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贫困群众“过好年”“过暖冬”通知范文
各乡镇(街道)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冬季和春节期间取暖和生活难题,保障贫困群众“过好年”“过暖冬”,根据市扶贫办《关于保障贫困群众“过好年”“过暖冬”的通知》和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市级公益事业扶贫基金使用方向的通知》(滨扶办发〔2018〕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帮助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解决冬季春节期间生活难题,是拓展“两不愁三保障”的主要内涵,是体现关心群众冷暖为民情怀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核实核准贫困人口有关信息,完善配套措施,全面落实好各项便民惠民利民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真正让贫困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帮扶对象。面向2018年动态调整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用于解决单独居住的60岁以上贫困户,家中有危重病人的贫困户,无儿无女贫困户,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共同居住的贫困户冬季和春节期间的取暖与生活难题。
三、帮扶措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贫困户帮包工作,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抓住所需”的原则,把握贫困群众生活中的难题,着重帮助其解决取暖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有取暖设备、有御寒衣物、有节日食品、有必备药物。
在御寒取暖方面,完善提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能固则固,能建则建、能养则养、能租则租、能保则保,确保让贫困群众住进安全房。对没有取暖设备的,努力提供符合环保标准的取暖炉、电热毯、电暖器等物品。加强冬季用电、取暖安全教育,防范安全事故。帮助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有棉被、棉衣、棉帽、棉鞋等御寒衣物。
在生活照料方面,对老弱病残等没有能力出门购物的贫困群众,帮助购买米、面、油等食品送上门。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做法,由贫困家庭妇女上门为贫困孤寡老人做饭做家务。
在走访看望方面,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要逐家逐户走访看望贫困群众,了解掌握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领导干部走访慰问时,要注意解决实际问题。积极组织扶贫济困志愿者走进贫困家庭,做家务、拉家常、献爱心。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贫困家庭结对子、送温暖。
四、有关要求。市级公益事业扶贫基金采取人口因素法分配下达到各乡镇(街道),主要用于解决贫困户冬季和春节期间的取暖与生活难题、走访慰问。
1、按照市级公益事业扶贫基金使用方向要求,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带着感情和责任,把问需济困做实。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爱心众筹,多渠道筹集资金物资。爱心众筹坚持自愿原则,不下指标、不搞摊派。要严格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物资精准用到贫困群众身上。
2、各乡镇(街道)要统筹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走访慰问活动,结合帮包责任人帮包工作,把贫困群众“过好年”“过暖冬”活动办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