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乡镇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范文

(作者:当一个你成了迷。时间:2022-06-17 10:48:09)

2022年乡镇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

城关镇人民政府

城关镇地处太康县中心区域,豫东平原腹地,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历史上水旱灾害频繁发生,给镇域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为了有效防御洪涝灾害,规范防汛抗洪工作程序,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以及全镇社会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镇防汛抗洪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2、基本概况

3、指挥机构及职责

4、洪涝灾害等级的划分及预警机制

5、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方针

6、主要防洪工程现状

7、抗御洪涝灾害对策及工作要点

8、善后工作处置

9、保障措施

10、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调度命令的执行

11、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督察监督机制

12、附则

1.总则

1.1.目的:为了更好地做好我镇抗洪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保障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以及全镇社会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镇防洪抢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本预案是为了做好境内遭遇突降暴雨洪水时的防洪应急调度和抗洪抢险工作,提高镇政府及应急、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有准备、有计划、有措施地防御我镇境内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和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1.2.原则:本预案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调度,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的要求,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部门协同合作,确保全镇行洪河道安全度汛。

1.3.依据:周防汛字〔2016〕1号,河道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要求和省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豫防办〔2016〕4号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等。

1.4.本预案所指的洪涝灾害:是指由于降水量增加引发洪水泛滥,导致全镇应急、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交通运输业、企事业等遭受损失,造成财产破坏,镇、村居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

1.5.本预案所称抗洪:是指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抗击洪涝灾害,减轻对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不利影响的各种活动,变水害为水利。

1.6.河道遭遇的突发事件是指:洪水、超标准洪水、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地震带来的灾害,战争或恐怖事件带来的人为灾害等。

1.7.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新发生的洪涝灾害。

2.基本概况

2.1.自然地理位置

城关镇地处太康县中心区域。镇政府位于北街社区;辖区东西最大距离3.23千米,南北最大距离4.14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13.4平方千米。

2.2.行政区域及社会经济概况

城关镇管辖30个社区,90个居民组,有耕地5430亩。全镇农作物播种面积5430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5430亩,粮食总产量5430吨。夏粮播种面积5430亩,亩产 400 公斤,总产量 2172吨,秋粮播种面积5430万亩,亩产600公斤,总产量3258吨。有效灌溉面积5430亩。

2.3.土地资源

城关镇的面积,约为13.4平方公里。南北4.14公里,东西宽3.23公里。其中耕地2715亩。

2.4.土壤类属及面积

城关镇土壤母质为浅灰色和浅棕黄亚沙、亚粘及粘土。这些土质,是黄河沉积物,主要来源于黄土高原,黄土成份多,石灰含量高,富钾贫磷缺氮。寒冬,微生物活动和矿物分解减弱,土壤发育过程迟缓;高温多雨季节,微生物活动活跃,土壤发育过程较快,植被繁茂。旱天,盐碱地里往往盐渍地表,出现盐化潮土。

粘土地,俗叫淤地,淤土层半尺至三尺不等。其特征是质地粘重,粘结性、可塑性、粘着性、湿胀性强,,通透性、保墒性差,喜涝怕旱,耕作费力,雨后水分不易下渗。个别淤地有“漏风淤”、“狗头淤”之称,墒情“强三晌”,“早晨湿,上午硬,到了晚上锄不动。”遇到旱天,地表龟裂,坷拉大而坚实。但自然肥力高,有后劲,且耐旱耐涝,比沙壤地拔籽,风调雨顺年份产量高。谚云:“要吃饱饭,涡河两岸。”

盐碱地,矿化程度高,秋末泛碱,非常贫瘠,不易出苗,产量很低。建国前,农民在盐碱地里栽三春柳,用三春柳荆条编织条货,并用盐化潮土熬盐制碱。建国后,经过综合治理,盐碱地里的钠钾盐含量逐渐降低,不毛之地长出了好庄稼。而今,盐碱地不复存在。

两合土,俗称莲花土,是最佳土壤。其特征是粘沙适度,土质疏松,蓄水保墒,容易耕作,土细哺种,易出全苗,适合多种农作物生长,但为数有限。故从1958年以后,人们利用冬闲深翻土地,将下面的沙质土壤翻上来与淤土掺和,对“狗头淤”进行改造,收到了明显收益。

2.5.气候特征

城关镇位于中纬度带,距海洋较远,是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属暖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由于太阳辐射的变化和大气环流的更替,冬季寒冷,春秋温和,夏季炎热。全年平均气温为14.3℃,年际变化不大。元月份最冷,平均气温-05℃。七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7.4℃。初霜期在“霜降”前后,终霜期在“谷雨”前后,平均无霜期220天。结冰期从本年12月到次年2月,结冰天数不等。年平均日照2360小时,日照率为53%,随着季节,差异很大。夏历所定二十四节气与马头气象合拍。其特征是:冬季寒冷雨雪少,夏季炎热雨集中,春秋温暖季节短,春夏之交多干风。总体来看,光、热、水资源丰富,适应各种农作物生产发育。

