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XX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2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检查)要求,为推动我矿不断规范教培考工作,不断提升安全培训教育实效,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决定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安全培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安全培训“逢查必警、逢查必宣、逢查必考”的原则,以《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92号)为基础,以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为目标,以整治安全培训违规违法行为、强化职业准入为重点,大力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强化安全培训企业主体责任,严防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矿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我矿安全培训工作稳步推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培训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保障我矿改扩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三、自查时间:2022年10月20日-10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一)自查自纠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总、通灭副总、机电副总、职培专干、施工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副矿长兼任主任,职培专干兼任副主任,统筹协调自查自纠整改期间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安全培训整治工作布署。
2.副组长负责安全培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的实施和监督检查验收管理。
3.成员负责本专业安全培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本方案的排查重点内容进行认真排查。
5.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
五、检查内容
1.安全培训工作是否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
2.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安全培训计划是否涵盖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
3.安全培训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是否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是否建立健全,是否真实有效。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从业经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经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6.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和每年再培训是否符合规定学时,是否脱产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存在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培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安全培训自查自纠工作成效。成立以职工安全培训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负责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开展安全培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要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标,严格对标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做到立查立改,应尽应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在11月30日前对自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
(三)强化问责追责。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对标检查,对不按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或工作不力的,依据制度进行考核,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