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扩权强县试点推进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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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政协副主席王振涛,区政协委员王淑芹反映:2011年12月,我省启动了扩权强县试点工作,这一体制的变革为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推动转型跨越发展、加快综改试验区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扩权之后,试点县(市、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充分利用扩权强县优惠政策,在简化扩权事项审批流程、推动项目办理、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政务环境等方面做了积极努力,全省扩权强县工作正有序推进。
但是,我省的扩权强县工作在推进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其中有试点自身的问题,也有政策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实质权力下放不够。虽然目前省政府已经下放一些管理权限,但是这些下放权限有不少是虚设,大多是审批次数较少,甚至“零审批”的权限,实质性权限的具体操作仍然在省级执行。
二、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在目前国家财政分税管理体制下,县级政府承担着财力与事权不对称的管理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三、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县级职能部门受人员编制、业务水平、工作经验所限,在接受权限后还存在业务操作和政策层面应用上不足、操作不顺的问题,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只有正视存在问题,寻找解决办法,才能更好地推进我省的扩权强县工作。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放权,激活县域经济发展。省政府应将能放的大量实质性行政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县区政府,切实赋予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权”。省级部门应该加大对试点县(市)对接落实工作的协调指导,市级部门应尽快下放应该下放的各种审批权和收费权,特别需加强协调沟通,使得垂直管理部门下放权限进度相应跟进。
二、理顺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省级财政应提高对试点县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对省、市、县共同负担的项目,应适当降低县级负担的比例。同时,建议将相对固定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对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下放至县级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主动作为,适应形势发展需求。一方面,省直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试点县区对口部门的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培训和指导,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行权能力。县级政府在扩权的同时一定要守住“精兵简政”关口;另一方面,试点县还需进一步研究、吃透扩权强县相关政策精神,借鉴兄弟县区转型综改和扩权强县的成功经验,主动工作,先行先试,将扩权强县的优惠政策真正转化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权力下放到县,增加了权力寻租的风险,应尽快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严防权力在部门体外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