城关镇属半湿润地区,干湿程度随季风同步变化,周期性明显。冬、春干燥,夏、秋多雨,平均年降水量700毫米左右,年际变化悬殊。如1979年降水量为1066毫米,而1966年仅降水325毫米。全年雨量极不均匀,降水大都集中在6、7、8、9四个月份,且有大雨、暴雨、连阴天,约占全年降水量一半以上。1957年仲夏,降水量接近六百毫米,是全年降水量的71%,酿成水灾。而到晚秋,旱象严重,必须抗旱种麦。一般规律是:6——7月份,降水量渐次增加,8月份以后,降水量渐次减少。年平均降水天数约为八十天。所以,农民在春、冬十分注意抗旱保墒,夏季特别当心防汛。雪天多发生在腊月,“大雪年年有,不在三九在四九”。初雪日多在12月上旬,终雪日多在2月下旬,但是,“三月还下桃花雪”,降雪量年际变化亦大。雹灾多发生在夏季。总的来看,温湿成正比,降水量大体可以满足农作物生长需要。

2.6.水系河流

城关镇属淮河水系,淮河支流涡河在城关镇境内有老涡河和新涡河构成纵横交错的河网。河是历史留下来的河流。

河流

2.8.水灾概况

干旱。干旱以夏初旱最多,大约两年一遇,影响小麦灌浆,春茬庄稼播期推迟。秋旱次之,平均两年一遇,秋禾枯萎,麦播推迟,麦种出苗不齐;春旱又之,约三年一遇,影响小麦生长发育,推迟春播。伏旱再之,平均五年一遇,但旱象强度大,常出现黄豆“落花”、“玉米”、“卡脖”。春夏连旱,伏秋连旱不常见,四季旱很少发生。干旱天气,光照充足,只要浇水及时,仍然可以丰收。如2014年,玉米从种到收无有效降水,凡浇四遍水,每亩单产1500斤。倘若听之任之,则成歉年。

雨涝。雨涝以夏涝为主。境降水量一般集中在6月下旬至8月下旬,一场大雨,即可成灾。如1957年夏涝,上游泻洪,河道决口,南境化为泽国,淹没庄稼,沦塌房屋,次生瘟疫,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初夏涝、秋涝居第二位,如1953年捞麦,2000年麦播推迟,1952年捞红薯。春涝鲜见。一般涝年,只要河道通畅,田间渍水可以较快排出,庄稼仍有收成。建国前,河道淤塞,洪水难排,涝灾发生频繁。建国后,铁底河、潘河等河道几经疏浚,排水通畅,涝而灾轻。近几年,大搞高产田开发,田地通小沟,小沟通大沟,大沟通河流,大大增强了抗涝能力。

寒潮。寒潮平均每年两次,每年少辄一次,多辄五六次,最早发生在10月下旬,最结束于4月之末。11月和1月2日发生最多。其次是1月4日,最少是10月和12月。寒潮袭来,冻坏蔬菜,冻死牲畜,诱发感冒。1953年4月11日,寒潮来临,一天降酷霜,麦苗全部冻死,造成严重减产。之后的二、三年内,群众在田头燃火生烟防冻,方法虽土,效果明显。

冰雹。冰雹多发生在春末夏初,其间很少,冰雹路线呈现西北~西南走向,所谓“冷子一条线,霜降一大片”。降雹时间不太长,大概10~30分钟,但降雹集中,且伴有大风暴雨。破坏性很大。谚云:“西北乌云金边镶,不时冷子往下夯”。1985年6月15日下午,西北出现红云,不时冰雹大作,大如鸡蛋,小似棟枣,砸断棉棵、砸烂房瓦,破花相叶。1979年秋,冰雹砸炸黄豆,生产队长让社员按垄拾豆粒,依豆粒换工分。

干热风。干热风是小麦乳熟期之后出现的高温低温天气,年平均1.7次。干热风导致小麦水分失调,青枯逼熟,籽秕粒轻,轻者减产5~10%,重者减产20%。群众所收到手之麦子,被风刮跑了。干热风发生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尤其5月下旬对小麦危害最重。气温骤然升高,小麦枯死,造成减产。防止干热风的有效办法是春灌和喷洒磷酸二氢钾。只要墒情好,且搞好叶片追肥,小麦减产幅度可以减轻。故年年之“一喷三防”切勿掉以轻心。

