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范文
(作者:haoword时间:2013-10-29 07:45:16)
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2011年是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年,我市2009年月1月荣获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称号,具有了参与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资格。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政策体系及我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汇报如下:
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政策体系
1、创建评选范围
2003年中央文明办出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城市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连续三届保持荣誉称号的,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标兵”。 凡是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的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均有资格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辖区,可参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申报全国文明城区。
2、申报条件
(1)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城区)荣誉称号;(2)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条件不适用于文明城区);(3)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区委)、市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4)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3、创建评选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基本标准是:(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2)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3)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4)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5)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6)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7)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8)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具体考核工作依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根据形势发展,每年进行相应修改,2010年版测评体系共包括10大项测评项目,125项测评内容,353个测评指标,4项特色指标。
I-1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包括8项测评内容,23个测评指标。
I-2 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包括10项测评内容,29个测评指标。
I-3 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包括7项测评内容,19个测评指标。
I-4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包括28项测评内容,90个测评指标。
I-5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包括11项测评内容,40个测评指标。
I-6 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包括23项测评内容,49个测评指标。
I-7 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包括10项测评内容,40个测评指标。
I-8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包括14项测评内容,21个测评指标。
I-9 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包括14项测评内容,42个测评指标。
4、测评方式
从2008年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由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队作为第三方机构独立完成。每年都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并进行排名公布,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也从“三年一次评定结果”改为“每年测评,三年总评”,每年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计入总分,是下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评选的重要组成部分。
5、全国创评情况
中央文明委2005年10月评选表彰了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2009年1月评选表彰了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目前全国共有7个省会、副省级城市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成都市、南京市、南宁市、厦门市、大连市、深圳市、宁波市),共有10个地级城市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晋城市、惠州市、南通市、东莞市、马鞍山市、苏州市、大庆市、包头市、烟台市、中山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受到越来越多城市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6月做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部署,制定了《某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提出了“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全市上下围绕创建目标,坚持“创建为了市民、创建依靠市民、创建造福市民”的创建原则,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先后组织实施了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市容市貌整治工程、交通秩序优化工程、文明机关建设工程、窗口服务规范工程、文明诚信建设工程,中心区域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文明程度大幅度提高。经过3年多的努力,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09年1月,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取得了角逐全国文明城市的入场券,文明建设成果日益显现。一是政务环境进一步廉洁高效。从解放思想入手,从转变职能抓起,大力优化发展软环境,初步形成了群众满意的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达98%,党政机关政风评议群众满意率达95.51%。二是法治环境进一步公平公正。围绕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法律服务体系,初步构建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94.4%,群众安全感认同率达91.2%。三是市场环境进一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初步形成了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中心城区建成区级以上诚信市场11个、诚信企业17个,评出“六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1047户,诚实守信蔚然成风。四是人文环境进一步文明向上。注重加强教育引导,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大力培育城市文化,努力塑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五是生活环境进一步优美宜居。重点加快以城市道路、市政设施、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为主的基础设施。中心城区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50多亿元完善基础设施,扎实推进森林型、园林型、生态型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形象。六是生态环境进一步宜人靓丽。重视抓好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达76.51%;被省政府授予全省节能减排突出贡献奖。七是创建活动更加扎实有效。目前,中心城区共建成国家级文明村1个、文明单位2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35个、文明村7个、文明社区1个,市级文明单位167个、文明村8个、文明社区19个,区级文明单位233个、文明村36个、文明社区18个。
三、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荣获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但2009年、2010年的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都不理想,2009年只得到57.8分,处于全国倒数水平,2010年得测评全国排名64位,但差距仍然十分明显。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从工作情况和测评情况看,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机制方面的问题
