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机构的请示范文
关于增加示范区扬尘污染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机构的请示
示范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加快完善控尘办运行机制和管理水平,确保扬尘污染防控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2019年5月15日,我局组织中层以上人员及控尘办工作人员到郑州市控尘办进行了考察学习,通过学习使我们拓宽了工作视野,掌握了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明确了工作方向,为了更好的开展示范区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示范区控尘办现状
2018年5月经党工委研究,成立了示范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具体负责示范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控尘办成立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筹备推进,在局内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将控尘办具体工作交由质监科负责,通过近一段的努力控尘办完善了规章制度、制订了工作办法、出台了工作标准、完成了扬尘视频平台建设、强化了扬尘监督检查等工作,当前质监科共有4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区 1063个单体房建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同时还承担建筑科技创新推广、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牵头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等多项工作,质监科的职能不断增加,本就有限的监督力量很难投入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上,工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人员短缺,身兼数职,也难以有效履行控尘办各项职能。
二、郑州市控尘办现状
郑州市控尘办成立于2018年5月,办公室设在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独立办公机构,办公面积约800多平方,内设综合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执法监督处共4个处室,共有80多名工作人员,人员主要由城管局人员和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督查人员采用轮岗制,白天晚上不间断进行督查,建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扬尘监控信息平台系统,联合惩戒办法等各项措施,主要职能是统筹协调做好全市扬尘控制工作,制定工作标准,规章制度,协调调度成员单位及会议组织、推广先进做法、信息上报等工作,督导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扬尘管控开展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曝光、通报批评、联合惩戒、提请问责等工作。
三、工作建议
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扬尘数据居高不下,为保障此项工作各项管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建议如下:
(一)配备人员,完善机构设置
按照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的通知》(新环攻坚〔2018〕10号)、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管文〔2018〕71号)文件精神,控尘办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示范区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体标准,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强化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巩固扬尘污染防治成效等各项扬尘管控重要工作。结合示范区实际,现申请2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控尘办工作,内设综合科4人,监控室6人,督查科10人。
(二)加强保障,落实经费问题
为保障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结合郑州市控尘办成熟管理经验,需配备电脑、扬尘现场检测工具、办公耗材等办公设备,需办公经费20万元,现急需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
(三)配备车辆,提升工作成效
控尘办日常需持续不断对各类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乡镇工程位置偏远,且周末及节假日仍需专人巡检,检查频次高,督导强度大,用车次数多,鉴于此种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和郑州市控尘办做法,按照区域划分,将人员分为四组,建议配备工作车辆4辆(电动车),加强督导巡检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政治任务,是省、市政府重点督查的重要事项,是改善我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升示范区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而目前控尘办在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与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我们的要求不符,极宜追责,通过到外地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现申请以上有关事项予以保障。
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