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工作职责范文
招商局工作职责
一、招商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内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工作部署,拟订开发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协作、投资服务的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开发区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的中、长期规划;汇总编报开发区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协作责任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策划、组织和承办开发区决定开展的重大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宣传、推介开发区投资环境;协调和组织区级以及企业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经济社会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活动;承办区领导赴国内外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交往的一系列重要活动及相关工作事宜。
(三)负责抓好开发区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和开发区对国内国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发布重点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工作;负责开发区签约内外资项目的跟踪、问效和对投资方履约情况的督促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开发区招商引资网络,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四)负责省外、州外来开发投资企业认证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保护省外、市外来开发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开发区与国内友好城市、省内友好地、市、区的联络、协调交往工作。
(五)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投资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认定,提出使用省、市支持联合协作项目资金扶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六)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统计开发区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的考核事宜。
(七)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各类出访活动的审批和经费管理,承担各地区投资代表团来访联络、对接、洽谈和协调工作,组赴外地出访的联络、洽谈、协调等工作,负责全区对外合作关系的建立工作,对构建开发区产业体系有帮助的商(协)会、中介机构、大中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可签订委托代理招商合同。负责全区企业商贸洽谈会、贸易会、招商推介会和博览会的组织、策划和筹备工作。
(八)负责全程跟踪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做好企业落地前的项目跟踪、考察、洽谈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招、建、管服务进程。负责联系省、市对外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区商务局、化工园区经合局、化工园区投资促进局、化工产业服务中心。宣传开发区的投资环境及开发区优惠政策,树立开发区良好形象。
(九)承办开发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1人,负责招商局全面工作。
一、经济合作岗1人
1、联络市合作交流办以及区商务局,负责相关的文字综合及数据管理及上报工作;
2、组织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工作。联络相关业务部门及企业,调取及整理相关资料。承担省、市开发区处相关的考核工作;
3、编制招商引资工作计划、优惠政策、考核认定办法、奖行励办法等,做好优惠政策的申报和协调及实施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宣传、信息上报通及协同平台的信息发布及公开等工作。(联络市合作交流办、区委宣传部。)
5、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产业谋划工作,负责开发区的项目谋划及包装工作(包括项目包装的采购手续,具体联系区财政局)。
6、负责缔结友好商协会、行业协会以及相关联络工作。负责各专业招商组事务性工作;
7、负责国内及国际地区各地区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和服务;负责招商引资有关政策的解释、咨询,以及对全区招商引资业务人员的培训;
二、、经济协作岗(信息管理岗)1人
1、负责开发区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吉林省签约项目调度系统填报工作,做好月报、季报、年报等日常性工作;
2、制作招商引资宣传册、开发区各领导和招商局人员名片、PPT等相关工作;
3、编写签约合同相关材料及业务材料起草工作,负责签约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开发区招商引资签约合同项目的汇总和管理工作;
4、负责缔结友好商协会、行业协会以及相关联络工作。负责各专业招商组事务性工作;
5、承办项目库建立、项目资料收集,建立客商资料库;
整理招商局档案资料并进行管理。
6、负责缔结友好开发区和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顾问的联络等相关工作;
7、负责汇总招商局人员个人总结,编写招商局的月、季、年总结及对接相关考核工作;
8、负责招商日常及综合办公相关工作。(包含防疫、抗洪、巡察等相关工作。)
7、
三、对外经贸岗(项目孵化岗、项目筹建岗)1人
1、联络相关商协会(重点跟踪吉林商会、浙江商会以及小五金行会、化工等商协会);
2、调研开发区相关资料(包含水,电、气、热等基础信息数据以及空置资产等。),掌握开发区辖区企业产品及相关数据(产品型号、类型、价格等等)、掌握行业、产业等相关政策(优惠政策、入区限制政策)。并建立相关资料及台账,并做到及时更新相关数据。负责配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招商相关材料(包含总规、产业规划等);
3、做好与上级部门、区内各部门、辖区企业等的沟通协调工作。联系开发区建设局、土地局、经济发展局以及区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信局等业务部门,负责联络建龙、杭氧、晨鸣等辖区企业,保持与辖区企业的沟通流畅。负责联络商务厅,市合作交流等业务部门;
4、开展项目入区评审,提供项目用地选址预案,承担落实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前置服务工作。
5、负责负责缔结友好开发区和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顾问的联络等相关工作;
6、负责全区企业商贸洽谈会、商贸会、招商推介会和博览会的组织、策划和筹备工作。负责吉林市与域外的经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和参与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的例会工作。
四、投资促进岗3人(分别负责冶金、化工、装备制造3个领域)
1、负责冶金、装备制造、化工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2、承担各地投资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对接、洽谈、协调工作;
3、负责招商引资各类出访活动及接待活动的审批和经费管理;
4、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团组赴外地出访的联络、洽谈、协调等工作;
5、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手续的领办、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