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知范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省妇联、省文明办决定开展2022年四川省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引导家庭成员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优良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从即日起贯穿全年。
二、活动范围
主要家庭成员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常驻我省的广大家庭。
三、推荐条件
1.具有先进性。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遵循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体现引领性。家庭成员注重安全生产、禁毒、防艾、防邪、防拐,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通过自身行为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家风淳朴,家教良好,长幼有序,传承孝道;立家规,传家训,学习氛围浓厚;敬业诚信,尚德守法,廉洁修身,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倡导移风易俗、倡树婚嫁新风,追求绿色健康生活;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家庭温馨和睦,文明和谐,互相关爱,互相支持;注重家庭文化建设,能引领示范,做好广大家庭的表率。
3.突出典型性。家庭成员在弘扬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实施科学家教,在爱党爱国、尊老爱幼、亲善教子、移风易俗、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诚实守信、乡村振兴、绿色环保、公益助人、家庭文化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投身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且表现突出、贡献较大,得到社会好评和群众认可。
4.原则上须获得过市级最美家庭或五好家庭荣誉,或其他市级及以上家庭类荣誉。
5.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表彰(扬)的家庭不再推荐。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
①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②家庭成员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
③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④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⑤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⑥有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⑧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⑨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不到位;
⑩主要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评选方式
(一)推荐
省最美家庭采取差额推荐方式进行,其中成都(人口1000万以上)推荐20户,南充、达州、绵阳、宜宾、泸州、凉山(人口400万以上)各推荐12户,其余市州和省直机关妇工委、省国资委各推荐8户。省妇联团体会员和其他社会组织、广大家庭可通过社会推荐渠道直接向省妇联推荐或自荐。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候选家庭材料时要严格把关,对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评议
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候选家庭由省妇联家儿部、省文明办创建处按照推荐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省妇联、省文明办牵头,组织从事家庭研究专家、媒体记者、往届最美家庭、五好家庭代表等组成的四川省最美家庭评议团进行评议。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选取得票前200名的家庭提交省妇联、省文明办党组会议审定。
(三)公示
1.待确定推荐对象后,再反馈给各地、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对于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各地各单位要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问题属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五、奖励方式
省妇联、省文明办联合印发表扬文件,向获奖家庭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获得四川省最美家庭的可优先推荐全省五好家庭、文明家庭和全国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家风信用贷”等礼遇最美家庭办法。
六、活动内容
(一)常态化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各地要围绕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原则上按照省、市(州)年度、县(市、区)半年,乡镇(街道)、村(社区)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确保活动贯穿全年。要把寻找活动与家庭文化活动相结合,与家庭教育、家庭关爱等家庭服务相融合。要将活动与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情结合起来,使活动更接地气、更贴需求。要注重思想引领,通过各类家风弘扬活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家庭生活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激发崇德向善内生动力,引导广大家庭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厚植家国情怀。
(二)持续开展“树清廉家风·建最美家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立足职能,扎根家庭,持续开展“树清廉家风·建最美家庭”活动,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家风的浸润作用,积极推进好风传家。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参观天府家风馆等家风家教实践基地,接受古代先贤、革命先烈、时代新家的优良家风熏陶,引导干部职工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要结合行业、部门、单位特点,充分挖掘清廉家风文化,开展讲齐家故事、立家规家训、强家风家教、建最美家庭等活动。要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情暖家、以规立家、以廉保家,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
(三)开展优良家风家教宣传巡讲活动。各级妇联、文明办和有关单位要持续发挥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示范带动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结合5—6月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线上线下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集中讲好家风故事,让好家风好家教走到群众身边、贴近群众心坎,带动更多的家庭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彰显家国情怀,弘扬优良家风,推动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全年各市州开展巡讲活动不少于200场。
(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工作。面向城乡家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家庭成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了解生态文明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家庭绿色环保知识和方法,提升生态文明素养,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鼓励家庭节约资源、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发展,力争2022年全省农村60%、城市70%以上的家庭达到绿色家庭创建要求,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美丽四川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