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直相关单位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评价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方案的通知》《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对24个省直相关单位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依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方案的通知》《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坚持目标标准,就24个省直相关单位对本我县业务指导、行业政策落实、资金项目支持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对象
向省委、省政府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扶贫办、省金融监管局、省医保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24个省直单位。
三、评价组织
评价工作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扶贫办、县医保局、团县委、县妇联、县金融办、县残联等23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就24个省直相关单位对我县脱贫攻坚业务指导、行业政策落实、资金项目支持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业务指导。主要评价省直相关单位指导我县行业部门“三落实”和加强业务培训情况,推进本行业冲刺情况行动、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
(二)政策落实。主要评价省直相关单位发挥行业优势,落实各项脱贫政策,帮助我县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三)资金项目支持。主要评价省直相关部门围绕我县脱贫目标任务,结合脱贫攻坚冲刺清零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足额下达项目资金,支持我县脱贫攻坚工作。
对照《2019年省直单位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责任落实、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工作创新等4项考核内容,依据向省委省政府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的24个省直相关单位对我县业务指导、行业政策落实、资金项目支持等情况,分别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进行精准评价。评价结果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