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护林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作者:lq891011时间:2016-07-28 17:41:32)

海防护林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要求,2007年我市开始海防林建设。全市海防林任务为30943亩。在省林业局的指导下,在市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2007年、2008年分别完成8155亩、12030亩,合计20185 亩的海防护林造林任务。根据规划和安排,我市2009年海防护林造林任务为10000亩。为做好今年的海防护林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任务,根据有关建设要求,结合儋州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与布局

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紧密结合海南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沿海防护林快速健康发展,努力构筑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儋州市沿海绿色屏障。

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

目标与布局:今年建设目标为10000亩。涉及海头、排浦、白马井、新州、三都、峨蔓、木棠、光村等八个沿海镇(详见任务安排附表一、附表二)。

二、建设内容

全市8个沿海乡镇从海岸高潮水线以上适宜植树的地点开始,向内陆延伸200米(个别可加宽至400米范围)及适合种植红树林的滩涂地为营造海防护林用地。建设内容具体为:

1、残次林更新造林

计划安排500亩。主要分布在光村镇沙表头村、峨蔓镇东岸村等。做法是对林龄老化、防护功能下降,或者经过多次采伐而沦为疏林地的有林地块,进行改造。

2、荒山地造林

计划安排1700亩。主要分布木棠、峨蔓、三都等镇岩岸地区。做法是安照常规的方法进行造林。

3、补植造林

计划安排3000亩。主要分布在木棠、峨蔓、三都等镇岩岸地区造林难度大的岩石裸露地,难以实施全面造林的。做法是采取见缝插针的方式,进行补植造林。树种为榕树、大叶相思树等,每亩株数30-40株,使林地向天然灌木林与人工阔叶树混交的森林类型演变。如补植株数达到100株时,可纳入荒山地造林任务。

4、退耕还林

计划安排800亩。主要安排在海头镇白沙地村、排浦镇瓜兰村、白马井镇和能村等。做法是在海防护林地范围内的农作地实施退耕还林。

5、红树林造林

计划安排4000亩。主要安排在新英湾内,包括新州、木棠、光村、三都等镇。做法是在滩涂泥地选择最高潮水位小于一米、海浪平缓、无污染的地块进行采种直播或用种苗造林。

6、退塘还林

2008年我市退塘还林任务为656亩。至2009年7月,已退塘386.2亩,未退塘269.8亩。未退塘中,

已签退塘协议但未退塘的有142.9亩,未签订退塘协议的有126.9亩(详见附表三)。主要分布在海头镇红坎村委、排浦镇和丰、昌王村委、光村镇泊潮村委和银滩、峨蔓镇下浦村等。按照规定,在基干林带范围内的高位虾塘,都要退塘还林,以确保沿海防护体系的整体性。市农业工作委员会、有关镇要密切配合,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9月底完成退塘还林工作。

三、造林模式及树种的选择

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取不同的树种分别进行配置:

1、木麻黄:适宜沙岸地段的造林地。

2、木麻黄+相思类:适宜泥岸地段的造林地。

3、相思类:适宜泥岸或岩岸的造林地。

4、多树种包括乡土阔叶树种混交:适宜村庄等居民点附近的造林地块。

5、红树林:适宜滩涂泥地。

四、投资标准

造林经费包括种苗费、林地清理费、整地挖穴费、肥料费、定植费、作业设计费、监理费、管理费和第二、第三年的补植、抚育费等。造林、补助的投资标准为:

1、残次林更新造林:每亩360元。

2、荒山地造林:每亩360元。

3、补植造林:每亩280元。

4、退耕还林:每亩560元,其中造林经费360元,退耕户补助200元。

5、红树林造林:每亩360元。#####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全市的海护林建设统一在“儋州市海防林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沿海镇要成立或完善相应的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海防林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任务的完成。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007年,市政府与有关镇政府签订了《沿海基干林带目标管理责任状》。各镇要根据责任状和今年下达的任务,全力做好海防林的建设工作。今年是海防林建设的最后一年,年底将对海防林建设进行总考核。考核由市政府办牵头,联合市农委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沿海镇3年沿海基干林带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建设成绩显著的镇进行表彰,对完成任务较差的镇进行批评。考评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奖惩的依据,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