1、没有专门机构,工作难于常态化开展。目前,市委、市政府还没有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专门工作机构,日常工作一直由市文明办组织开展,由于市文明办人少事多,协调范围有限,导致整个创建工作处于突击应付测评检查工作状态,工作难于常态化开展,难于组织协调开展较为全面系统有效的创建活动,不能做到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所规定的指标要求与我们各单位各部门日常工作职责相衔接,还没有进入常态化工作要求,往往是检查之前突击一下,强调之时落实一下,会议之后过问一下,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我们的创建工作还很不全面和完善
2、缺乏专项经费投入,创建工作难于深化。近年来,市财政没有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进行相应的资金安排,日常工作均由市文明办从每年精神文明建设经费中挤出列支,创建经费不足,投入力度不够,许多工作因资金投入问题而影响了创建的质量和速度。
3、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工作难于落到实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覆盖全社会方方面面,市文明办难于建立和完成相应的激励考核奖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工作的落实和推进。一些单位一些部门工作中还存在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等现象,缺乏创建的主观能动性,制约了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二)硬件方面的问题
1、城市交通道路环境差。道路破损,街面坑洼积水不同程度存在,中心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滞后,公共设施破损严重,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城郊结合部存在问题尤为明显,管理混乱,脏乱差突出。
2、城市生态环境还有差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占有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指标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要求都有差距。
3、城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目前、市区两级的文化馆、体育馆、图书馆、校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均达不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
(三)软件方面的问题
1、缺乏城市人文精神。曲靖至今还没有挖掘形成独特的城市文化,没有总结提炼出城市精神,城市品牌和鲜明的城市形象树立还需要较长时间,文化底蕴转化为文化软实力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2、市民素质低。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现象普遍,乱闯红灯、乱穿马路行为随处可见,与全国文明市标准要求的市民文明行为相去甚远。
3、创建氛围不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停留在干部明白、群众糊涂,干部积极、群众旁观的层面上,全社会的创建积极性还没能充分调动起来。大型固定户外公益宣传广告建立不够,测评检查时突击应付式宣传广告过多过杂,缺乏美感,连续性差。
4、服务水平不高。行政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均需进一步加强文明服务规范化建设;还未建立规范的志愿者服务体系和机制;出租车行业管理混乱,驾驶员文明服务意识差,车内外卫生状况差,不打表、宰客、拒载、不给车票现象突出。
5、环境卫生不容乐观。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彻底改观难度大。
四、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2011年是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作为第二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我市也有资格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的角逐,是必测的对象。虽然我们要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难度很大,但努力创建总还是有希望的,至少要力争保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的牌子,只有这样,才能保住参与下一轮创建评选的资格。为能够长期扎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们建议:
1、组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门工作机构(创城办)。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城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集中办公,在办公室同时组建综合协调组、材料准备组、环境整治组、文明教育组、舆论宣传组等工作组,切实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创城长效机制。
创城办的基本职责为:(1)负责落实曲靖市创城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2)负责了解掌握各项创建工作进展并向创城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参谋、建议;(3)负责协调督办领导小组批办的事项;(4)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任务分解、创建督导、模拟测评和档案资料等工作;(5)负责起草有关会议纪要和领导讲话,编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6)负责与中央和省文明办保持联络、反馈创建工作情况。
2、加大投入,给予经费保障。市级财政要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常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各创建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予以保障,并随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逐步增长。
3、加大工作力度,重点突破。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并从几次测评反映出来的问题来看,在下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九项重点工作:
(1)着力解决文明言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广大市民中深入开展“三做”(在社会做个好市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和“三管好”(管好自己的口,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手,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走不文明的路)活动,普遍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水平;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牵头抓好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督促各学校专门设立心理咨询室;窗口行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牵头抓好窗口单位员工的宣传教育;街道社区要牵头抓好外来务工者和纯居民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和交警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发挥现场处罚的警示教育作用,教化养成,革除陋习,树立新风。
(2)着力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的标准,加强对商业大街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广场等重点地区管理,做到无违章搭建、无无证摊点、无乱张贴等现象;加强对商业大街、街巷等沿街店铺的管理,做到无跨门经营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卫生状况良好;突出抓好背街小巷的市容市貌管理,做到整洁有序;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体系,定期发布市容管理红黑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市貌的常态管理。
(3)着力解决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窗口行业单位要树立以人为本和市民主体意识,制订本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为群众提供透明、高效、优质的服务。制订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市民办事;制订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凭制度办事;要狠抓工作人员特别是出租车司机的教育培训管理,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文明素养,确保出租车容车貌良好,出租车司机友善对待乘客,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主动出示票据。要抓紧组织成立曲靖市志愿者协会,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壮大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社区平安建设、环境维护、扶老助残、便民利民、“百万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等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大众化,经常化、规范化。
