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范文
桔园镇中心卫生院
关于加强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医疗机构: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再度严峻,特别是国内个别农村地区的聚集性疫情突然爆发,为我们疫情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结合近期各级检查反馈问题,经充分讨论研究,对最新政策和要求统一口径,对医院的防控措施和要求进行了再细化再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采样
(一)目标人群及频次: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包含外包服务人员)常态情况下1月查1次,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院内急诊科、呼吸科(内科)、预检分诊、核酸采样、门诊采血、医疗垃圾等重点岗位人员2周1次。
(二)缩短检测结果运行周期:检验科每天2点安排专人将样本送到县医院,并取回前1天结果,对反馈的结果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登记。
(三)结果反馈:入户采样结果第一时间拍照传给分管领导和镇政府相关领导。院内医务人员采样结果反馈给公卫科,住院患者及陪护每天10:00前将前一天结果反馈给各护理部,住院患者检测结果由护理部登记后反馈给责任医师,责任医师按照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患者并将检测结果(原件)粘贴在病历内。陪护人员检测结果由护理部负责登记反馈。
二、进一步加强患者及陪护管理
(一)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收治住院患者前首诊医生要查验患者和陪护3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和近14天旅居史,无核酸检测证明的由首诊医师对患者及陪护开具核酸检测单并做好核酸检测宣传,无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或未做核酸检测采样的不得办理住院手续,检测结果未反馈前收入缓冲病房。
(二)严格落实“一患一陪一证”。原则上一名患者固定一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须无流行病学史、陪护自觉接受核酸检测并进行身份登记。方可办理陪护证。陪护人员进出病区应接受身份核验,陪护期间不得随意串访。患者住院期间谢绝亲属探视,提倡电话、视频等方式探视,无病人手环无陪护证禁止进入病区。孕产妇、重症患者需增加陪护人员的须向护士长申请并按要求做核酸检测。加强对住院患者病情观察,对所有患者及陪人测量体温2次/日。
(三)做好门诊患者就诊防护。门诊科室及预防接种室实行“一人一室”,候诊排队需间隔一米距离。医务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同时提醒患者戴好口罩,对未戴口罩的患者不得办理业务和接诊。
三、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防护
按照《城固县卫健局关于加强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一)预检分诊台医务人员:一级防护。穿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 4 小时更换 1 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有污染时随时更换)。
(二)发热哨点诊室及临时隔离留观室医务人员:二级防护。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 或更高级别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三)发热患者转运人员:参照《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医务人员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司机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手套。医务人员、司机转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核酸采样:正确佩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戴乳胶手套。
四、进一步加强院感管理
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确保“院内零感染”的目标。积极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持续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规范消毒登记。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不断优化就诊流程,缩短就诊时间,减少病员在门诊、住院及以及医技科室因待诊、待查出现的现场聚集现象发生,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发热患者闭环管理
规范工作流程,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哨点诊室工作的无缝化衔接,实现闭环管理。对预检分诊初测体温≥37.3℃的就诊人员,要立即引导患者通过专用通道到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发热哨点诊室医务人员对患者体温进行复测,并应当在接诊过程中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旅居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就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登记病人基础信息。经诊断同时核酸检测为阴性,能够属于常规发热患者的,则开展常规治疗;对经诊断为不明原因发热患者的,由发热哨点诊室人员护送到临时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确保患者单独隔离),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立即向县卫健局报告,由县区卫健局统一安排派出负压或专用救护车协助转诊至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患者转诊后,立即对发热哨点诊室、隔离留观室及相关区域、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管理
村卫生室在日常诊疗服务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接诊发热病人,封存所有发热药品;
(二)在卫生室门口设立预检分诊台,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预检分诊登记、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要求就诊患者佩戴口罩;
(三)严格做好机构内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场所消毒消杀;
(四)按要求对机构内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五)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在诊疗过程中,若发现就诊患者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一律在相对独立区域就地临时留置,并向辖区乡镇卫生院和就诊患者所在村委会报告,不得擅自允许其自行离开;
(六)协助做好发热病人的转运和信息登记工作。
桔园镇中心卫生院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