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撂荒耕地的建议范文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三农”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凸显,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而在2022年5月,农业农村部明确耕地出现一定撂荒面积的,要对党政一把手追责。同年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而且要装自己的粮食”的报道,种种迹象表明,解决耕地撂荒,保障粮食安全将成为各地各级各部门在今后面临的政治性的重要任务。
一是立地条件较差,耕地质量不高。我省中部地区境内全为山地丘陵地貌,条块地、坡地多,农户种植的耕地细碎化、分散化严重,耕地质量等级普遍不高,主要以四、五、六等地为主,不适宜大型农机作业,规模化、机械化农业生产困难。这也是造成我省中部地区耕地撂荒、难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特别是土地托管的最大瓶颈。
二是耕地撂荒严重,发展形势堪忧。我省中部地区耕地均有不同程度的撂荒,以阳泉市为例,2021年盂县实际耕种面积46.17万亩,撂荒土地5.06万亩,耕地撂荒率9.9%,平定实际耕种面积33万亩,撂荒土地3.07万亩,耕地撂荒率8.5%,而郊区实际耕种面积5.83万亩,撂荒地面积1.77万亩,耕地撂荒率达到最高的23.3%。因此,大力推进撂荒地专项整治,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有效保障粮食安全迫在眉睫。
对策建议:
全面优化土地条件:
1.实现小块变大块(10亩以上)。就前期调研情况来看,耕地小块变大块受制于造地成本较高(条块地造地变成大块地的成本,地块条件差的要2万元/亩,地块条件好的也要1万元/亩)和涉及到矿产资源等敏感问题制约,开展难度较大。建议以政府扶持、部门监督、乡镇主导、村级主体模式来开展,在国土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下,造地开采的矿产资源尽入国库,同时县区一级出台配套资金政策支持措施,政府补贴5000元/亩,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生态修复补助,剩余部分由村集体承担,通过小块变大块,以每年集中造地500-600亩,实现耕种易机械化改造,解决耕地撂荒,促进土地托管,稳定全区粮食面积和产量,保障粮食安全。
2.实现多块并一块(2亩-10亩)。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曾提出“在有条件的村组,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引导小农户自愿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土地承包权退出等方式,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引导逐步形成一户一块田”。经调研,我省80%以上的种粮食大户均愿意在土层厚、土质好的地方自主造地(主要为小范围平整土地),建议在二轮土地延包过程中,在符合国家“大稳定、小调整”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条件下,个别需要和周边地块作置换调整的农户,相互协商好之后上报村委,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可以做小范围调整,尽量优先考虑撂荒地块,由大户出资整理地块,村集体适当补贴(主要补贴整理地块机械油费),实现耕地由零散小块变为能开展机械化作业的适当大块。
3.实现占补平衡。过去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乡化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在农用地进出平衡调整过程中,将许多耕作条件较好的耕地调整做了它用,调整后的部分耕地条件较差,易机械化程度低,路途远,造成部分耕地撂荒。建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探索林地耕地占补平衡调整,将土层较厚、土质较好的林地和耕作条件差、对树木生长影响不大的耕地互换调整;在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方面,可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策略,以村宅基地拆迁复垦为试点,出让建筑用地指标换取耕地指标,由国土部门和区国企在乡村两级的配合上集中开展土地整理复垦项目。
4、明确奖惩机制。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耕地方面的奖惩机制。对每年自主复垦造地100亩以上(由国土、农业等部门验收后)的村集体按照1500元/亩的财政资金进行奖补,对撂荒耕地面积超过本村耕地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最大不得超过100亩)的村集体在考核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当年的转移支付酌情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