雨凇。雨凇又叫冻雨,平均一年一遇,每次连续降雨可达9—10天。常见在秋末、春初最早在11月下旬,最晚在3月中旬,树枝缚满冰,电线似粗鞭,屋檐悬冰锥,走路像溜冰,其危害程度与风力、冰层厚度、持续时间有密切关系,最怕刮大风。1966年3月上旬,雨凇来临,坠断电线,刮折树枝,道路难行,果树受害尤甚。

中华民国

民国五年(1916年)旱,麦收五成。

民国六年(1917年)河溢。

民国九年(1920年)春至秋,旱蝗相继,庄稼颗粒无收,民大饥。

民国九年(1920年),直、鲁、豫、晋、陕等省从春至夏罕见旱灾,飞蝗肆虐,庄稼几乎无收,农民转徙流离,道殣相望。

民国十年(1921年),淫雨成灾。

民国十五年(1926年)大雨连绵,秋禾被淹。

民国十七年(1928年)夏旱,秋蝗,灾重八分,民食艰难。

民国二十年(1931年)六月至八月上旬,时有倾盆大雨,路以舟横渡,田化汪洋。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五月大雨,平地水涤数尺,秋蝗食禾。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旱。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涝。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旱。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夏、秋、冬,大旱,蝗灾。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春荒严重。8月1日,发生地震,房屋出现裂痕。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6月蒋介石命令国民党驻豫军队新编第八师扒花园口黄河大堤,黄水改道,涡河,往外溢水,马头洼地庄稼被淹。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辖淫雨连绵,河溢继续。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夏,黄河骤涨,淫雨连绵,本境涡河、铁底河沿岸成为泽国,庐舍倾毁,庄稼薄收,灾情严重。

民国三十年(1941年),涡河往外溢水,淹毁洼地禾稼。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秋,大蝗弥天,秋禾无收。冬,民饥。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农历九月初三,黄水咆哮着从西北临境,本境除东北方外均为泽国,民房倒塌,秋禾被淹,且有淹死人畜现象。水、旱、蝗连年,春大饥,饿死人甚多,有人吃人现象。饥民多到大河湾(霍丘)逃荒。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夏涝,5月冰雹,秋又涝,冬大学封门,群众煮雪花水数日。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大风、冰雹、秋涝,部分红薯坏在田里,水泡黄豆。冬,大雪屯门,人多煮雪造饭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秋涝,秋粮减收三成。

