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浦北县地方公路管理与养护存在问题及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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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2012年实施“县镇村道路通畅三年大会战”以来,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兴产业、建交通、扩城镇、办旅游”四轮驱动,更是把“建交通”放在了重要位置,浦北县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全县交通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浦北县在养公路从2011年的800多公里增加到现在的1658.288公里,实现了全县100%建制村和70.1%的自然村通水泥路,有效解决了群众“行路难”的问题。随着公路建设规模的增加,农村公路的管养变得十分重要,而管养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成为制约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瓶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交政研发〔2014〕242号)要求,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但浦北县在推进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过程中存在困难。
存在的问题:
一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配置机制不完善。1.交通执法队伍内部职能重叠、交叉,体制不顺,有路政大队、运管所两个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得不到岗位保障。浦北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成立于1998年9月,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核定编制5人,执法门类为公路路政。因历史原因,现路政大队25名执法人员主要从原征费所、收费所、交通站人员借调,编制不在路政大队,根据有关规定,路政执法人员需在编在岗才能报考交通部执法证,由于没有路政大队的编制,其执法身份得不到保障,队伍不稳定。浦北县交通运输局管养的地方公路里程由1998年的400多公里增至2016年的1600多公里,里程增了4倍,但路政大队目前编制仍为5人,明显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根据自治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年终考核“每条县道每月巡查不少于两次,乡道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明确要求,就目前的人员配备,以致一人多岗,如既要路政巡查、治理超限运输、排查安全隐患、管理涉路施工、处理损坏设施案件及行政处罚案件,很难达到巡查要求,从而造成部分公路巡查难以到位,案件调查处理不够迅速。
二是公路养护机制不健全,养护队伍不稳定。浦北县公路所成立于1989年4月,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核定编制25人,公路养护机制不健全,养护队伍不稳定。浦北县县乡公路管理所成立时,公路养护里程200多公里,编制人员25人,而目前公路养护里程增加到1658.288公里,按相关规定每养护100公里公路至少配备4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按标准其编制人员应该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64人,但实际编制人员仍然保持25人,至少需要增加39人才能满足农村公路养护需求。浦北县农村公路缺乏一支稳定的养护队伍,尤其在镇、村一级,没有组建规范的公路养护队伍,缺乏专业的公路养护人员,仅仅由村干部及少数群众进行简单养护。其次,目前浦北县公路所干部职工的工资全部为自收自支形式,部分养护资金用于人员的开支,人员经费挤占养护经费的现象严重,导致紧缺的养护资金也未能专项用于养路上。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和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打硬战、能打胜战的交通干部队伍。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整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能,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相对集中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加强基层执法、体现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浦北特点和实际,组建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二是改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性质。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纳入当地行政执法序列,使用公务员编制或者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三是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执法工作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执法队伍管理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现执法经费来源的合法化和正规化。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争取在县编委办从全县机构编制中调剂20个编制给浦北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合计定编名额25人。通过加强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外派学习、外聘专家和法律教育等手段,狠抓制度和形象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成“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现代交通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努力树立良好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形象。
五是创新养护机制,提升养护质量。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公路所自收自支的性质转变为财政全额拔款的性质,将部分用于人员开支的养护资金,全部专项用于养路上。争取在县编委办从全县编制中调剂36个编制给浦北县县乡公路管理所,合计定编名额61人,充足农村公路养护队伍。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站、养护组,并配有相应的养护人员,落实养护责任,负责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