(4)着力解决交通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和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候车、文明让座等劝导活动,做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不乱穿马路、闯红灯,培养文明走路、文明骑车、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进一步规范繁华地段、超市门口、饭店门口、影剧院门口等场所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做到停放有序、规范整齐;加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始发站等重点场所车辆进出站及市民群众乘车秩序管理,重点公交站台及始发站做到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车辆按序进出站,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5)着力解决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专业化、市场化管理,把市政设施管理推向市场,建立养护监理制,保持各项市政设施完好可用。确保主要道路、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并且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确保机动车道路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街巷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积水。路灯、路板、护拦等设施完好。道路名称、标牌等公共图形标志设置合理,文字规范。公交点分布合理,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换乘、上下车和过马路。加大对城市客运市场管理力度,通过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出租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进行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秩序的宣传教育,努力养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停车的良好社会风尚,做到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
(6)着力解决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五小”行业整治力度,着力解决“五小”行业常态化达标问题。加强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和游泳池卫生管理和整治,做到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公共用具定期消毒;加强对餐馆、食品店、超市食品专柜等食品安全的管理,做到食品安全符合有关部门相关的卫生、质量标准,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确保不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7)着力解决网吧、游戏厅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整顿经营性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秩序,净化文化市场。切实做到经营性单位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厅的时间规定,并设有明显的警示牌,严格执行营业时间的规定。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管理,确保书店及出版物销售网点不销售政府主管部门明文禁止的出版物,确保商场门口、超市门口、地下通道等无出售盗版书籍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流动摊点。
(8)着力解决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康复工作。健全文化教育体系,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用工执法监察。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加强市政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社区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积极开展社会助残活动。确保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的投诉率<1.5起/万户。
(9)着力解决齐抓共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区各部门以及驻某某城区各单位特别是市级机关干部必须在四个方面为广大干部群众垂范。一要在深化提高认识上垂范,广泛有效地做好所辖班子和辖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二要在完成分解任务上垂范,协调所属责任单位认真实施,有序推进。三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垂范,对分管的责任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亲自出面,创造条件解决。四要在正确处理单位、部门与创建全局的利益关系上垂范,所在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务必当好表率,取信于民。
某某市文明办
2012年2月10日
2011年是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年,我市2009年月1月荣获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称号,具有了参与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资格。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政策体系及我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汇报如下:
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政策体系
1、创建评选范围
2003年中央文明办出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城市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连续三届保持荣誉称号的,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标兵”。 凡是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的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均有资格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辖区,可参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申报全国文明城区。
2、申报条件
(1)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城区)荣誉称号;(2)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条件不适用于文明城区);(3)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区委)、市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4)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3、创建评选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基本标准是:(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2)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3)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4)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5)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6)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7)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8)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具体考核工作依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根据形势发展,每年进行相应修改,2010年版测评体系共包括10大项测评项目,125项测评内容,353个测评指标,4项特色指标。
I-1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包括8项测评内容,23个测评指标。
I-2 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包括10项测评内容,29个测评指标。
I-3 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包括7项测评内容,19个测评指标。
I-4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包括28项测评内容,90个测评指标。
I-5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包括11项测评内容,40个测评指标。
I-6 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包括23项测评内容,49个测评指标。
I-7 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包括10项测评内容,40个测评指标。
I-8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包括14项测评内容,21个测评指标。
I-9 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包括14项测评内容,42个测评指标。
4、测评方式
从2008年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由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队作为第三方机构独立完成。每年都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并进行排名公布,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也从“三年一次评定结果”改为“每年测评,三年总评”,每年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计入总分,是下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评选的重要组成部分。
