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作者:haoword时间:2013-09-26 10:51:32)
为认真贯彻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集团安全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杜绝此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分公司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决定自2011年7月25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一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遵循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排查整治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涛
副组长:孙茂德、孙大学
成 员:李军昌、房世川及各处室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安全处,由王德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对分公司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三、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25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立即排查、立即整改,各阶段互相衔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和隐患排查阶段(7月25日至8月31日)
各处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逐一梳理、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要按照分公司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
各处室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在第一阶段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分公司对开展的整治活动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整改巩固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
各处室要对前期开展的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制定相关措施,保证整改质量,形成长效机制。
四、重点内容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围绕交通部、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客运汽车站、从业人员在运输生产中存在的“GPS使用不当”、“三品查验不到位”、“长途车辆和旅游车辆管控不到位”等安全生产隐患和“超员超载”、“超速”、“站外上下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疲劳驾驶”、“不使用安全带”、“危化品车辆违规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一)强化安全制度落实检查
1、机务处、安全处要分别负责检查分公司营运车辆和
驾乘人员人员是否达到经营条件要求。
2、汽车站、自营车队、生产运行处、监控室要严格“双班驾驶员”、“夜班禁发”、“途中休息”、“连续驾驶时间”、“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等强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监控室负责GPS监控平台的正常使用,实施24小时监控,建立、落实监控处置制度;负责每天发班前将GPS脱线车辆名单交车站报班人员;夜间值班领导负责协助监控值班人员加强“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措施的落实。
4、安全处、财务处负责安全经费的列支是否达到比例要求;
5、安全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健全与落实;是否与承包经营者和营运车辆驾驶员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按规定对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人员签到制度是否建立。
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的,坚决停运整顿。
(二)强化营运车辆检查。
机务处、保卫处要对营运车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座椅、车门、雨刷、安全锤、消防器材配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期参加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行驶记录仪;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进站经营。
达不到车辆技术条件,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一律停车、停班,收缴线路牌、营运证。
(三)强化汽车站安全检查。
汽车站、机务处、保卫处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山东省《道路客运站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专业与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站级要求;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危险品查堵制度是否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是否得到落实;驾驶员随车携带证件检查、即时驾驶证明检查和酒精检测制度是否落实;人车联检制度是否落实;防漏油、防漏气、防漏液、防易燃易爆品进站上车的“四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到位;报班员对GPS脱线车辆严禁报班。
快递人员负责做好托运行包的安检,乘务员、驾驶员负责做好行车途中行包及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物品的安检;保卫处负责做好进站车辆、人员的安检工作;负责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并做好登记,安检人员签字确认。
(四)强化从业人员检查。
汽车站、安全处要按照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检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即时驾驶证明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营运驾驶员的准驾资格是否与驾驶车辆一致;是否按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具备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承包车主和营运驾驶员是否与原始登记相符,是否与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没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五)突出过程管控。
各处室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安全例会过程、班前教育会过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会过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过程、人车联检过程、“三品”检查过程、GPS监控过程、消防演练过程、值班巡查过程等安全管理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流程规范、科学有效。加强对营运车辆的途中管控,及时纠正“超
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途中站点行包检查,坚决杜绝“三品”上车。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分公司整治活动方案要求和本部门实际,结合暑期天气热、雨水多的天气特点,针对本部门的环境、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强化现场,落实责任。安全处自即日起要组织安全管理队伍,分组分片到基层、到一线、到现场,全力组织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和车主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逐车逐人,一个不漏,并建立台账,做好现场记录及检查人签字,做到谁检查、谁保证、谁负责。
(三)严管重处,督查到位。分公司将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送清凉、话安全、保平安活动结合起来,集团及分公司督导检查小组将同时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各处室部门要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教育到位,对于车辆、人员不达标的要立即停运整改,整改到位后,经检查达标后方可参加运营。
