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镇医生技能提升(乡村全科医生)培训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乡镇医生技能提升(乡村全科医生)培训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1年实施“全市乡镇医生技能提升(乡村全科医生)培训”。现就第xxx期培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掌握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有关要求,规范抗菌药物、激素的使用办法,纠正药物的不合理使用行为,培养临床合理用药习惯,同时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办发45号)的要求,规范乡村医生的从业行为。了解和掌握重性精神病防治、病人心理学、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等相关知识。提高乡村医生对农村全科医学及其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
二、参培对象
全市经注册在村、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镇(村)医生,参培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培训时间:
第X期:2021 年 X月X日-X日,开班典礼时间为X月X
日(XX)下午XX。
第X期:2021 年 X月X日-X日,开班典礼时间为X月
X日(XX)下午XX。
(二)报到地点及联系人:。联系人:XXXXX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绩效考核方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二)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
(三)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重难点讨论;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名额分配推荐落实参培人员,于2021年X月XX日(XX)12:00前以区市县为单位报送《参培人员回执表》(附件2)至邮箱:XX(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二)各县(区、市)卫生健康局在本地参培医生中落实1-2 名责任心强的骨干医生作为本地学员领队、联络员(在“备注栏”分别注明),负责本地学员的联络召集及组织管理等工作。
(三)参培学员报到时自带1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及生活用品,自备一次性口罩。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 要求,培训前14天内如有省外旅居史或出现过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参与本次培训。
(四)各县(区、市)卫生健康局要切实加强对参培医生的组织管理,要求参培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组织纪律及作息时间,维护全市卫生系统良好形象。要求参培人员认真参培,参培后每位学员结合所学内容须在所在单位举办1次以上学习心得分享,上交1 篇培训学习心得。培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 须经区市县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卫健委批准。
(五)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为便于管理,学员住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统一收取。学员住宿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按照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参培人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培训课程安排表
3.参培人员回执表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