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关于乡镇基层所国土资源执法管理中的几点做法和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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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自乡镇基层所的一名国土所长,从事国土资源执法管理已经有16年了,在乡镇所从事国土执法也有6年。这些年来,即经历了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风雨,也尝到了执法过程中的酸辛。通过不断总结执法经验,吸取先进做法,在以后的执法中取得了非常理想的效果。具体的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是干好执法工作的关键
我们都知道,国土资源执法管理任务重、工作量大、国土所人员又少,要想把管辖区域内130平方公里的68个行政村、99个自然村和68000人的国土工作管好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对此,我在2011年刚到四十里国土所负责时,就多次和乡镇领导交流反馈,引起领导的重视。当年镇政府就从镇里抽调了5名工作人员成立了行政执法中队,配合国土所进行执法巡查,由于执法力量的增加,国土资源违法违规形势得到明显改善。
二、建立共同责任制实行奖惩考核齐抓共管
为了强化执法管理,推进各相关部门共同责任,将执法纳入日常执法、监管新常态,实现“新违建零控制,老违建负增长”,实现最大限度减少和最终消除违法违规用地、非法探采矿行为,促进全镇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四十里堡镇政府专门出台奖惩考核文件对乡镇分管领导、工作片、行政相关部门和村负责人进行考核。一是采取建立“罚款、约谈、问责”制度。对知法犯法顶风违纪强行占用耕地或者占用基本农田违法用地搞建设或者非法破坏土地资源的,一律给予依法严肃处理,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需要依法拆除的坚决拆除恢复原耕种条件。对相关单位和部门责任人做到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领导组织约谈、纪律监察部门直接给予问责。二是建立“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凡是发生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必须三日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及时将当日发现的违法情况立即报告,让违法案件及时得到依法处置。党委政府每周对工作片执法情况调度一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挂牌督办,由绩考办进行个案调度通报。每月对全镇执法情况在公示栏通报。三是建立“村监控、所(队)督查、片负责”责任制。各村负责各村范围内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控,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通知工商、供电、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对发现不及时或者发现后隐瞒不报造成违法事实形成的,或者由执法部门在违法行为发生三日后被巡查发现的,按照镇政府奖惩规定加倍兑现处罚。力争将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对违法案件查处不力,在社会上造成集体上访、或者土地、矿产资源破坏严重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由上级挂牌督办的违法案件,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四是党委政府建立工作督查制度,严格落实部门负责人干部问责制,并对违反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不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互相推诿扯皮、阻碍干扰查处工作正常开展的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最终形成“执法监管责任共同担当,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必究”的良好执法新态势。
三、发挥信息联络员作用,把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消除在萌芽状态
信息联络员一般是由村负责人兼任,联络员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并立即上报执法部门进行依法查处,所以说信息联络员在执法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信息联络员都是村负责人,所以我们在工作中结合共同责任制进行年底奖惩考核,每年对排在前三名和后三名的村庄负责人年终进行大会奖惩,极大的推进了国土资源执法管理又好又快发展,效果非常明显。
当前国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发现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后,按照职责只能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劝阻当事人停止违法占地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而不能进行强制拆除,对续建部分有拆除的权利,实际执法过程中有时难以把握分寸。
违法当事人不听劝阻,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县级以上国土执法部门也只能在完成必要的立案、取证、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复议、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复杂程序之后,向法院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强制执行。所有这些必要的程序完成之后,就意味着国土资源部门所履行的工作职责已全部到位,无论法院是否强制拆除违法占地的建筑物,无论土地是否恢复了原貌,也无论违法案件有多么严重,国土资源部门都无能为力。实际上,走完这样一个程序,至少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而违法占地形成事实有的只需要一个星期甚至三两天时间就完工。即便强制执行申请下来,想把投资十多万甚至二三十万的建设拆掉,是一件容易事吗?所以到最后,法院一般都会将任务交给乡镇党委政府去执行。乡镇党委政府对待国土管理工作重管理、严要求,对一些小企业和农民建房,往往会考虑强制拆除会对农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很有可能会毁掉一个家庭。很多情况下,对强制拆除也就不了了之。而国土资源部门费了很大精力去执法,最后得到的结果很可能就是该拆的房子没拆,该复垦的土地没复垦。
二、几点建议
1、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首先,坚持送法到机关、厂矿、学校、乡镇、村组,引导群众树立对土地的忧患意识、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和自觉保护土地的意识,努力实现“大家管、大家用”的良好局面。这是坚持和强化长效机制的根本。其次,把新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及市、县两级土地管理动态信息,及时下发基层宣传学习,自上而下形成心中有法、心中有规、心中有戒,自觉维护、执行法律法规。
2、完善执法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
执法部门建立在县局执法大队长领导下的中队长负责制度,完善职责,分片直接包扶乡镇国土所,对辖区的违法案件负全责。
3、完善执法监察网络
监察网络的建设是做到早发现的基础。要把真正热心于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乡(镇)工作片或村干部有关同志吸收为执法监察信息员,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后,由乡(镇)政府下发文件,明确职责后开展工作,根据工作情况对工作尽职尽责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成绩优异的给予年底重奖。定期和信息人员交流沟通,听取他们对国土管理及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
4、强化保障,坚持动态巡查
首先,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配套建设的要求,逐步为执法大队和基层所改善执法软硬件设施,保障办案工作经费。其次,坚持日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把违法用地制止在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降低执法成本。
5、建立多元执法制度,减轻执法人员的责任和风险
建立以辖区国土资源所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办案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真正做到“制止的住”.另外,还要与县法院、检察院、监察局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办案和信息共享制度,做到“处理的了”.同时,建议修改土地管理法,真正赋于我们土地执法人员“强制拆除权”.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政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土地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区别对待,酌情处理。
6、落实岗位津贴,大胆提拔优秀的执法人员,努力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当前,国土执法管理面临着国土所人员少、无车辆、执法范围大、日常基础工作任务多,造成难以巡查、执法、管理到位的局面,而执法的前沿又在基层乡镇,执法的困难可想而知。再是执法监察工作是一项既辛苦又清贫、既有风险又得罪人的工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各级执法监察人员足额发放岗位津贴,使他们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大胆提拔品德好、业务精、素质高的执法监察人员充实到重要岗位,使其解除后顾之忧。
7、严格实行奖惩制度
县局要在明确职责的同时,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规定在辖区内没有因错案漏案引起上访、案件查处到位的国土所给予表彰奖励;相反,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执法监察工作的人员,在追究相关责任后坚决予以调离执法队伍。
(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