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财务管理, 规范xx局财务行为,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上级关于财务管理的有关办法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及适用范围
1、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2、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必要时按财政制度要求及时公示。
3、规范收支行为,加强票据管理,确保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xx局机关适用本制度规定。局所属实行单位建账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xx局对其财务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财务预算制定
1、年初各职能科室按照年度工作任务,提出预算草案,财务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然后报区财政局审核批准。
2、预决算的编制、结帐、报帐工作由财务室负责实施,办公室审核,开支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厉行节约,保障重点。
三、规范报销程序
1、局长为财务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财务收支负总责,分管财务的局班子成员为财务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会计、出纳为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财务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报销票据必须合法、真实、完整。报销人要对票据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凭证管理要求填写完整。
3、报销流程: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送财务室审核票据的规范性——局长签字--送财务室报销,对少于4人签字的票据,财务室不予核算报销。
四、经费支出管理
1、对人员工资、午餐补贴、电话费等正常办公经费支出,经分管局长初审,报局长批准后安排支出。对10000元以上的公用经费支出,专项开支、大型设备购置等大额支出,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推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采购办公用品,减少现金支出,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管;提倡以公务卡形式结算,方便报销人报销用款,先消费后还款。
2、办公用品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制定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采购;特殊业务办公用品一律由各科室填写《办公用品采购方案》,报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统一由办公室报局主要领导核批后方可购置。办公室应严格按照我省“网上商城”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采购。如“网上商城”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按相关规定另行采购。对同品牌型号商品,通过其他方式采购到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采购人可另行组织采购,但报销时须将“网上商城”同时段相关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购买的物品由办公室定期统计,统一购买,交由专人保管,并做好物品的登记、入账、保管和发放工作。办公用品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须附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单,交财务审核办理。
3、差旅费报销。公务出差执行审批制度,出差前按规定填写出差审批单,参加会议、学习、干部培训的须附上书面通知或文件,报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范围、开支标准按照《徐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徐财规〔2015〕5号)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严格执行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出差返回详细填写差旅审批单,完备各项票据,经办公室核实,报财务室报销。
4、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减少公务接待,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规定标准和陪餐人数。报销依据按照《徐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徐委办〔2015〕96号)文件规定执行。
5、下列情况不予报销:手写发票、正式发票无品名、单位、数字、金额、单位名称、开票日期,无财务印章或发票公用章的。
五、固定资产及低值消耗物品管理
1、办公室负责低值消耗物品的管理,建立台账,完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发放等环节的资料留存,做好出入库登记。
2、局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调配、保管、维修等,同时需会同财务室负责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和报废处理。建立固定资产账,对固定资产登记造册,登记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或存入地点以及清理、报废、转移或调出等处置情况,进行价值核算,做到账物相符,符合财务系统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规定。财务室要定期与区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账目核对,符合财政部门账目管理规定。
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各科室、窗口负责人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各科室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失、核销必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科室保管的固定资产,人员发生调动、变更必须做好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4、资产物资应定期清查,办公室应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管的物资进行清查,每年至少核定一次固定资产的品种、数量及库存低值消耗物品,保证账物、账帐相符,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遗失,有关使用科室和个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六、财务工作人员职责
1、财务工作人员要自觉执行《会计法》和财务制度, 树立依法理财意识,严守财经纪律和保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做好与区财政局的业务请示和对接,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阶段性工作和上级关于财政工作的最新要求,落实好财政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对局党组负责。
2、财务人员应按票据管理规定加强票据管理,票据实行专人、专柜、专管,统一采购并建台账统计。做好票据的发放、领取、使用、结报、缴销、保管、销毁及核算等工作,正确使用各类票据,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要求,定期进行整理,及时归档。
3、财务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做好保障工作。要敢于坚持原则,维护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审批程序,合理合法使用资金,严禁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七、其他
1、对区级以上财政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出台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办法及修订内容,有明确规定的,局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需要参照执行的,经局党组会研究后确定执行办法。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