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强化内控制度建设防范社保经办业务风险范文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关系到国家政策在法律框架内的有效运行,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平稳发展,是社会舆论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因此,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规范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对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社保覆盖范围的日渐扩大和社保工作体系的日渐扩容,社保经办业务中存在的各类风险与日俱增。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社保局进一步加强社保经办机构的内控管理,提高经办能力,提升经办效率,防范经办业务风险。
目前社保经办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主要分为四个步骤。
1、申请
按照经办流程和内控的要求,申请人需提交办理退休和一次性待遇核定的相关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经办人员应该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齐的全部内容。
2、受理和核定
经办人员需审核参保单位及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费,检查申办材料是否齐全、准确,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这一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政策因素的影响。
二是重复享受社保待遇。
三是养老金冒领现象严重。
四是参保意识不强。
五是操作系统有待完善。
六是经办业务的操作风险
3、复核
对养老待遇核定信息进行复核。按照内控工作要求,待遇支付核定实行AB岗交叉复核、监察室抽查。但是实际工作中由于待遇核定工作量大、柜面咨询人流量多,使AB岗交叉复核流于形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能起到完全堵截漏洞的作用。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待遇提高调整、行业统筹退休人员手工录入、企事业单位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核定支付等项目,在社保系统日常经办过程中还未实现复核功能。
4、受理办结
产生养老待遇支付数据,次月15日发放养老金。在完成企业单位离退休新增后,系统能查询到该人员的离退休基本信息,如有疑问可检索经办人员及经办日期,但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业务操作完成后,社保系统中无法检索到经办人员和经办时间,对于有疑问的单位和个人来访查询时,只能查阅归档材料。
三、完善社保基金内控管理制度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政策规定及操作规程,准确办理各类相关业务。强化自身业务素质,谋求办事处整体业务水平质的飞跃,为减少直至实现“零差错”提供技术保障。社保经办机构合理利用多种途径收集到的外部反馈信息,经过适当的处理和提炼,形成改善内部控制管理的具体行动。办事处经办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相互交流、及时提出,特别要加强与养老保险部和信息中心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有效积累获取预控风险的经验。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重从社保相关政策加以把握。 社会保险经办的内控工作符合《社会保险法》中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的要求。应充分认识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检查监督,将百姓的期盼和要求作为社保工作者努力奋斗的方向。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的业务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每个业务经办环节必须做到分人分岗,实行AB岗复审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办理相关业务,坚决贯彻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做到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依法经办。工作中提倡认真细致,精益求精,减少或杜绝工作差错失误。
3、加强业务环节监控,把支付工作纳入有效控制范围。 将书面稽核工作纳入到缴费申报工作之中,内审人员全程参与,审查参保企业申报依据,核对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发现少报、漏报的,退回重新申报,对有疑点或不按时申报的单位纳入实地稽核范围。将欠费企业、未参加年审的企业、年审中明显申报不实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这四类作为实地稽核的重点,以此来维护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享受应有的待遇保障。实现待遇核定支付全过程完全监控还需采取其它有效手段,一是开展业务情况分析。对一定时期内支付信息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找出波动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二是实行案例差错分析制度,对一段时期内经常发生的差错进行分析,分析发生差错的原因,举一反三,进行培训,减少差错。三是对举报案例在系统中的全搜索,对同样问题进行归并处理。发现差错原因,对差错发生频率高的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通过以上几项措施并结合中心有关内控制度,构建待遇核定支付安全网,推动内控工作再上新台阶。
4、立足于信息传递的准确及时,从源头上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信息技术的发展,既给内控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也为风险防控注入了崭新活力。这种发展趋势,要求社保经办人员必须高度关注在社会保险信息化背景下,各类风险所呈现出的新动向和新特点。应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提高社保整体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数据准确,保证政策的准确执行。借助现代电子技术的手段,加强对待遇支付基金的监督和复核。设立数据间自动检查、逻辑判断的功能,实行系统控制,在业务信息系统中增加内控功能和自动预警模块,通过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检查业务运行情况。严格监控后台数据的手工修改,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由数据库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并即时记录备案,以便事后查证。尽快实行工作量统计,统计到每一笔业务、每个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量,确保体系正常运行,管理有效、控制到位。
5、优化经办流程,规范支付管理。 控制是业务经办的关键环节,一般来讲,通过应用程序可以实现风险的自主防范,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和法规,对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每个环节都要明确操作流程,并将内部控制各种手段融入其中,使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检查,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社保经办机构的主体目标及内部控制的要求,以及最新风险防范操作指引,都应清楚准确地传递给系统内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经办人员结合内控风险点及预控措施对业务操作环节进行准确分析,能够统筹兼顾效率与风险,使不规范的经办业务明显减少、错误操作率大幅下降,在降低基金支付风险的同时,也可以有效减少手工失误导致的经办差错。
6、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按工作标准,对一切业务经办进行规范,理顺优化业务流程,对出现业务差错的,在厘清责任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市中心《工作差错追究暂行规定》予以责任追究,绝不姑息。定期分析研究内控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在业务各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的问题。特别是在业务经办中,要对运行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岗位标准、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等进行全面规范。按标准、按制度、按规范操作,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执行标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
四、结束语
社会保障工程是惠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社保业务经办机构是落实各项社保政策、直接面对广大参保对象的窗口单位。因此,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机制,把内部控制的触角覆盖到所有工作岗位,全面规范各项社保业务活动,形成互相补充、互相 协调的内控体系;必须以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强化内部控制为切入点,狠抓规范管理,形成自我约束、自动预警、自行纠错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只有不断丰富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手段,深化服务内涵,才能在“众目睽睽”的监督机制中实现最严格的内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