5、全国创评情况
中央文明委2005年10月评选表彰了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2009年1月评选表彰了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目前全国共有7个省会、副省级城市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成都市、南京市、南宁市、厦门市、大连市、深圳市、宁波市),共有10个地级城市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晋城市、惠州市、南通市、东莞市、马鞍山市、苏州市、大庆市、包头市、烟台市、中山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受到越来越多城市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6月做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部署,制定了《某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提出了“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全市上下围绕创建目标,坚持“创建为了市民、创建依靠市民、创建造福市民”的创建原则,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先后组织实施了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市容市貌整治工程、交通秩序优化工程、文明机关建设工程、窗口服务规范工程、文明诚信建设工程,中心区域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文明程度大幅度提高。经过3年多的努力,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09年1月,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取得了角逐全国文明城市的入场券,文明建设成果日益显现。一是政务环境进一步廉洁高效。从解放思想入手,从转变职能抓起,大力优化发展软环境,初步形成了群众满意的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达98%,党政机关政风评议群众满意率达95.51%。二是法治环境进一步公平公正。围绕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法律服务体系,初步构建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94.4%,群众安全感认同率达91.2%。三是市场环境进一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初步形成了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中心城区建成区级以上诚信市场11个、诚信企业17个,评出“六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1047户,诚实守信蔚然成风。四是人文环境进一步文明向上。注重加强教育引导,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大力培育城市文化,努力塑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五是生活环境进一步优美宜居。重点加快以城市道路、市政设施、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为主的基础设施。中心城区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50多亿元完善基础设施,扎实推进森林型、园林型、生态型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形象。六是生态环境进一步宜人靓丽。重视抓好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达76.51%;被省政府授予全省节能减排突出贡献奖。七是创建活动更加扎实有效。目前,中心城区共建成国家级文明村1个、文明单位2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35个、文明村7个、文明社区1个,市级文明单位167个、文明村8个、文明社区19个,区级文明单位233个、文明村36个、文明社区18个。
三、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荣获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但2009年、2010年的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都不理想,2009年只得到57.8分,处于全国倒数水平,2010年得测评全国排名64位,但差距仍然十分明显。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从工作情况和测评情况看,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机制方面的问题
1、没有专门机构,工作难于常态化开展。目前,市委、市政府还没有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专门工作机构,日常工作一直由市文明办组织开展,由于市文明办人少事多,协调范围有限,导致整个创建工作处于突击应付测评检查工作状态,工作难于常态化开展,难于组织协调开展较为全面系统有效的创建活动,不能做到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所规定的指标要求与我们各单位各部门日常工作职责相衔接,还没有进入常态化工作要求,往往是检查之前突击一下,强调之时落实一下,会议之后过问一下,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我们的创建工作还很不全面和完善
2、缺乏专项经费投入,创建工作难于深化。近年来,市财政没有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进行相应的资金安排,日常工作均由市文明办从每年精神文明建设经费中挤出列支,创建经费不足,投入力度不够,许多工作因资金投入问题而影响了创建的质量和速度。
3、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工作难于落到实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覆盖全社会方方面面,市文明办难于建立和完成相应的激励考核奖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工作的落实和推进。一些单位一些部门工作中还存在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等现象,缺乏创建的主观能动性,制约了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二)硬件方面的问题
1、城市交通道路环境差。道路破损,街面坑洼积水不同程度存在,中心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滞后,公共设施破损严重,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城郊结合部存在问题尤为明显,管理混乱,脏乱差突出。
2、城市生态环境还有差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占有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指标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要求都有差距。
3、城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目前、市区两级的文化馆、体育馆、图书馆、校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均达不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
(三)软件方面的问题
1、缺乏城市人文精神。曲靖至今还没有挖掘形成独特的城市文化,没有总结提炼出城市精神,城市品牌和鲜明的城市形象树立还需要较长时间,文化底蕴转化为文化软实力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2、市民素质低。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现象普遍,乱闯红灯、乱穿马路行为随处可见,与全国文明市标准要求的市民文明行为相去甚远。
3、创建氛围不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停留在干部明白、群众糊涂,干部积极、群众旁观的层面上,全社会的创建积极性还没能充分调动起来。大型固定户外公益宣传广告建立不够,测评检查时突击应付式宣传广告过多过杂,缺乏美感,连续性差。
4、服务水平不高。行政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均需进一步加强文明服务规范化建设;还未建立规范的志愿者服务体系和机制;出租车行业管理混乱,驾驶员文明服务意识差,车内外卫生状况差,不打表、宰客、拒载、不给车票现象突出。
5、环境卫生不容乐观。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彻底改观难度大。
四、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2011年是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作为第二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我市也有资格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的角逐,是必测的对象。虽然我们要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难度很大,但努力创建总还是有希望的,至少要力争保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的牌子,只有这样,才能保住参与下一轮创建评选的资格。为能够长期扎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们建议:
1、组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门工作机构(创城办)。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城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集中办公,在办公室同时组建综合协调组、材料准备组、环境整治组、文明教育组、舆论宣传组等工作组,切实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创城长效机制。
