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党委、政府,呼伦贝尔市委、政府及海拉尔区委、政府,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 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安委〔2020〕10 号)、《呼伦贝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呼安委会字〔2020〕12 号)、《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拉尔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委会字〔2020〕2 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及专项方案的通知》(沈煤安发[2020]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成立行动领导小组,下发实施计划,落实各单位扎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现将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1月15日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主要生产单位,辅助科室参加,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利用三个月时间,重新修订完善本单位各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相关内容。
2、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建立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微信群”,便于及时传达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切实在该项工作开展期间有所提高。
3、由技术科牵头,编制下发了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应急值守人员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权力制度,并严格落实和执行。
4、我矿全年开展“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雨季三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出隐患和问题365条,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改。
5、10月份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对我矿2000年以来发生的重伤及以上事故、典型的重大未遂事故,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并形成《蒙西煤矿事故案例汇编》下发至各单位组织学习。
6、由技术科牵头,对矿地质灾害治理方案重新修订完善,切实提升我矿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综合防治能力管控水平。
7、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投入的资金,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
8、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常态化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持续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
10、已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11、严格对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组的要求、切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度与广度,严格把控现场,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切实消除隐患和违章作业,彻底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12、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及瓦斯治理六个专项行动工作。高度重视“一通三防”的重要性,追求“零超限、零突出”目标,牢固树立“传感器报警就是事故”等工作理念,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进一步优化有害气体监测方案,做到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13、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
蒙西煤矿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