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心妇女发展规划评估报告范文
一、妇女发展规划评估报告简要
《XX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从“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等七个领域对妇女发展提出了奋斗目标,具体体现在经济参与、政治参与、人口素质、卫生保健、合法权益、生活环境、社会保障等七个方面。
二、评价主报告
1.XX中心开展终期评估工作情况
规划实施十年来,XX中心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妇女总体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保持同步的战略目标,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得到有力推动,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妇女的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就业稳定、参政议政能力增强、文化素质提升、卫生保健加强、权益保障到位、生活环境改善等。至2020年,妇女发展的大部分主要目标已经完成,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因素制约,部分目标任务还未完成。要全面实现2020年妇女发展目标,还需要齐心协力,克服困难,争取早日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2.实施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一)卫生保健
近年来,XX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卫生、妇幼保健服务水平,保护了妇女的健康权利。
数据显示:孕产妇死亡率为37.3/10万。住院分娩率达到了100%,比2010年提高了0.04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的目标。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为0例,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孕产妇梅毒检测率达到100%,圆满完成“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到8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达到95%、孕产妇梅毒检测率达到70%”的目标。产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逐年降低。妇女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逐年上升。
(二)人口素质
女性的受教育水平不但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统计监测表明妇女接受教育机会增多,女性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列入《规划》重点监测指标的学龄儿童女生始终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2015年我县学龄儿童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达到44.1%,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到44.2%,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到39.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71%,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到39%。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达到56%,女性青壮年文盲率仅有0.5%。
(三)经济参与
为实现《规划》目标,劳动部门、妇联组织互相配合,不断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失业、下岗女职工实现再就业。列入《规划》重点监测指标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女性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生育保险覆盖率三项结构指标显示,全市女性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的比重同往年相比增加。2015年全部就业人员中女性的比重保持在30.46%。同时,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22.4%,但较“城镇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9年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达到50%,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达到59.8%圆满完成《规划》中35%的目标。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达到85%。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人数达到0.85万人。
(四)政治参与
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度比前年有明显增长。2018年,全县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重为30%,比2010年增长12个百分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达到100%。2019年县、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达到66%圆满完成《规划》中53%的要求。县、乡(科)级担任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达到8.2%,国有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有全部职工董事的比重达到33%,国有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有全部职工监事的比重达到30%。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达到30%,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26%,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24%。
(五)社会保障
妇女与社会保障。女性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年到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2015年达到1.61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达到0.52万人。因每年达法定年龄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从参保人员中移除,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16—2020年人数及女性人数大致是呈逐年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在2015年达到26.7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达到13.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5年女性职工1.2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15年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0.94万人。强化妇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乡(镇、开发区)数在2018年达到13个,圆满完成规划目标。
(六)环境保护
妇女与环境。随着美丽云梦建设步代的不断加快,城乡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79.57%,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97.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9.47%,普及率不断提高;新增农村清洁能源入户数达到0.01万户;城镇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达到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都达到100%;各主要指标实现了达标。
(七)法律保护
妇女与法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一方面加大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促进全社会增强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对妇女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制止家庭暴力,使妇女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地保障。《规划》实施以来,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环境日渐向好,侦破力度进一步加大,拐卖妇女、强迫容留妇女卖淫、家庭暴力等发案件数逐年减少,破案率达到95%。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达到145人。
三、实施《规划》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来保证《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规划》实施以来,为保障好《规划》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多项制度从机制上保证了妇女的可操作性。
(二)加强规划引领,保障《规划》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规划》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同时要求各股室在制定分项规划,必须将《规划》涉及各股室的内容全部纳入规划,切实保障了《规划》的各个目标任务得到全面充分地落实。
(三)加强工作领导,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规划》实施
