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范文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和市容环境卫生质量,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活动开展,充分调动我局协管员队伍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高效和谐服务型城管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单位定职责、职责定标准、标准定奖惩的考核机制,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纪律和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二是坚持日常考核与突击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绩效考核推动工作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范围为局机关各科室、数字城管、垃圾场及行政服务大厅协管员、合同制、公益岗人员。
四、考核奖惩办法
1、绩效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数字化城管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3、垃圾场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月。
4、行政服务大厅人员每上班一天增加15元(行政服务大厅人员可来机关上班)。
5、机关值班每次每人增加10元;城管大队早市(6:30前)值班每人每次增加10元(晚上增加5元)。
6、遇节假日加班每天每人增加15元。
7、稽查大队、绿化办公室、环卫办公室加班每次10元。
8、工作日迟到一次扣5元。
9、请假1-5天内每天扣10元、6-10天每天扣15元、请假超过十天扣除当月200元绩效;旷工一天扣20元,连续旷工5天以上扣除当月200元绩效。
五、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王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文斌担任。负责具体考核评定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负责人要把绩效考核工作放到突出位置,确保以考核促进工作成效、以考核促进队伍建设、以考核促进向心力和凝聚力。二是各科室负责人要根据考核办法认真抓好本科室人员考勤登记工作。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8月1日执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