1950年7月,水灾。

1951年,蚜虫危害棉苗。

1952年,秋季淫雨,地下水位上涨,薯窖上水,红薯变质。

1953年,4月11日凌晨霜冻,麦株枯萎,许多农民犁掉麦田改种秋粮,没犁掉之麦,后来又分蘖长穗,仍获收成。

1954年,冬,大雪,地下水位上涨,薯窖进水,红薯腐烂。夏,大雨淹麦。

1955年,9月淫雨泡豆。

1956年,5月暴雨成灾,群众入水捞麦。

1957年。7月,连降大雨、暴雨,涡河北岸溢水,清水河、铁底河倒灌,上游泻洪。在涡河以北,马头集以南成为泽国,早秋全部没顶,房屋倒塌,水后群众补种荞麦、胡萝卜。

1959年,7月、8月旱情严重,秋禾枯萎。

1960年,连续大旱13个月,小麦减产近半。

1961年,夏旱,冬,大雪。

1962年,春旱,麦歉收。11月连降雨雪,坏红薯。

1963年,5月大雨,洼地积水。8月大雨,清水河溢水。

1964年,8、9、10月阴雨连绵,地下水位上升,上游洪水入境,涡河支流倒灌,交通中断,田间积潦。

1965年,秋,先旱后涝,涝后又旱,庄稼减产。

1966年,3月上旬雨凇,电线受损,全年旱象严重。

1967年,5月发生蝗虫。6月12日下午,天降冰雹。

1968年,春旱,麦歉收,6月旱,小秋迟播。

1970年,麦田出现蚜虫、红蜘蛛。

1971年,3月,风雪灾害,电线受损。

1972年,9月18日下午二时降雹,大如核桃,小似棟枣,全社21个大队受灾,洼陈、炉李、曹店等4个大队18个生产队重灾。

1974年,6月22日傍晚,降雹约20分钟,地面积雹20厘米,秋禾受害。

1979年,6月,连降大雨,洼地积水,太柘公路多处被冲断,水围村庄。

1980年,麦收期间阴雨连绵,麦籽生芽。

1981年,春旱,干热风相继,井水下降,河道断流,小麦除宛7107没旱死外,其它品种皆逐渐干枯而死,减产较重。棉花缺苗严重。

1982年,春,大旱,河坑干涸,水位下降,抗旱浇麦。

1983年11月7日5时9分,山东菏泽发生5.9级地震,马头有明显感觉,但没塌房。

1984年,8月7——13日,大风拔木,伴有冰雹,桐树苗被刮断许多。9月,天涝,地下水位高,挖一锹就能见水,洼地积潦,麦播推迟。镇政府领导群众抗洪抢险。

1985年,6月15日降雹,伴有大风,刮断树木,砸烂棉叶。

1986年,春旱。引天无雨,初夏又旱,40天无透雨,伏旱,一个月无有效降水。

1978年,春旱。两个月降雨鲜少,11月26日,强寒流突然临境,气温骤降到08度,白菜、萝卜、芹菜等蔬菜严重冻害,导致菜价上涨。

1988年,一冬几乎无雪。影响小麦安全越冬。

1988年,夏,大旱,晚秋迟播种,坑、河干涸,禾苗成片枯死,农民心急如焚,各家用人力气压井和小型“对口吹”水泵抗旱,不敢松懈。秋,继续干旱,农历九月五日国家在豫东搞人工降雨成功,始得透墒,小麦迟播半月。

1989年,春旱,春雨贵如油,不利小麦孕穗。秋旱,8、9、10月,雨水偏少,小麦不能适时播种,全镇掀起抗旱种麦高潮。

1990年,秋旱。9—10月,38天无降水。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群众种麦。暖冬,小麦旺长。

1991年,小麦群体过密,通风透光性差,导致白粉病、条锈病以及蚜虫重度发生,镇党委、镇政府,组织群众实施“一喷三防”,5月24日暴风雨,小麦大面积倒伏,造成减产。

1992年春,两月不雨,抗旱浇麦。4月19日夜,出现晚霜冻,营养钵棉受灾。冬,雨雪较多。12月—元月,大雾日17天,轻雾日14天,交通运输不便。

1993年,是春、秋、冬旱,出现59天、32天、31天无降雨,夏雨集中、大风拔木、道路中断。

1995年春旱,66天无雨。冬旱81天降水只有5毫米。全镇抗旱种麦。

1996年,暖冬,麦苗分蘖多,群体大,导致白粉病重度发生。

1997年,8月16—20日,雷雨大风,玉米倒伏。秋,52天无有效降水,全镇抗旱种麦,由于田地浇得不匀,小麦缺苗断垄现象明显。

1998年5月21日夜,雷雨大风断木,小麦成片倒伏。6月17日夜,暴风雨、大风断树、交通、通讯、电力受损。秋旱,抗旱种麦。

1999年,冬春乾旱,64天无雨,小麦严重缺墒,春节前后抗旱不停。5月9日夜,雷雨来袭,小麦小片倒伏。

2000年,春旱,去冬以来80天无有效降水,抗旱保麦。6—8月,6次特大暴雨临境,造成夏涝。天地渍水,河道让水,水困村庄,冲毁水涵,冲毁公路,损坏通讯,损失较重。秋,阴雨连绵,光照不足,玉米生芽,棉桃霉烂,小麦播种推迟。

3.指挥机构及职责

3.1.乡镇党委、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领导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

其组成人员:

指挥长:马涛

常务副指挥长:刘为民

副指挥长:李鲲鹏

副指挥长:李洪名

副指挥长:陶云峰

副指挥长:常少华

副指挥长:张和鹏

副指挥长:王亚南

副指挥长:王换军、刘玉丽、杨春霞

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工作区、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镇应急办、水利站、中心校、农业服务中心、文化站、城建所、国土所、民政所、司法所、卫生院、武装部、供电所,联通、移动、电信马头分公司等。

3.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造谣惑众、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非法采砂、盗窃防汛抗旱物资、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镇应急办: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指导协调镇直部门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镇级防汛抗旱工作方案、预案,指导行业部门做好专项方案、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特大水旱灾害的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乡镇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救援物资、组织险情巡查、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助,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站负责全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及发布、水工程调度、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会同县应急局、气象局等单位开展防洪会商;按照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协助应急管理局开展险情处置;组织实施洪涝灾害防治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组织指导全镇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做好行洪河道内滩地树木清障工作,保证行洪安全;负责统计上报因洪涝旱灾害对林业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灾后指导恢复林业植树造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中心校:负责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的防灾避险意识教育宣传,暴雨洪水发生后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编制;负责协调安排主要防洪河道除险整治、加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防汛通讯工程、水文测报、抗旱基础设施等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统计全镇农业洪涝、干旱等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干旱发生后农业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负责抗旱机械设备调备。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及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国土所:负责度汛工程占地征用手续的办理及抗洪抢险用地的政策落实。

