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XX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济建村字[2019]12号)(附件1)、《济南XX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及近期区扶贫办组织召开全区脱贫攻坚“找差距、抓落实”到户帮扶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危房改造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最新统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台账》(附件3),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09户,前期经摸底并开展实施工作,已完成改造140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性鉴定须全覆盖,因此各街道办事处须委任相关领导专门主抓,调度办事处扶贫办、乡规办对《台账》进一步梳理核查,摸清底数,确定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开展2020年全区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
二、实施标准与操作程序
《山东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鲁建村字[2019]8号)(附件4)明确规定了补助对象、改造方式和改造标准,《济南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济建镇字[2016]2号)(附件5)明确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对具体操作程序明确如下:
(一)农户个人申请和集体评议。各办事处要宣传动员到户,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申请。
(二)对象认定。办事处乡规办填写《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住房情况认定单》(附件6),审批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途径进行公示后,报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备案。
(三)危房鉴定。街道办事处乡规办可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组织人员上门对住房危险性进行核查鉴定。
(四)处置实施。
1、对于鉴定结果为C、D级的拟改造危房,各办事处结合实际可按照以下原则处置:一是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二是对于拟拆除的,优先利用村内闲置房屋安置,或在旧村改造工程中予以安置;三是对于拟拆除确需重建的,按有关标准要求安排过渡住房或发放过渡费,并尽快组织重建。
对于修缮加固和重建的,由办事处负责组织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甲、乙、丙三方分别为办事处、村、户。
3、各街道办事处乡规办要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监督,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参与指导。乡规办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 次,并现场填写《济南**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表》(附件7),经检查人员、危改农户、施工方三方签字确认。
(五)竣工验收。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按要求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表》(附件8),提交建房备案书,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六)资金保障。各办事处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保证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办事处扶贫办、乡规办对照附件3重新确认需鉴定的危房户并建立台账,于11月18日下班前上报。
(二)各办事处对于今年已改造修缮完成的户,有鉴定报告的要存档,尚未出具鉴定报告的要抓紧补充完善。
(三)强化农户档案信息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危房鉴定工作,确保年底前,及时上报改造资料、台账,有效组织施工监管和验收确认工作。
因我区无市级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市住建局调度),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农村危房工作,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按照**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做好农村危房台账统计、督促工作,月报季总结。
实行“一户一档”的贫困户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制度,各办事处应确保农户档案完整、准确,安排专人及时做好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录入。纸质档案应内容规范、建立目录、装订成册,内容包括:系统档案信息表、家庭成员身份证件、贫困类型证明、农户申请、村评议材料、危房认定材料、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公示、审核审批、协议、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