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范文
关于上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
儋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调整市部分事业单位及领导级别配备等问题的通知》(儋编办[2009]41号)精神,现就儋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六定”方案事宜上报如下:
一、单位名称
儋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隶属关系
儋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农业工作委员会。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儋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受市农业工作委员会委托,依法行使全市农业、水行政处罚权和水行政许可权。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及农业与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市农作物与林木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基本农田保护、天然橡胶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全市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水文监测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四)负责办理全市水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工作。
(五)负责受理全市农业、水事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和市农业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部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和两个执法中队,均为股级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财务后勤服务;负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负责办理水行政许可和收缴行政事业性规费;负责制定和实施大队规章制度。
(二)农业执法中队。负责全市农作物与林木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基本农田保护、天然橡胶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三)水政执法中队。负责全市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水文监测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五、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
(二)核定编制结构。
1、管理人员岗位19个。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办公室主办1名;中队长2名,副中队长6名;其他管理人员6名。
2、工勤人员岗位1名。
妥否,请审批。
儋州市农业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