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维权必备常识范文

(作者:拼音输入法时间:2021-06-09 11:04:41)

一、外出务工前的准备

1、了解劳动者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2、了解劳动者应承担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了解就业的基本要求

年满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力才可外出打工。国家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建设领域的工作大都是强体力劳动,因此务工者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慢性肝炎、癫痫(羊角风)等症的人不宜从事建设领域的工作。

二、签订劳动合同

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

2、劳动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3、劳动合同应该包括的主要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上岗工作应完成的工作要求,如劳动定额、产品质量标准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应享有的合法的生产、工作条件。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生产或工作所必需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劳动场所和设备、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以保障劳动者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下从事工作。

(4)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内容。

(5)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工作制度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企业或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

4、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2)学会辩认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或者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来确认的。

(3)从事建筑施工的劳动者必须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4)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工资支付一般是按项目进度结算来支付工资的,因此,在合同中要明确按月支付和按进度支付的工资比例和绝对数。

(5)物业管理和环境卫生企业的工资一般都按月支付。但由于劳动时间比较长,或者要经常上早班、晚班,节假日也不能正常休息,因此,在合同中要明确加班或早、夜班的工资支付办法。

三、劳动工资

1、劳动工资的支付形式

工资支付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的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2、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对其劳动所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我们国家实行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

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建筑、市政施工和装饰装修企业一般实行的是不定时的包工制,劳动报酬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而支付的,因此,不按加班加点工资计算,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如提前完成工作的奖励标准)。

4、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5、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而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拖欠或克扣工资,侵害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四、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寻求帮助的途径

1、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问题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争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续定以及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时间、劳动保护、保险与福利、培训、奖惩等问题而引起的争议。

2、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3)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受理劳动争议。

3、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是在第三者主持下,依据法律和道德规范劝说争议双方通过民主协商达成协议而解决争议。劳动争议的调解分为企业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三种方式。

(2)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双方自愿将有争议的问题提交第三者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劳动仲裁有仲裁调解和仲裁裁决两种方式。仲裁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仲裁裁决是在仲裁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由仲裁员对有争议的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3)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司法活动。诉讼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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