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督导八项工作要点范文
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督导八项工作要点
一、医疗机构“入口关”方面。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对来院患者、陪诊测温验码、仔细流调,是否推行“线上+现场”二次流调;是否制定供应商代表、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入院防控管理要求并开展入院流调登记;是否指定区域用于寄放快递、外卖物品;是否制定电梯、扶梯、寄放区域等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消毒制度并按频次执行;是否每周开展环境检测。
二、发热门诊管控方面。检查发热门诊是否有配有独立CT室、核酸快速检测设备,是否实现“六不出门”、24小时值班服务;通过随机访谈检查工作人员(含保洁等第三方员工)是否相对固定;现场考核工作人员感染控制、个人防护知识;检查院领导、专职感控人员巡查发热门诊记录,看是否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检查县(市、区)是否推行发热门诊“分片负责”,是否及时对外公布发热病人就医路径、联系方式,是否科学合理统筹辖区检测资源支持发热诊室就诊患者核酸检测时限;
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方面。是否制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含第三方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外出审批制度,查看审批记录情况;工作人员离省返岗前是否执行核酸检测后方可上岗;是否每日落实工作人员日健康监测管理;医院主要领导是否掌握工作人员每日监测情况。
四、采样点设置管控方面。检查各地是否统及时对外公布各类采样点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价格和采样方式、联系方式等;是否采取预约等形式引导受检对象分时段采样;是否制定防聚集、防止时空伴随相关人员进入医疗机构采样点的措施。通过抽查医疗机构应检尽检对象的检测计划和实验室记录,检查各地在落实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检尽检”时,是否合理统筹设置镇域核酸检测采样点,保证每个医疗机构每日均有工作人员、住院及陪护人员参与核酸检测。
五、医疗机构预案与演练方面。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制定疫情闭环管理(含门急诊停诊)应急预案,预案是否细化到以楼宇为网格,分别从医疗救治、心理关怀、人力保障、物资保障、后勤、教育、督导、综合、生物安全和舆情发布等方面协同联动;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演练复盘材料,看是否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加以应用,改进预案。
六、重点人群就医管控方面。各地对隔离对象等重点人群急诊就医,是否指定定点医院负责;定点医院是否划定专用通道用于运送隔离就诊人员,其诊疗区域与其他诊疗区域人流、物流、空气流是否严格物理隔离,现场核实查看,检查隔离对象就医记录。对于接诊入境、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以及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闭环管理。
七.核酸检测基地压力测试方面。市第一医院、市中医院、福医大附二院和晋江市医院、南安市医院、安溪县医院等6家城市检测基地是否制定满负荷运行的检测支援人员派驻工作方案;是否测算满负荷时检测人员缺口数;是否有组织满负荷运行压力测试,检查测试复盘材料,看是否有结果应用和持续改进。
八、核酸检测质量与安全方面。检查监督记录,查看各地是否有定期开展辖区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生物安全监管。检查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自查记录,查看是否落实实验室“三阴一阳”室内质控工作;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国家、省级室间质评,及时上传核酸检测结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