为确保《规划》的各个目标任务得到全面充分地落实,XX中心全面加强了工作领导。一是明确领导分管负责。二是建立专项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听取1次《规划》实施情况汇报,并就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以研究解决。三是提高妇女工作地位。将《规划》涉及的主要工作内容同步纳入各股室主要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和预安销号,由县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
(四)搞好统筹协调,以良好的工作机制保证《规划》实施
按照《规划》要求,认真制定指标体系和目标任务分解书,督促各股室制定本部门实施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加强指导,定期督查,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数据管理,以严格的监测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
为确保《规划》按时按要求完成,县融媒体中心加强了对各个监测数据的管理。一是详细安排部署。专人负责,各专业人员配合,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互相协调。二是严格监测审核。各股室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字上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详实。三是认真调查分析。在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无误的基础上,还要对其中的重要指标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与规划目标进行对照分析,查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措施及对策,便于决策。
四、实施《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实施《规划》以来,妇女事业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妇女护权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女性在就业、任职、提拔、待遇等诸多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女职工再就业问题比较突出,个别私营企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执法监督力度还相对薄弱。二是妇女保健和妇女社会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针对妇女的案件虽然在不断减少,但仍然时有发生,威胁着女性的生存和发展。四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偏低。
(二)妇女教育有待进一步改善
一是城乡教育差距依然存在,教育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家庭教育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女性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妇女干部培养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一是培养选拔女领导干部工作还需加强。女干部比例偏低,女干部来源少,特别是符合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女干部少;二是女干部的培养存在不平衡现象;三是村支两委女性成员相对来说仍然较少,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和居委会委员数女性比例偏低。
(四)妇女生产生活条件需改善
我县农村受经济落后、地理条件恶劣地影响,农村总体投入不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还较为落后,一些村寨看病就医不便,还有部分村寨生产道路、水利设施等条件相对落后,妇女生产生活条件需要改善。
五、进一步推进妇女发展的工作措施及对策建议。
在今后的一段时期,要促进我县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必须继续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社会发展,促进妇女的全面进步,保障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环境等各个领域的权利,提高妇女分享社会资源的程度和生活质量。
(一)加强领导,突破工作重点和难点
为促进解决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县、乡两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要加强沟通与协调,从政策、人力、财力上给予解决和保障。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通过常规或专项行政督查和执法检查,加大干预力度,加快重点难点问题地解决。
(二)关注妇女健康,为妇女健康保驾护航
继续加大妇女健康宣传力度,坚持“母婴安全、儿童优先”原则,突出加快妇女事业。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加大执行力度,针对执行规划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积极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保证高质量达标,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联动,齐抓共管,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大教育管理力度,提高女性受教育水平
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力度。教育部门、各学校继续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动态,把工作坐在前头。加大跟踪动员力度,对流失学生做好调查,摸清未报到学生的真实情况,动员更多的学生返回校园。及时向政府汇报学生流失情况,取得政府的支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校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把控辍保学工作贯穿于学校管理的全过程,贯穿于学校班级考核的全过程,树立全面的数量观和质量观,改进教育教学方式,重视学生特长发展,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四)加大宣传,提倡妇女婚育新风尚
一是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专题活动和在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社区开办宣传专栏等形式,在全社会中广泛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宣传,促使广大婚龄、育龄妇女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努力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二是要加大对妇女病普查的工作力度,健全制度,组织开展妇科常见病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妇女疾病预防、治疗等保健知识,筹措经费,落实专业人员,切实提高妇科病的检查率和治疗率。三是要广泛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自觉危害妇女权益的行为,要提高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五)加强执法,切实维护妇女的权益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案件的打击力度。对拐卖妇女、强奸妇女、卖淫嫖娼、重婚等社会丑恶现象,公、检、法等部门要采取强硬手段,坚决予以打击,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家庭暴力”等危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要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坚决予以曝光。二是要依法查处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妇幼卫生知识,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能力。要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妇女的权益。
(六)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妇女的素质
要加强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增强竞争力。一是要强化就业培训。指导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在城乡妇女中大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妇女的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扩大招收妇女的总量。二是要狠抓下岗女工的再就业培训。要将再就业培训中心的培训重点转向下岗职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大力开展下岗职工的培训工作。三是继续抓好在职职工的培训。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的特点,大力开展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岗位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四是以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业转移为重点,大力开展定点培训、订单培训和各类实用操作技能的培训,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业领域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七)加大投入,完善妇女保障新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落实《规划》目标的资金投入,要突出将难点、重点问题加大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投入,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配套措施,切实改善基层生产、生活的各种条件,要突出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机构,饮水等与农村妇女密切相关的问题,切实提高女性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