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和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纠工作总结范文
高处和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按照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粤安办【2020】90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企业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项目高度重视,积极对项目龙穴、珠江街、榄核镇开展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安全检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企业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没有监护不准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未经审批不准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的要求,着力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明确
1、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亦称“高空作业”,是指在一定的高度有可能坠落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明确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成为高处作业。
根据高处作业的定义以及规定结果我项目部实际施工情况,目前我项目部存在的高处作业内容为处理站设备进场吊装作业、提升泵井施工作业,该作业内容易发生的事故为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为预防事故发生,做出以下措施:
(1)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审批程序符合要求。
(2)项目部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正确佩戴和使用。
(3)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4)起重吊装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2、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1)对项目部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排查,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有限空间涉及的主要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通过宣传学习,使项目人员掌握了哪些作业为有限空间作业,需要采取何种措施保障安全,进一步巩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系数。
(2)明确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包括:
1.作业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2.作业前是否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是否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3.是否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
4.是否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等进行检测;
5.作业现场是否配备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
6.作业现场是否配置监护人员;
7.作业现场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出入口是否保持畅通;
8.在事故发生后有无盲目施救。
项目部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及安全监护人员开展现场培训,要求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及安全监护人员严格按照上述八条内容逐一核对,并对现场条件是否满足以上要求做出基本判断。经过多次、反复的现场培训及再教育,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及安全监护人员已经具备对有限空间条件确认的判断能力。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培训
项目部开展了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及应急救援等内容培训,同时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极限值及对人体的伤害进行说明。
四、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井下作业时,下井人员未系安全带和安全绳索。井上监护人员不足。
23.井盖打开未覆盖,泵井井口周边未围蔽及覆盖。
3.现场作业人员,有敞胸、披衣、穿拖鞋现象。
五、采取整改措施
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项目部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完善制度,促进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安全责任制度各级、各部门责任,进行逐一整改落实。
2.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提升泵井下作业时,下井人员需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井上必须有两人以上监护,监护人员严禁擅离职守。
六、提升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项目把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列为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重要内容;做好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总之,通过本次检查发现了一些弊端和疏漏,项目部及时进行了整改,使之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安全生产。但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项目部将继续严抓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广大工人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使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和要求得到较好落实,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项目部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责,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