施建设水平,完善文化场馆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建设品味,更好地为群众开展文化服务。(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8.文明行为规范提升工程。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制定,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旅游局
三、方法步骤
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自2020年开始,为期三年,至2022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30日前)
县政府制定行动计划,明确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目标,对亟需提升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分别制定本行业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依据。
(二)品质提升阶段(2020年5月—2022年9月)
各部门根据确定的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列出项目清单,落实项目资金,排出工作计划,确保按期完成。县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工作方案,定期进行调度、督导、通报,适时组织现场观摩,推动工作整体提升。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2年10月—12月)
聘请专业机构,对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核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各项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事业工程化、工程责任化、责任数字化”要求,发挥职能作用,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好配套政策和行动计划,迅速行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确定牵头部门,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积极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二)完善推进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加快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建章立制步伐,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构建“实施方案+工程项目+标准导则+结果评价”的工作体系和推进模式。优化政务环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定期检查、督查、通报、点评的工作制度,及时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评价体系。
(三)实行试点引领。每年培育一批城市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工程)、街道(片区),确定1个不少于2平方公里的城市品质提升试点片区。以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垃圾分类、清洁取暖等为重点,作为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试点,探索破解工作难题、政策约束的机制、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示范标杆,推动全县工作均衡发展。
(四)落实要素保障。优化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财政资金投入结构,重点用于有利长远、非经营性、短板明显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用好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渠道筹集项目资金,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强县场化运作。在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当中,优先保障县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品质提升相关工程的手续办理要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帮办代办等方式,缩短手续办理时间,加快项目进程。
(五)强化实效核查。制定出台城市品质提升综合评价办法,加强信息共享、结果互用。综合分析应用大数据、民生热线、暗访检测、民意调查等数据、案例,增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绩实效核查的准确性和便捷性,每年通报,三年总评。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形成城市品质提升良好工作氛围。
(六)营造浓厚氛围。城市品质提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要整合各方面力量,整体策划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任务、突出宣传重点,多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展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阳信县城市管理局
202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