(四)总结经验,信息畅通。各处室部门要认真贯彻整治活动的各项要求,既要确保整治活动的数量,又要确保整治活动的效果和质量,确保信息畅通。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遵循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排查整治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涛
副组长:孙茂德、孙大学
成 员:李军昌、房世川及各处室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安全处,由王德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对分公司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三、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25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立即排查、立即整改,各阶段互相衔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和隐患排查阶段(7月25日至8月31日)
各处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逐一梳理、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要按照分公司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
各处室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在第一阶段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分公司对开展的整治活动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整改巩固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
各处室要对前期开展的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制定相关措施,保证整改质量,形成长效机制。
四、重点内容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围绕交通部、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客运汽车站、从业人员在运输生产中存在的“GPS使用不当”、“三品查验不到位”、“长途车辆和旅游车辆管控不到位”等安全生产隐患和“超员超载”、“超速”、“站外上下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疲劳驾驶”、“不使用安全带”、“危化品车辆违规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一)强化安全制度落实检查
1、机务处、安全处要分别负责检查分公司营运车辆和
驾乘人员人员是否达到经营条件要求。
2、汽车站、自营车队、生产运行处、监控室要严格“双班驾驶员”、“夜班禁发”、“途中休息”、“连续驾驶时间”、“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等强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监控室负责GPS监控平台的正常使用,实施24小时监控,建立、落实监控处置制度;负责每天发班前将GPS脱线车辆名单交车站报班人员;夜间值班领导负责协助监控值班人员加强“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措施的落实。
4、安全处、财务处负责安全经费的列支是否达到比例要求;
5、安全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健全与落实;是否与承包经营者和营运车辆驾驶员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按规定对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人员签到制度是否建立。
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的,坚决停运整顿。
(二)强化营运车辆检查。
机务处、保卫处要对营运车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座椅、车门、雨刷、安全锤、消防器材配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期参加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行驶记录仪;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进站经营。
达不到车辆技术条件,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一律停车、停班,收缴线路牌、营运证。
(三)强化汽车站安全检查。
汽车站、机务处、保卫处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山东省《道路客运站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专业与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站级要求;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危险品查堵制度是否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是否得到落实;驾驶员随车携带证件检查、即时驾驶证明检查和酒精检测制度是否落实;人车联检制度是否落实;防漏油、防漏气、防漏液、防易燃易爆品进站上车的“四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到位;报班员对GPS脱线车辆严禁报班。
快递人员负责做好托运行包的安检,乘务员、驾驶员负责做好行车途中行包及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物品的安检;保卫处负责做好进站车辆、人员的安检工作;负责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并做好登记,安检人员签字确认。
(四)强化从业人员检查。
汽车站、安全处要按照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检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即时驾驶证明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营运驾驶员的准驾资格是否与驾驶车辆一致;是否按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具备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承包车主和营运驾驶员是否与原始登记相符,是否与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没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五)突出过程管控。
各处室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安全例会过程、班前教育会过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会过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过程、人车联检过程、“三品”检查过程、GPS监控过程、消防演练过程、值班巡查过程等安全管理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流程规范、科学有效。加强对营运车辆的途中管控,及时纠正“超
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途中站点行包检查,坚决杜绝“三品”上车。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分公司整治活动方案要求和本部门实际,结合暑期天气热、雨水多的天气特点,针对本部门的环境、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强化现场,落实责任。安全处自即日起要组织安全管理队伍,分组分片到基层、到一线、到现场,全力组织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和车主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逐车逐人,一个不漏,并建立台账,做好现场记录及检查人签字,做到谁检查、谁保证、谁负责。
(三)严管重处,督查到位。分公司将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送清凉、话安全、保平安活动结合起来,集团及分公司督导检查小组将同时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各处室部门要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教育到位,对于车辆、人员不达标的要立即停运整改,整改到位后,经检查达标后方可参加运营。
(四)总结经验,信息畅通。各处室部门要认真贯彻整治活动的各项要求,既要确保整治活动的数量,又要确保整治活动的效果和质量,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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