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支持全县三农工作的措施范文
一、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保障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是为提高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加快农业生产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二是落实好耕地地力补贴政策。县财政将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农商行密切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作物种植农户补贴面积的核实,县财政负责资金的拨付,县农商行负责打卡发放,加快各项审批程序,尽早将补贴发放至农户。三是加快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即时保障我县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等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需求。
二、加大农业农村资金投入,提升农业农村发展动力。
2019年是我县脱贫攻坚最关键的一年,县财政将以脱贫攻坚工作为重点,结合全县的农业农村发展工作,一是加大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加大统筹整合力度,2019年县财政将联合各县级部门计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x亿元以上,安排其中x亿元用于发展农村产业,x亿元支持农业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在搞好贫困村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对纳入总体布局的农业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区域做到在投入布局上相对集中不零星摆布,在投入对象上突出重点不遍地开花,地方强化领导,各部门齐抓共建,实现资金优化配置。二是加大财政金融互动力度,全面落实财政支持金融各项政策,通过预算安排、统筹整合、优化存量等途径积极筹措资金,逐步构建风险分担、激励奖补、良性运行的财政金融到动体系,真正实现“四两拨千斤”的撬动效应。实施精准扶贫贷款奖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等政策,建立财政促贷机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贫困地区返乡创业贷款等分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促进融资增信。充分发挥省农业担保机构办事处职能职责,支持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提供信贷担保,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工作领域。
三、强化监督监管,确保农业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政策、按制度、按程序办事,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合理分配、有效使用。一是对涉及民生的惠农补贴资金坚持实行项目公示制,使支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阳光操作,全社会监督。二是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坚持执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审批制、项目预决算制、大宗物资政府集中采购制。三是指导农业部门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部门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从项目的实施方案初审到评审,招投标情况、施工单位的确定等具体情况积极参与,最大限度的了解项目,对资金使用的事前拨付做好监督,确定无误后县财政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款。五是优化拨付程序,严格资金申请及审批程序,控制专项资金的拨付环节,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力简化资金拨付程序,监督各部门和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并派专人到项目现场全程参与项目的验收,充分了解财政拨付的资金实际用于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争取做到每一个项目、每一笔款不出差错,确保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