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随州基层反映:当前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三大问题不容忽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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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随州市住建委作为燃气安全的主管部门,围绕“抓安全、督安全、保安全”的管理目标,认真履行燃气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各地燃管部门、燃气企业按照生产经营目标,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经营秩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近期的调研表明,我市燃气安全管理三大问题不容忽视,亟待破题解决。
一、 基本情况侯卫东官场笔记
全市现有城镇燃气企业60家。其中:液化石油气站56家(中心城区7家、随县21家、广水市21家、曾都区4家、高新区2家、大洪山风景名胜区1 家),天然气企业4家(随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星然燃气有限公司、广水中环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随县政泰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加气站5 座。全市共建设天然气高中压管道长度261公里,低压管道536.8公里(城市门站以内),天然气用户8.46万余户。2014年,全市天然气用气量 3714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用气量19800多吨,城市居民用气率达到97%,提高了生活质量。
二、工作情况二号首长
城镇燃气安全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事,市住建委非常重视,把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2015年7月,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将城镇燃气管理职能移交市住建委后,住建委克服燃气管理基础薄弱、建设任务繁重、无专业燃管人员、无专项管理经费等系列困难,不等不靠,认真履职,加强行业监管。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燃气安全生产运营自查情况的通知》、《关于印发随州市城市供气行业服务保障与安全保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建办〔2015〕46号)、《关于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各地燃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障燃气生产运营安全。
二是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用气氛围,保障供气行业安全。先后在随州电视台、《随州日报》宣传普及燃气的正确使用、抢险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在随州电视台滚动播放燃气安全用气公益广告,设置展牌17块,悬挂横幅标语5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入户安检宣传2.5 万余户。
三是重点开展检查。2015年7月、8月、9月市燃管办采取现场踏看、现场检查、自查自评、座谈了解等多种方式,对全市燃气企业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安全防护、电气设施、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工艺设施等方面进行了督办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限期进行整改。其中,中心城区共发现燃气企业问题隐患114项,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落实整改99项,对城区巨龙、蓝光两家气站违规充装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随县累计发现安全隐患88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1份,除个别由于技术原因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外,其余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强化工作督办。组织人员现场督办高新区建设局对其所辖淅河镇内用燃气气瓶相互转充液化气的2家私人个体户进行了查处;会同曾都区建设局对其所辖洛阳、何店两家无证经营气站进行调查取证,督促其依法立案进行查处。督促随县住建局对唐县镇华宝村两处违规违法充装倒卖液化气点进行查处,收缴压缩机、充气枪、钢瓶等工具。对淮河镇一起倒卖液化气违的规行为进行了查处打击。此外,我们还对省安委会第十三暗访组发现的16项安全隐患问题、第十一督查组发现的 18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当地建设部门下达督办通知,逐项落实整改,并进行存档备案。市燃管办对城区一家用户私改燃气表、一家用户改变其房屋结构、两处新建道路工地挖断燃气管道、一家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擅自改动安装燃气阀门表具等影响燃气设施的事件进行了依法处理,为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五是积极处理信访案件。2016年4月13日,市住建委收到《关于强烈要求从源头打非治违的情况反映》信访件后,迅速批转至县市区住建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按照反映的情况负责落实处理,并责令各地住建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调查核实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4月29日,收到袁善谋副市长关于该信访件的指示后,市住建委又责令燃管办按照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迅速与市质检、安监等部门对接,起草了《随州市燃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区7家液化气站对83名送气员实行实名登记,督促气站与送气员签订运气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统一标识,从源头上加强运气管控。4月19日至25日,我们抽调专人采取气站外蹲点守候、站内突击检查等措施,对城区7家液化气站送气员进行了现场排查,排查中未发现城区液化气站送气员向乡镇送气的问题。为增强工作联动,今年4月,我们建立了“随州燃气管理微信群”,将各地燃管部门负责同志、燃气企业主、液化气站负责人、送气员等纳入该群,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实现信息共享,搭建燃气问题调查快处平台。
三、存在问题静州往事
当前,燃气管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不顺,管理力量不足。201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住建厅下发了《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要求市、州一级要成立专门的燃气管理机构,但目前全省仅我市没有成立专门的燃气管理机构,直至2014年市编办下文成立“随州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作为市住建委的内设机构,但只有机构名称,无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随后市住建委委托市市政管理处代管随州中心城区燃气业务,在没有增加该处经费和人员的情况下,市政处克服业务不专、政策不熟等困难,投入人力、物力,边学习、边探索、边管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从县市区的情况看,只有广水市设有燃气管理办公室,定编8 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其他地方既没有专门机构、人员,更没有专项经费,且管理人员大部分为兼职,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效果有限。
二是横向联动不够,难以形成合力。由于无专职监管人员,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开展困难。燃气管理涉及住建、安监、质检、消防、工商、公安、交通、城管等众多部门,加之各部门在燃气管理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任务,如:瓶装燃气充装和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依据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进行处罚,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明确由质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瓶实施安全监管。因缺乏整体联动,燃管部门单打独斗,力量薄弱,整治效果不明显,燃气行业违规违法现象仍然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
三是打击难度大,流动气贩难根治。流动气贩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分布范围广,常与各部门管理人员躲迷藏。管理人员上班他下班,管理人员下班他上班,集中检查期间他停工,与管理部门打时间差。同时,少数乡镇气站质差价高也是导致流动气贩现象不能得到彻底根除的重要原因。
四、工作建议侯海洋基层风云
一是争取政策落实机构编制。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和省内其他市州燃气管理的经验,结合随州实际,建议市政府将随州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明确为市住建委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落实3个以上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各县市区参照执行,从体制上规范我市燃气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在市级层面建立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委员会,明确1名市级领导牵头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做好中心城区、县(市、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住建部门对辖区内燃气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责任,明确安监、质监、公安消防、工商、气象和燃管办等部门各自职能职责,从机制上规范我市燃气管理工作。
三是查漏补缺突出整治重点。对照燃气管理条例,针对随州市燃气管理现状,由市政府组织开展《条例》落实情况大检查、燃气设施安全大整治、燃气经营市场大清理,确保我市燃气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抽查督办,进一步整治并规范我市燃气经营市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