环保所:负责灾后生态环境污染监测评估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文化站:负责正确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汛情、旱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抗旱信息。

城建所:负责省县乡级公路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行业防汛工作;及时组织所辖水毁公路、桥涵的维护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发生大洪水时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负责统计上报因洪涝灾害对公路交通设施造成的损失情况,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意见,为防汛车辆提供方便。负责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汛工作。

民政所:负责洪涝旱灾的社会救助工作。

党政办:负责做好粮食安全隐患的检查,制定确保粮食安全的预案;确保遇洪涝旱灾时国家粮食储备的安全;负责组织指导粮食的洪涝旱灾害灾后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全县因洪涝旱灾害对粮食造成的损失情况;负责对所辖部门、公司、仓库等单位行业防汛工作的领导,指导落实各项防洪安全措施。

司法所:负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负责监督、检查已出台防洪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防洪法规的案件,提请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卫生院:负责紧急采购食品药品和社会捐赠物资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制定防汛医疗救护工作预案,及时安置、救护伤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灾工作,确保洪涝灾区无疫情发生。

共青团:负责动员、组织全镇共青团员、青年,在辖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

武装部、民兵应急连:根据汛期旱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任务;会同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军队、武警和民兵参加防汛抢险的方案;制定洪水分洪实施预案;组织以基干民兵为建制的防汛抢险队伍。

供电所: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本行业的防洪管理;保证防汛、抗旱、抢险、重点防洪调度工程及防汛指挥中心通讯设施的电力供应;加强电力光纤通信传输网的检修管理,保证电力系统防汛通信畅通。

邮政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所辖邮政设施防洪安全,做好邮政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防汛邮件迅速准确传递。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管理,保证视频、话路畅通,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制定非常情况下的通信保障预案,保证防汛需要;负责县防指指挥抢险时通讯线路的架设,并备齐一定数量的应急通讯器材;负责做好本系统行业防汛工作,落实各项防洪安全措施;负责统计上报因洪涝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的损失情况。

加油站: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油料的供给。

4.洪涝灾害等级的划分及预警机制

4.1.降水强度划分:

降水强度是指单位时间内的降水量,通常取10min(分钟)、1h(小时)或1d(昼夜)为时间单位。

4.1.1.小雨:指降水强度较小的雨。

中国气象规定:(1)1h内的雨量小于或等于2.5mm的雨;(2)24h内的雨量小于或等于10mm的雨。

4.1.2.中雨:指降水强度中等的雨。

中国气象规定:(1)1h内的雨量2.6-8.0mm的雨;(2)24h内的雨量10.1-24.9mm的雨。

4.1.3.大雨:指降水强度较大的雨。

中国气象规定:(1)1h内的雨量为8.1-15.9mm的雨;(2)24h内的雨量为25.0-49.9mm的雨。

4.1.4.暴雨:指降水强度很大的雨。

中国气象规定:(1)1h内的雨量为16mm或以上的雨;(2)24h内的雨量为50mm至100mm的雨。

4.1.5.大暴雨: 24h内的雨量为100.1-200mm的雨。

4.1.6.特大暴雨: 24h内的雨量大于200mm的雨。

4.1.7.小雪:指降雪强度较小的雪。

中国气象规定:(1)下雪时,水平能见度距离在1000m或以上;(2)24h内的雪量小于或等于2.5mm的雪。

4.1.8.中雪:指降雪强度中等的雪。

中国气象规定:(1)下雪时,水平能见度距离在500-1000m之间;(2)24h内的雪量为2.6-5.0mm的雪。

4.1.9.大雪:指降雪强度较大的雪。

中国气象规定:(1)下雪时,水平能见度距离小于500m;(2)24h内的雪量大于5mm的雪。

4.2.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及防御指南

4.2.1.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指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河道管理部门组织人员上堤巡堤查险。

4.2.2.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指过去6小时内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的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河道管理部门、水闸管理所人员24小时排班,进行不间断巡堤查险,密切注意水位变化情况,随时做好防洪除涝涵闸开闸泄洪准备。

4.2.3.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指过去3小时内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个别乡镇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

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停工,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4、开启节制水闸,防洪除涝涵闸,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好城市、农业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和河道堤防决口、桥梁垮塌危险。

4.2.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3小时将出现10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或过去3小时内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工、停业(特殊行业除外)。

3、开启节制水闸、防洪除涝涵闸,指定专人24小时值守;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抢险应急分队参加抗洪抢险战斗,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河道决口堵复、桥梁垮塌抢险、人员疏散等灾害的防御抢险工作。

