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员“学习强国”学习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屏边县“学习强国”学习的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和做好供稿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支部党员安装使用率低、参与学习和平均学习积分过低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和为引导全体党员用好“学习强国”学习的平台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促进全体党员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继续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良好氛围,加强“学习强国”的宣传督促,把“学习强国”作为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二、组织机构
党支部建立以支部宣传委员为学习管理员,支部党员组成学习管理组的学习组织框架,实际注册党员与系统组织架构所显示党员名单一致。
三、实施办法
(一)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要示范带动全部党员学习,组成学习管理团队,不定时在支部群里提醒全体党员学习,月底统一学习积分并公示。
(二)将党员学习“学习强国”纳入党员量化积分制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和做好供稿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支部党员每月人均积分不低于100学分。
(三)支部全体党员月底公示未达标者管理员按照实际得分与应得分之差,“学习强国”学习积分10分计量化1分的比例进行党员量化积分制管理,按照《党章》第一章第三条,参照考核指标中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栏(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给予相应扣分,连续两个月未达标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教育。
(四)为促进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全面学习有关党的章程和相关理论知识,增强政治意识,将其纳入学习管理,每月人均积分不低于50学分。
(五)预备党员学习积分按正式党员要求每月人均积分不低于100学分,培养自我学习的好习惯,提高政治站位,促进成长。
(六)每月对全体党员积分在300分以上的,给予积分量化加分2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