创城办的基本职责为:(1)负责落实曲靖市创城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2)负责了解掌握各项创建工作进展并向创城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参谋、建议;(3)负责协调督办领导小组批办的事项;(4)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任务分解、创建督导、模拟测评和档案资料等工作;(5)负责起草有关会议纪要和领导讲话,编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6)负责与中央和省文明办保持联络、反馈创建工作情况。
2、加大投入,给予经费保障。市级财政要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常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各创建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予以保障,并随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逐步增长。
3、加大工作力度,重点突破。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并从几次测评反映出来的问题来看,在下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九项重点工作:
(1)着力解决文明言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广大市民中深入开展“三做”(在社会做个好市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和“三管好”(管好自己的口,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手,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走不文明的路)活动,普遍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水平;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牵头抓好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督促各学校专门设立心理咨询室;窗口行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牵头抓好窗口单位员工的宣传教育;街道社区要牵头抓好外来务工者和纯居民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和交警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发挥现场处罚的警示教育作用,教化养成,革除陋习,树立新风。
(2)着力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的标准,加强对商业大街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广场等重点地区管理,做到无违章搭建、无无证摊点、无乱张贴等现象;加强对商业大街、街巷等沿街店铺的管理,做到无跨门经营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卫生状况良好;突出抓好背街小巷的市容市貌管理,做到整洁有序;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体系,定期发布市容管理红黑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市貌的常态管理。
(3)着力解决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窗口行业单位要树立以人为本和市民主体意识,制订本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为群众提供透明、高效、优质的服务。制订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市民办事;制订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凭制度办事;要狠抓工作人员特别是出租车司机的教育培训管理,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文明素养,确保出租车容车貌良好,出租车司机友善对待乘客,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主动出示票据。要抓紧组织成立曲靖市志愿者协会,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壮大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社区平安建设、环境维护、扶老助残、便民利民、“百万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等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大众化,经常化、规范化。
(4)着力解决交通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和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候车、文明让座等劝导活动,做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不乱穿马路、闯红灯,培养文明走路、文明骑车、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进一步规范繁华地段、超市门口、饭店门口、影剧院门口等场所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做到停放有序、规范整齐;加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始发站等重点场所车辆进出站及市民群众乘车秩序管理,重点公交站台及始发站做到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车辆按序进出站,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5)着力解决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专业化、市场化管理,把市政设施管理推向市场,建立养护监理制,保持各项市政设施完好可用。确保主要道路、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并且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确保机动车道路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街巷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积水。路灯、路板、护拦等设施完好。道路名称、标牌等公共图形标志设置合理,文字规范。公交点分布合理,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换乘、上下车和过马路。加大对城市客运市场管理力度,通过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出租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进行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秩序的宣传教育,努力养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停车的良好社会风尚,做到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
(6)着力解决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五小”行业整治力度,着力解决“五小”行业常态化达标问题。加强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和游泳池卫生管理和整治,做到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公共用具定期消毒;加强对餐馆、食品店、超市食品专柜等食品安全的管理,做到食品安全符合有关部门相关的卫生、质量标准,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确保不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7)着力解决网吧、游戏厅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整顿经营性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秩序,净化文化市场。切实做到经营性单位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厅的时间规定,并设有明显的警示牌,严格执行营业时间的规定。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管理,确保书店及出版物销售网点不销售政府主管部门明文禁止的出版物,确保商场门口、超市门口、地下通道等无出售盗版书籍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流动摊点。
(8)着力解决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康复工作。健全文化教育体系,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用工执法监察。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加强市政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社区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积极开展社会助残活动。确保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的投诉率<1.5起/万户。
(9)着力解决齐抓共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区各部门以及驻某某城区各单位特别是市级机关干部必须在四个方面为广大干部群众垂范。一要在深化提高认识上垂范,广泛有效地做好所辖班子和辖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二要在完成分解任务上垂范,协调所属责任单位认真实施,有序推进。三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垂范,对分管的责任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亲自出面,创造条件解决。四要在正确处理单位、部门与创建全局的利益关系上垂范,所在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务必当好表率,取信于民。
某某市文明办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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