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基层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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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肥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催生了一批规模基地、特色园区和示范企业。有力地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在土地流转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土地流转意愿不强。在当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部分农民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离乡不离土的家乡观念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国家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加大对种地农民的补贴和扶持力度,扩大了土地增收空间,致使农民不愿流转土地。有些农民明知种田效益低,但觉得种地有保障,即便从事其他行业可以获得一定的收入,但仍不愿放弃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把土地看成了“保命田”、“退路田”,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流转进程。二是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不高。肥东县已初步形成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但由于尚未建立土地承包权抵押市场、土地流转市场化价格体系等,相关配套服务跟不上,导致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不高。三是土地流转不规范、不完善。多数土地是自行流转多,报批、备案的少,申请变更登记的更少;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自由性和随意性较大,埋下了矛盾隐患,造成的土地纠纷很难调处。
为此,建议:
一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因地制宜,县农委等部门应加大服务和监督力度,统一出台或印制规范合同文本。土地流转费应采用实物折价兑现为主,即兑现实物或按当年国家农产品收购中准指导价兑现现金。乡镇、村居应成立专门的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处理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土地流转纠纷复杂化。
二要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农地流转,在稳定农地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健全土地流转保障、激励、补偿机制,努力营造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良好环境,以乡镇为单位,以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为依托,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积极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中介服务,开展业务指导,确保土地流转程序合法,合同规范,手续齐全。成立县、乡、村三级纠纷调处网络,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
三要出台土地流转激励政策措施,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调动农户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性,引导土地规模经营和流转。财税、金融、农业等部门要对实行规模经营的农业大户进行税收、资金、技术上的扶持和服务,金融部门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及信贷授信额度,以解决规模经营大户季节性、临时性所需资金。
四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拓宽农民的就业门路,减少他们对土地的依附。通过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工、农、贸一体化进程,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扩大农业劳动力的吸纳。
五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适合现代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在基本生活、医疗、养老、社会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权益和抚恤优待等方面得到全面保障,解除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