(三)大力宣传,形成氛围

采用会议、座谈、专栏、专版、专题和报道等多种形式,对海防林建设的重要意义、任务和措施进行全方位宣传,形成海防林建设氛围。

(四)明确任务,落实地段

沿海镇政府、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共同配合,负责海防林造林用地的落实,把造林用地落实到山头地块,逐段逐块进行造林作业设计,编制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

(五)加强指导,提高质量

1、建设示范林。每个镇要建设至少1个以上的示范林地,面积在300亩以上。要积极推广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营林技术模式,在种苗培育、树种配置、生态营林等方面

发挥科技示范作用。

2、加强培训。由市农委组织,内容为:一是加强学习省林业局出台的《海南省基干林带木麻黄造林技术标准》、《海南省基干林带造林检查验收办法》。二是印发《沿海防护林建设技术手册》。三是举办沿海防护林造林技术培训班。四是开展海防林建设情况交流活动。

3、科学造林。一是以种子苗为主造林,提高林木的抗病和抗风等生态功能。二是推广大苗深栽,提高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三是推进混交林建设,营造健康森林。四是实行生态整地,注意保护原有植被和防止水土流失。五是加强抚育管理。造林后及时除草、松土、追肥,重视幼林抚育,及时补植补种,促进林木生长。

4、实行工程管理。加强工程监理,严格把好种苗、整地、挖穴、施肥、定植、补植、管护等造林环节质量关。加强检查验收,确保造林成效。

(六)依法治林,专项治理

进一步加大《森林法》、《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和《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打击破坏海防林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管护力度,落实专职护林员,加强组织巡查,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儋州市2009年海防林造林任务安排表

附表一

单位:亩

单位

总计划任务

2007完成

2008完成

2009计划

备注

合计

30943

8155

12030

10000

 

海头镇

4410

3220

1327

1000

 

排浦镇

3578

2405

814

600

 

白马井镇

762

421

 

500

 

三都镇

5340

472

978

2000

 

峨蔓镇

6934

99

3210

2000

 

木棠镇

4934

1508

769

2000

 

光村镇

4985

30

4932

1000

 

新州镇

 

 

 

900

 

儋州市2009年海防林小班地块表

附表二

 

 

 

 

 

单位:亩

村委会

小班号

地类

面积

造林类型

备注

海头镇

洋家东

白沙地

1

农地

300

退耕还林

 

海头镇

洋家东

洋家东

2

荒山

200

荒山造林

 

海头镇

洋家东

寨村

3

荒山

500

荒山造林

 

排浦镇

排浦居委

瓜兰村

1

农地、疏林地

350

退耕、补植

 

排浦镇

黑石村委

镇远村

2

农地、疏林地

250

退耕、补植

 

白马井镇

和能村委

和能村

1

农地、荒山

500

退耕、荒山造林

 

新州镇

南岸村委

南岸村

1

滩涂地

300

红树林

 

新州镇

西镜村委

 

2

滩涂地

400

红树林

 

新州镇

攀步村委

攀步村

3

滩涂地

200

红树林

 

木棠镇

神冲村委

神冲村

1

荒山

1000

荒山造林

 

木棠镇

高堂村委

春兰村委

叨井村、水疏村

2

滩涂地

1000

红树林

 

三都镇

南滩村委

新兴村

1

疏林地

250

补植

 

三都镇

南滩村委

周宅村

2

灌木林地

160

补植

 

三都镇

旧州村委

沙地村

3

灌木林地

400

补植

 

三都镇

西照村委

山村

4

滩涂地

1190

红树林

 

峨蔓镇

峨蔓村委

白沙穴

1

灌木林地

300

补植

 

峨蔓镇

高根村委

乾头村

2

灌木林地

450

补植

 

峨蔓镇

黄沙村委

茅园村委

旺村、

东岸村

3

灌木林地疏林地

800

补植、更新

 

峨蔓镇

高根村委

大元村

4

滩涂地

450

红树林

 

光村镇

巨雄村委

英豪村

1

疏林地

450

更新

 

光村镇

巨雄村委

沙表头

2

疏林地

200

更新

 

光村镇

新隆村委

泊潮村

3

滩涂地

350

红树林

 

 

合计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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