4.3.应急响应

4.3.1.Ⅳ级应急响应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Ⅳ级应急响应命令,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暴雨洪水发展变化情况;根据灾情做出抗洪抢险布置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乡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进入Ⅳ级应急响应命令,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应急响应单位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单位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及灾情。

4.3.2.Ⅲ级应急响应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暴雨洪水发展变化情况。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乡镇,相关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进入Ⅲ级应急响应命令,按照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24小时带班,每天上午8时前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落实、开展情况及灾情。

4.3.3.Ⅱ级应急响应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签发Ⅱ级响应命令,召集镇防指成员单位全体会议进行紧急动员,做出相应工作安排,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乡镇、相关防指成员单位发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相关乡镇、相关防指成员单位进入Ⅱ级响应状态。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密切监视暴雨洪水发展变化情况,科学调度节制水闸、防洪除涝涵闸,抢排洪涝积水、防止内涝发生;组织抢险突击队和河道管理单位认真做好巡堤查险和险情隐患排除工作,确保洪水下泄,涝水及时排出,减少涝渍灾害的发生。

于每天上午8时,下午16时分两次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灾情。

4.3.4.Ⅰ级应急响应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签发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召集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进行紧急动员,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号召全社会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战斗,并根据暴雨洪水、灾情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抗洪抢险措施,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全县发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全镇所有行政村、全体防指成员单位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镇政府向省、市、县报告应急响应启动简要情况,应急预案、抢险救灾处置措施等。组织公安、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校青年学生、社会青壮劳动力组成抢险救灾突击队、抢险应急分队全力投入抗洪抢险,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防指全体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全体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统一指挥,每天上午10时、下午16时、晚21时分三次向防汛抗旱指挥部书面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

5.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方针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涝、抢大险、抗长旱、抗连旱、救大灾,防洪除涝并重,防汛抗旱两手抓。总的要求是:在设计防洪标准内,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面上沟河排水畅通,城镇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对超标准洪水做好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6.主要防洪工程现状

河道现状

6.1.涡河:涡河是我县重点防洪河道,属中型河道,堤防结构为土质堤防,涡河防洪以堤防为主,堤顶高程58.68—53.72,涡河虽经多次治理,但仍不能满足防洪要求。

7.抗御洪涝灾害对策及工作要点

7.1.骨干河道分级洪水防御对策及工作要点

河道防汛总的任务是:在设计防洪标准内确保河道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具体要求:当预报河道或河段洪水位接近达到警戒水位时(警戒水位: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涨至河、湖段内可能发生险情的水位;一般来说有堤防的大江、大河多取决于洪水普遍漫滩或重要堤段水位等)。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沿河或相应河段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巡堤查险命令,沿河各乡镇组织行政村及防汛专业队上堤查险,加强对防洪工程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预报河道或河段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发布紧急汛情命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立即上岗到位,防汛责任区领导带队上堤查险,增加巡堤查险人员,对所属险工、险段进行严密监视,依据制订的防护方案,组织抢险料物,及时对险情进行处理。并做好滩区低洼地区群众转移准备。当预报河道或河段洪水位接近保证水位(保证水位:指堤防工程所能保证自身安全运行的水位。又称最高洪水位或危险水位,系指堤防设计水位或历史上防御过的最高水位,也是规定堤防安全的防汛安全上限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命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限定时间内,组织防汛预备队到达分管责任区指定堤段,组织抗洪抢险,相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动员防汛抢险专业队,沿河群众上堤抢险防守,对可能漫溢堤段,备足料物,加修子埝,并做好预备抢险队的组织调集工作,同时向当地武装部通报防汛抗洪抢险情况,请部队做好投入抗洪抢险准备,全面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当预报河道或河段洪水位超过保证水位,(超保证水位:指河流上涨水位达到保证水位以后,仍在继续上涨时的水位叫超保证水位。)且预报洪水位继续上涨,将出现漫堤、决堤情况时,对确保岸的堤防要科学布控,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力争做到堤防不决口、不漫溢。非确保岸漫溢淹没范围所涉及的地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警装置等手段及时发布洪水警报,按照分工做好淹没区内的人员、财产转移工作;同时,洪水过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退水处理,救灾、防疫、恢复生产等工作。

各防洪排涝涵闸,要落实责任人,汛期要密切注意汛情变化及时启闭,做到涝水能及时排出、洪水不倒灌,落实防洪排涝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度汛。对沿河防洪排涝涵闸不发生倒灌不准落闸。汛期到来时要关闭调水闸,以防串流。对启闭机或闸门毁坏的小型涵闸,要采取措施抓紧修复,以防倒灌和串流。

