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范文
2010年各市团委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单位: 年 月 日
考核 项目 |
考核指标及要求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工作 机制 (15分) |
1. 联合党委召开一次全市党建带团建工作推进会(8分,以文件、图片、会议记录为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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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争取当地党委组织部重视和支持,所辖县(市、区)、乡镇团委书记空缺时间不得超过4个月(7分, 以任命文件为据,县(市、区)、乡镇团委书记转岗情况要求在1个月内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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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点 工作 (10分) |
1.每月上报驻点工作信息2条以上(3分)。 2.驻点工作成效显著,推出工作典型得到团中央肯定或在区级以上媒体报道1次以上(7分,报道以原 件或复印件为据。每多报道一次加4分,最高加25分。凡是被团中央、团区委通报批评的,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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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一万”活动 (50分) |
1. 组织开展“万名团干下支部”活动,每个专职团干部分别与农村、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团支部建立联系点制度,为联系点办2件以上实事(8分,市、县两级团组织要有联系点花名册,团支部要有活动记录,抽查3个团支部,如有1个团支部达不到要求的,扣4分;有2个团支部达不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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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万名农村团支书帮扶温暖行动”,建立每个行政村团支书与1个以上青年文明号等城镇青年组 织的结对帮扶制度,开展帮扶活动1次以上,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300元(含)以上(12分,抽查3个团支部,如抽查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所抽查的团支部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平均每增加300元加3分,最高加25分;以记录、图片、团支部证明为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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