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会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本届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四、经县直属机关工委批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名。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差额×名。
五、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统一汇总、公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民主推荐结果、公示情况和任职条件研究提出,报县直工委原则同意,经党员大会充分酝酿讨论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六、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出席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对应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对应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空格内画“○”,不画“○”的视为无效。委员的另选人应当是党组织关系在本支部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八、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得赞成票多的被选举人中,按差额选举的要求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支部委员会同意,重新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并征得半数以上党员同意,也可以不再进行选举。
九、选举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党员推选,总监票人由党支部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监票人、总监票人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大会选举时,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为: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然后是在主席台上就座的党员投票,最后是其他党员按工作人员引导的投票线投票。
十一、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先向大会主持人报告,然后向大会报告。总监票人报告得票情况时,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另选人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排列。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员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二、本选举办法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