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本地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存在三方面难题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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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基层反映本地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存在三方面难题
一、常熟现有海外研发机构情况
目前,常熟市共有苏州市级以上研发机构438家,由于“国际研发机构”概念提出时间较短,常熟市还处在积极排摸和组织申报过程中,目前还没有获正式认定的国际研发机构。对照《关于支持苏州市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苏科规〔2021〕1号)文件相关规定,国际研发机构包括包括独立建设、合作共建、境外设立三种类型。其中,本地企业至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属于境外设立类,根据前期摸排,我市隆力奇(日本)美健创新中心和苏州长城轴承欧洲技术公司可申报境外设立类。
此外,根据苏州市《关于加快建设海外离岸创新中心的意见》(苏委办发〔2020〕29号)相关规定,我市于2020年起,加快布局海外离岸创新中心建设,经过一年筹备,共有腾晖光伏、汽车饰件、博涛机电和亨弗劳恩4家企业申报2021年度离岸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于3月下旬进行评审,因此,我市至今未有企业获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境外研发需求较低。本土企业赴境外设立研发机构,通常出于通过海外支点将技术成果输入国内,解决人才与技术引进难题等目的。但我市少数在境外有基础的企业,其设立的初衷多数为企业境外办事处,功能上主要集中在商务洽谈、技术跟踪、客户服务等方面,链接境外创新资源程度不高,研发能力相对有限,对母公司的技术反哺能力较低。如常熟长城轴承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在德国全额投资设立“长城轴承欧洲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欧元,前期投资总额为285万美元,主要负责球轴承、滚珠轴承、机械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境外研发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效益与投入不对称影响企业积极性。近年来随着国外在用人场地、专利申报、成员外派等成本飞速上涨,多数企业将已有境外研发机构关停转为境外单纯项目外包形式。以隆力奇为例,原本在日本、美国有独立控股研发机构,近两年也全部转型为项目外包形式,即通过开展国际合作将研发项目外包给境外的其他研发机构,提高研发效率,加上江苏省对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有专项支持渠道,导致目前企业外设研发机构动力不足。
三是本土企业在外缺乏研发资源引入渠道。我市外向型科技企业在生产要素向外转移过程中,以中利腾晖为例,在东南亚建设生产基地的同时,需要建设研发中心解决本地化研发需求,但实施过程中,当地政府没有系统的大院大所推介资源,国外及国内对当地科创资源均无联络渠道。导致仍以国内外派科研人员为主,未能在当地建立起研发中心,无法借助生产基地本地化降低研发成本,提升契合当地的研发能力。导致目前有意向进行境外研发且有能力降低境外研发成本的企业,均无法建设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境外研发中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结合产业结构特点和创新资源优势,我市将进一步引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国际研发机构,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高质量、高水平的“走出去”。聚焦我市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鼓励我市企业与海外创新资源联合共建独立国际研发机构,辐射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将研发与生产紧密结合,缩短产学研流程,实质提升科创企业创新发展水平。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到境外设立或并购研发机构,在全球化视野下,创新体制机制运行方式,支持国际研发机构开展跨国研发、国际合作、技术研讨等活动,提升国内企业境外研发机构的创新能力和运作成效。
二是鼓励打造境外研发共享集群。梳理摸排现有境外研发机构,按照产业、国别、需求进行区分,出台支持措施,鼓励对本土有需求但没能力建设境外研发机构的企业进行开放共建,利用现有资源,合用或者新建常熟产业集群式抱团的“境外飞地”,共享研发中心基础资源、分摊成本。
三是加强国内外研发机构交流。邀请在常设有研发机构海外企业代表来常交流,增进沟通协作,增加对海外政府对于研发机构设立的相关政策要求,使企业海外研发机构的设立更加顺畅,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