城关镇境内2条骨干河道上有公路交通桥梁4座,干、支、斗沟交通生产桥3座。

7.3.面上除涝

各社区支部书记按照职责分工,为所辖行政区域第一防汛抗洪责任人,负责行政区域内的面上沟河疏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降雨能及时排水,必要时组织抢排、提排涝水、积水;保证排涝涵闸启闭灵活和其它排水设施畅通。所有路埂、堵坝、阻水生物、拱胎等阻水建筑物要及时拆除,清理干净,保证小沟通大沟,大沟通河流,以利低洼易涝地区涝水及时排泄,减少涝渍灾害的发生。

7.5.镇区防汛

进一步加强镇区防汛工作的领导,镇各社区支部书记就是防汛责任人,对整个城镇的防汛负全面责任。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城建所、国土所负责,水利站及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汛前要组织对防汛除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车辆、通讯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全面检查,制定城镇防洪预案,对河道、排水沟、排水管道、进出水口要进行全面疏挖、清淤,确保畅通;要确保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防御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正常运行和大部分居民正常生活。

7.6.交通防汛

交通部门要在汛前对桥涵、路基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对影响安全的各类问题抓紧整修处理,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做到设计标准洪水内保证安全运行,遇超标准洪水有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时,及时向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运行。

7.7.工业、企业防汛

工业、企业防汛抗洪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每个企业要成立防汛抗洪组织,建立健全防汛抗洪制度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抗洪方案;汛前主管部门要对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认真检查,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时,除按正常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8、善后工作处置

强降雨往往伴随着大风、雷电和冰雹,对建筑物、树木和农作物具有较强的破坏性。

根据暴雨、强风、冰雹发生的区域、特点,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迅速做出反映,组织有关行政村和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认真做好人员疏散、财产转移、治安保卫、生活安置、疾病防治、生产自救等项工作。

洪涝灾害预警解除以后,镇、村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检查、修复水毁工程、评估灾害损失、提出补救方案、组织灾后重建、总结经验教训。

8.1.人员疏散

按照应急处置方案,有组织的进行人员疏散,人员疏散的原则是:吃、住、行优先安排孕妇、老人、儿童、妇女、学生、病残人员。

8.2.财产转移

对于便携易带的随行财物要随身携带,同时携带物品不可缺失的是饮用水、衣物和干粮,以确保灾后生活。

对于不便携带的财产物品可采取集中保管和联合治安保卫的办法,组织民兵联防保卫。

8.3.治安保卫

治安保卫肩负着人员疏散组织、人员安置、生活安排和人员清点工作,要有人员疏散花名册、人员安置花名册,确保不留死角、不留一人的进行人员疏散。同时担负着疏散后空村建筑物和财产的治安保卫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减少损失。

8.4.生活安置

人员疏散地应选择在地势相对较高,不易被洪水淹没的区域,交通生活补给便利的厂矿、学校、礼堂等,或集中在地势较高,不易被洪水淹没、场地较为平坦、空旷的区域内搭建帐蓬等,统一组织生活安置。个别也可采取投亲靠友的方式解决。

8.5.疾病防治

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镇卫生、防疫部门要组织医疗队,医疗小组分赴灾区认真做好食品、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检测工作,做好灾后集中防疫消毒和疫病的救治、疫区隔离、疫情控制和心理治疗工作。及时发布疫病、疫情信息,普及卫生知识,消除恐慌心理。

8.6.生产自救

灾后生产自救应根据农时季节,在农、林、畜牧、水利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镇直相关单位积极作为,适时进行生产自救,易农则农,易菜则菜,易林则林,易渔则渔,易牧则牧,采取补种、改种或以工补农、以副补农等措施弥补农业损失,统筹考量,综合开发。

8.7.灾后评估

洪涝灾害发生时,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估组,对灾害损失、急需解决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L206-98)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估,作出实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报告,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逐级上报相关部门。灾情较轻的,由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自主组织救灾。受灾范围广、灾情严重的按照国家防总、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做好洪涝灾情的统计,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报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8.8.组织社会捐赠、

洪涝灾害后,镇民政所和宣传部门要协同做好灾情调查,抗灾自救宣传,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开展灾民救助。

8.9.施行实时新闻发布制度

镇党委政府实时发表防洪信息,确保正确的抗洪抢险舆论宣传导向,向全镇公众实时发布雨情、汛情、灾情和各级、各有关部门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表彰在抗洪抢险战斗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先进个人等,请水利专家和有治水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讲解抗洪、抢险救灾技术和生产自救经验等。

8.10.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总结

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灾情损失和抗灾救灾工作、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积累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对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总结的基础上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逐级上报。

