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通知
县级政法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转变政法机关及政法干警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政法机关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最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信仰信念、纪律规矩、原则立场等问题,增强永葆忠诚纯洁可靠本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筑牢初心,忠诚使命,从群众最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入手,从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推动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群众感情、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在服务意识、服务作风、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活动载体
(一)在学习教育环节,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在政法系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全体政法干警的心底深处,进一步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组织政法干警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单位、进工地”活动,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重点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企业、困难群众,听取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有关诉求。
(三)全面梳理在执法办案、为民(企)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政法各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 ”的具体内容、措施,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部署,带头抓实抓好实践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统筹推进,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和丰富实践载体、灵活方式方法,将实践活动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相结合,与主题党日、在职党员进社区、整顿机关作风、以选树政法英模先进典型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执法办案、放管服政策及司法为民服务结合起来,以为民实践活动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推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挖掘和总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好做法好经验,切实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活动向更深层级开展,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