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监督检查的提纲范文
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监督检查的提纲
一、理论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3.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4.学习《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5.学习《关于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剖析警示的通报》;
6.学习《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函》;
7.按照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中关于开展“四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的要求,各党组织第一个专题重点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第二个专题重点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第三个专题重点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等;第四个专题重点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8月底前在党委或党组中心组学习中专题进行学习)
二、警示教育内容
1.召开一次动员会、警示教育会;
2.召开一次“讲危害、守法纪、知敬畏”为主题的警示教育专题交流讨论会,要说感受、讲体会、谈认识;
3.开展“两讲两学一测试一观看一教育一心得一承诺”活动,即:领导班子成员讲法纪课、讲廉政课;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再学一次入党誓词、再学一次党章,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去廉政教育基地、法院庭审现场、羁押场所等接受一次廉政教育,写一篇心得体会,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
4.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自身实际,围绕聚焦“两个维护”;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廉洁自律;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担当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六个方面开展剖析)。
三、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任务
1.广泛听取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两委员一代表”、服务对象、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深入所在地区、下属单位面对面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在机关单位明显位置设置意见箱;注重从信访部门收集群众反映诉求;注意收集研判互联网新媒体上有关舆情信息。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8月底前完成)
2.深入自查自纠。要对照以案促改两个《方案》和赵正永案《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对标“九个深刻汲取”“九个认真查一查”,以及“四个查一查”内容,结合征求的意见,联系实际,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党委(党组)书记要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查找、讨论研究班子存在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汇总梳理,形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自查问题清单和自查报告。(8月底前完成)
3.狠抓整改落实。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征求的意见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抓住主要矛盾、主要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具体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进展和效果。实行销号管理,做到立行立改、限时整改、全面整改。整改情况以会议或文件形式在本地区本部门通报、接受监督。
4.建立制度机制。在对照检查整改问题的基础之上,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运行、管理、监督等工作机制,形成制度机制清单。(10月底前完成,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四、重点工作任务
1.拓展深化“干部作风加强年”活动。要将“以案促改”工作与“作风加强年”活动有机结合,围绕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即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专项行动;开展争创“效能型机关”专项行动;开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行动;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专项行动,督促党委(党组)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干部学习教育,集中整治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群众最为厌恶的典型问题,倒逼干部作风改进。
2.扎实开展“四个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规出让转让矿业权、借资源整合之机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专项治理,二是土地、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治理,三是领导干部亲属在领导干部工作地或分管领域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专项治理,四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另外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专项治理包涵其中
(以上“干部作风加强年”活动和“四个专项整治”要用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证明工作成效,尤其是转办、交办的案件,各镇(街)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做到从严快查快办,确保案件质效。同时要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及时认真开展行业领域内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出台的制度、完结的项目、制定的措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做到真抓、真找、真改。)
3.重点推进“四个查一查”工作任务。一是深入查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情况。查一查是否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及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对县委作出的八项重点工作(政治建设、经济转型、文旅带动、城镇提质、乡村振兴、生态优化、民生改善、纪法保障),各有关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是否及时认领工作任务,尤其是脱贫攻坚、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党委(党组)书记是否亲自谋划、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制定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深入查一查选人用人情况。在选人用人,尤其是对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备上,是否符合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是否有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等。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与上级、平级、下级领导干部的交往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查一查是否坚守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三是深入查一查干部队伍“转作风”情况。结合“干部作风加强年”活动,着力查纠“慵懒散慢虚粗”问题,重点解决干部庸碌无为、得过且过、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做虚功不干实事等问题;四是深入查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查一查是否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否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是否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是否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是否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是否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是否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党委(党组)书记是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提醒纠正,是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年初是否向上一级单位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
4.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要严格对标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中6个方面23项71小项具体任务和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中的十条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以上县委出台的有关工作方案,主动认领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工作落实。详见:《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吴字[2020]23号)和《关于开展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吴字[2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