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关于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鲁水直党字〔2019〕2号)、淄博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 》(淄组发 〔2018〕53号)、淄博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淄教工委发〔2019〕3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就召开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担当负责、积极作为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方法步骤
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月27日前完成。各支部结合实际,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要求、方法步骤等作出具体安排,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党中央精神、上级党组织要求落实到位。
(一)精心组织集中学习
1.学习形式: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1次专题学习研讨。
2.会议任务: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各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的相关要求。
(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各党支部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广大师生对党支部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党员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本人。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迅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纳入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
(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1.谈话范围。班子成员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间普遍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
2.谈话要求。谈心谈话既要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 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又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对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 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四)联系实际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在征求意见建议和谈心谈话基础上,党支部班子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
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党支部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及党员个人发言要对照查摆内容,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直点问题,不说空话。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以召开党员大会与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由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班子成员要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