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生产安全工作总结和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打算的报告范文
关于报送生产安全工作总结和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打算的报告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市、县目标任务完成良好。一是截至目前,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1起、死亡8人。预计到年底,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可控制在13人以内,同比下降预计可达30%,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保持零控制目标。除煤矿死亡人数突破指标一人以外,其他各类安全事故指标均在市下控制范围以内。二是市下安全社区、标准化建设、示范矿井、煤矿关闭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一为零,两力争,三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二)主要工作推进措施及工作成果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和落实全覆盖。以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相继制定出台了荣县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目标奖励实施办法等多项规定和制度。县安办牵头,督促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职责。从县委书记、县长到乡镇党委政府、部门、村组和企业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三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全覆盖。
2.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有新举措。一是依托行业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业巡查队伍,聘用专职人员,采取明查暗访、重点巡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危化品及烟花爆竹行业进行巡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有效查处了3起非法违法行为。二是建立了覆盖全县非煤矿山、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厂区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县瓦斯监控平台联网,全天候24小时对生产厂区实行监控,进一步遏制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三是实施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到矿蹲点检查制度,监管人员到矿与工人同进同出,以此来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提高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隐患整改力度、安全技术水平。四是建立煤矿安全巡查制度。从驻矿安监员中抽取2名业务水平较好的人员,不定期、不定地点的进行安全巡查,与驻矿安监员工作形成互补、监督、督促作用,有效打击了煤矿“三违”行为。今年以来,安监部门共立案查处26起违法行为,处罚款89.29万元。
3.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一是煤矿、高岭土矿专项检查整治。今年我县煤矿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采掘布置、机电运输、安全“体检”及回头看、六假六超、“三违”行为等专项行动。制作了煤矿“一矿一策”,编制了煤矿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报告。开展煤矿各类专项检查99次,查出一般安全隐患861余条,无重大安全隐患,并责令煤矿逐条制定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839条,整改完成率为97%,其余正在按方案整改中。高岭土矿各类检查共31次,共查出隐患和问题207条,并按照整改方案逐条整改。建立健全了县领导、乡镇领导及安全监管人员“包矿”的责任制,落实关闭煤矿由1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盯守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煤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煤矿业主、矿长集中观看事故警示片8场次。加速煤炭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工作,顺利关闭荣县大田角煤矿,再退出产能6万吨。
二是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年初,与全县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要求各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压实安全责任。督促各危化品经营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每季度末向我局书面报告。同时对全县41家危化品经营单位和132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做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共清理出69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一律坚绝撤销许可。对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1家民营加油站停止违规建设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违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点4处,收缴非法烟花爆竹800余件。
三是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制定了《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目前共检查企业77家次,发现隐患和问题230条,并全部完成整改,出具现场检查记录文书4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7份。及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了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隐患,督促露天矿山加强边坡的监测监控,防止滑坡、垮塌和防泥石流等危险灾害事故的发生。汛期共检查非煤矿山16座,发现安全隐患20处,全面落实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杜绝防范了重大隐患的产生。
四是综合监管专项整治。起草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指导性文件41份,指导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安全督查检查共计94处。拟定县领导节假日、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11个。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参与市级专家对我县金龙水泥等6家企业开展涉爆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隐患会诊,并对专家发现的55条涉爆、有限空间安全隐患问题,以县安办名义出文限期整改,并全部复查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县规模以上、正常生产的工贸企业有64家,已经通过专家评审同意达标37家,13家企业自评完成待专家评审。
五是职业健康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以粉尘和化学毒物整治为重点,特别加强对水泥、陶瓷和非煤矿山等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监督检查,目前已经对14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4份,对检查中涉及违反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开展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机动车驾驶员职业健康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积极推进粉尘、毒物治理工作,改进生产工艺,完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按期完成职业健康专项治理任务,确保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4.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知识“下乡”、安全文化“七进”、安全镇(局)长评选和“安全生产月”宣传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印发各类安全宣传资料5万余份,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38次,各类警示教育10场次,培训各类管理人员3000余人次。二是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目前,河口镇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双石镇省级安全社区复评工作已通过省专家组现场评定,验收合格。旭阳镇、金花乡等15个乡镇省级安全社区备案成功。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安全风险依然较高。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仍存在“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的现象。安全投入和保障力度严重缩水,多数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三违”现象依然存在,安全风险凸显。
(二)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传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我县传统产业和高危行业所占比重依然较大,部分小微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农村交通和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事故多发。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生产执法装备还有差距。
(三)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总体上仍较为淡薄,安全知识认知水平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页岩气监管矛盾突出。我县页岩气项目众多,但页岩气的钻探、开采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认识不一致,涉及经信、发科、国土、规建、能源等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划分不清,主管部门不明、监管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较突出。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1.确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零控制,较大事故控制在市下指标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之内;各行业主管部门不突破专项控制指标;各乡镇不突破县下达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3.省、市、县下达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1.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任务落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出台我县安全生产领域发展具体实施办法,有序推进我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落实。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深入贯彻学习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委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和五落实五到位,深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项和年度绩效双重考核,实施重点考核指标“一票否决”。
3.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严格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安全风险管控,逐步完善县、乡镇、工业园区、相关部门、高危行业企业相互衔接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4.丰富安全文化内涵。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年度宣传重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宣传联动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遏制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加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消防、城市公共安全等专项整治,建立“打非治违”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