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关于加强我县精神卫生工作的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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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精神障碍患病率逐渐上升。每一个精神病人背后都牵动着一个家庭,并且精神病大多具有家族史,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负担,“一人患病全家遭殃”最能反应一个精神病人的家庭状况。
我县出台了专门的精神病人救治政策:一是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住院期间的费用全部报销,极大缓解了精神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二是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县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县公安局牵头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督管理,各乡镇成立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各村社成立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三是县卫生计生委和县人民医院于2016年组建了县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原奉节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迄今为止累计收治400余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缓解了精神病人住院治疗难的问题。
但我县精神卫生工作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精神卫生医疗资源缺乏,从事精神卫生行业的专职医务人员和收治精神病人的场所缺乏。目前,我县有精神病人6000多人,其中重性精神障碍病人3515人,但全县只有两个医疗机构收治精神病人住院治疗:一是县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原奉节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床位110张,医师4名,精神科专职医师1名;二是位于朱衣镇的奉节爱心康复医院(民营精神病院),床位240张,医师4名,精神科专职医师3名。而精神病人实际应达到500-600人/天的在院人数,现有的治疗场所和人力资源均无法满足病人治疗需求。我县的其他医疗机构和康复养老机构无论是场所和专业人员均不符合收治精神病患者。
二是社会人群对精神和心理健康的关注度低,缺乏对疾病的认识。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规范治疗、规范管理没有及时跟上,最后酿成重性精神疾病。
三是由于患者本人及家庭成员对疾病的认识缺乏,讳疾忌医,导致患者服药依从性差、治疗率低、病情不稳定、复发率高,治疗效果不佳,甚至不愿意将病人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范畴。
四是精神病人家庭因病致贫,普遍经济困难。目前的政策仅仅解决了大部分的住院费用和部分门诊药费,而精神疾病属于慢性病,大多需终身服药。现有的一类药品每人每月大约需要500元的药费。经济困难成了患者擅自停药的主要原因之一,严重影响了疾病的治疗。
五是家庭及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关注度不够。大多数家属缺乏精神卫生知识,不知道如何护理精神病人,导致病人服药不规律、擅自停药、未进行定期随访。社会人群对精神病人的歧视与偏见导致其社会功能缺失,影响精神病人的康复。
为此,建议:
一、选址修建院区。选址建设县人民医院精神病人住院病区,修建修养环境好、分区合理、设施设备人性化的独立精神病院区。引进培养精神卫生行业专职医务人员,补足精神卫生医疗资源缺乏的短板,从而让更多精神病人接受规范化住院治疗,促进精神病人早日恢复健康。这既是政府的一项公共卫生项目,也关乎全县的扶贫工作。
二、健全工作体系。精神卫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综治办、卫生计生、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密切协调,对全县所有精神病人建立定期随访制度;基层干部、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等切实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科学管理,加强乡村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对出院精神病人的医学管理;加强对病人家属的政策和健康知识讲解,提高家属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对疾病的重视程度。
三、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全方位解决病人的经济困难问题,尤其是解决出院后的药费、检查费用等,保障治疗的连续性,提高治疗的效果。
四、加强宣传力度。普及宣传精神卫生知识,使社会人群认识到精神障碍是一种可治性疾病,动员社会人群同情、理解、关爱精神病人,防止其肇祸、肇事,让更多的精神疾病患者尽早重返家庭、回归社会。
(吴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