9.保障措施

9.1.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

各级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安排沟河疏浚清淤治理和水闸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影响度汛泄洪安全的各类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在汛前清除解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切实满足防汛部门的各项业务需要,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9.2.做好汛前工程检查、维修、整修、岁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镇直、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度汛工程大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维修、岁修各类水闸、涵闸,确保启闭灵活,安全泄洪。

水利站、行政村、各河长负责人,要负责检查骨干河道堤防、水闸、涵闸、提灌站等工程设施。

城建所、国土所负责检查城区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检查路基、桥涵、场站等工程设施。

其它有防洪任务的部门、行业,也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做好防汛应急预案。通过逐级、逐行业、逐部门进行防汛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9.3.抗洪应急抢险保障

镇政府、社区及镇直有关单位要根据防汛任务大小,做好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抢险队伍和机动抢险突击队的组建工作。分专业队、常备队、预备队三种形式。

专业队:是防汛抢险的骨干,由河道、水闸等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护堤员、护闸人员组成。

常备队:是群众性防汛队伍的基本组织形式,由沿河两岸和水闸工程周围的镇、社区居民中的青壮年组成,是一线防守力量。

预备队:是防汛抢险的后备力量,是以防御较大洪水或紧急抢险补充加强一线防守力量而组成的。人员组成由镇应急办和防汛抗旱应急中心组成生。

按照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汛前培训的“四定一训”要求,进行必要的防洪抢险演练,做到官兵相识,组织有序,任务明确,保证防汛抢险时能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镇武装部和派出所公安干警、基干民兵是防汛抢险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镇防汛指挥部门要搞好警民联防,及时通报汛情、灾情,共同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9.4.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防疫部门大汛到来时,组织医疗、防疫分队、小组深入灾区做好疫情监测,防病治病,保障饮用水安全,防止疫情发生和扩大。

9.5.物资保障

按照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物资,宁可备而不用,决不可用而不备。对物资、供销、商务、粮食等部门储备的防汛需用物资,实行动态管理,其数量、存放地点、保管人员、联系电话等及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备随时调用。要把仓储物资纳入防汛计划,急用时采取“用后付款”的办法。群众性储备的木材、梢秸料、编织袋等防汛物资由镇政府和社区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清调用结算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油料、防疫药品的组织、供应,分别由电业、石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9.6.防汛通信,汛情测报和洪水调度

电信、通讯部门要对防汛通讯设备全面检查、检修,确保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与县和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河道工程管理段、闸管所、气象、水情测报站的通讯畅通。防汛要与通讯、电力、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搞好联网衔接,以便遇大汛时能及时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利用广播、电视发布汛情通报和调度命令。

及时提供气象、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降雨和突降暴雨的短期预报和主要河道的洪水测报、预报工作。努力提高预测报的速度和精度,做到及时准确,为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提供可靠依据。

9.7.认真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明确武装部长张和鹏主管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并指定应急办主任专人负责。对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明确责任,层层严格把关,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实时灾情报表在灾害发生后立即统计上报,并要求每天统计上报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灾情严重时,除填报统计报表外,还应上报灾害情况的说明材料,不得拖延。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深入灾区,核实灾情,核实后及时修正上报。防汛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标准。要加强统计评估队伍的培训和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L206-98)的规范要求评估、分析减灾效益。

10.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调度命令的执行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严格遵照,坚决执行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调度命令。

镇直各有关单位、各行政村自接到县、镇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调度命令后,应对命令执行负全责。如有不同意见也必须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在上级没有改变调度命令之前,必须严格按照洪水调度命令执行。

11.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督察监督机制

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责任重大,各行、各业,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顾全大局,团结奋斗,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水法>实施办法》、《河南省<防洪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各级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执行,依法防汛、抗洪。

为把各项防汛责任制和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督察监督机制。

11.1.督察组织

镇党委、政府领导按照防汛责任分工和防汛工作职责对镇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所属行政村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全面领导,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自身防汛职责的同时,按照分工对有关村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全面督察;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工作职责落实和各行政村防汛准备工作,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督察。

11.2.督察内容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范围内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履行防汛职责情况;国家防汛抗洪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防汛抗洪指令贯彻执行情况;防汛宣传发动、队伍组织和实战训练情况;度汛工程防护、物料筹集、预案制定等防汛抢险准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防洪工程、灾后重建水毁工程建设情况;巡堤查险、工程抢险、河道清障、迁安救护、疫病防治等重大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11.3.督察职责

我镇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督察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行使督察权。有权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责令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纠正违反防洪法规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力争尽快解决。

11.4.施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

对本预案执行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凡有条件组织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而不作为的,违抗、拖延执行洪水调度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秩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堵水,影响洪水下泄,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救灾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抢险、救灾经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都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防汛、抗洪

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12.附则

12.1.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12.2.本预案自镇政府批准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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