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单位财务工作总结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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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民政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2022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2022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2022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2022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2篇】2022年民政事业单位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xx年是建国60周年,也是民政事业发展不平凡之年。随着社会改革深入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民政工作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大力支持和正确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围绕区委提出的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的要求,出台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机制,开展作风大整顿,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争先创优,为全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xx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近期,xx镇组织镇村两级广泛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半年总结整顿活动,活动自7月初开始,到8月上旬结束。 为加强对全镇半年总结整顿的组织领导,xx镇成立了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半年总结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工办。...
公司领导:安环办在总调度长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了第二季度公司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现对公司第二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报,内容1.本季度安环办对各生产车间、部门员工进行了一次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
半年来,财政局监察室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xx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重点,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财政工作的驱动力,通过开展...
元月份,我支部按照矿党政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狠抓现场管理,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筑牢安全防线,配合生产,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指标。1、组织我队党员及职工参加了升旗仪式。
区司法局深化网格化管理,着力贯彻落实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创先争优的工作要求,全局上下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实事工作,努力把便民理念...
xx街道xx社区按照地域相熟、人员相近的原则,将红枫岭片区划归党委第四党支部。xx年8月,社区党委组织召开第九届xx社区党委第四支部大会,正式改选出第四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成员共三名,党支部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第四...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大力指导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了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学期,我校的少先队工作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在全体辅导员和少先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形势多样的活动,拓宽了队员们的活动领域,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积极、开拓、自立、创新的作用,使我校少先队工作的稳步前进,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第3篇】民政事业单位xx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与计划
xx年是建国60周年,也是民政事业发展不平凡之年。随着社会改革深入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民政工作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大力支持和正确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围绕区委提出的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的要求,出台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机制,开展作风大整顿,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争先创优,为全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xx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按省厅要求,我局通过调研,目前正在拟订和完善乡镇、村(居)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去年7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我国确定每年7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此我区减灾委于7月7日在##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区防灾减灾工作大会。并于7月12日按要求开展了全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区群众减灾意识。
(五)实施消坯工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自xx年来,我区结合xx年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开展了三批次低保户危房改造,共计完成423户倒房户重建和低保户危房改造,但仍有部分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未完成危房改造,全区共计116户。通过今年的调查,农村还有土坯房2600余幢,其中为村民住所的土坯房1125幢(户)。对此,根据全市要求,xx年启动“消灭土坯房”行动,对村民住所的农村土坯房改造的补助3000—5000元,对低收入家庭从高补助,对一般户从低补助,xx年计划完成“消坯”100户,力争150户。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危房改造,仍按1—2人户补助7200元,3—5人户补助10800元,6人及以上户补助14400元。今年重点补助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完成危改,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前,调查核定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计划7月全面开工。
【第4篇】xxxx年民政事业单位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与计划
xx年是建国60周年,也是民政事业发展不平凡之年。随着社会改革深入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民政工作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大力支持和正确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围绕区委提出的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的要求,出台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机制,开展作风大整顿,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争先创优,为全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xx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按省厅要求,我局通过调研,目前正在拟订和完善乡镇、村(居)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去年7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我国确定每年7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此我区减灾委于7月7日在##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区防灾减灾工作大会。并于7月12日按要求开展了全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区群众减灾意识。
(五)实施消坯工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自xx年来,我区结合xx年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开展了三批次低保户危房改造,共计完成423户倒房户重建和低保户危房改造,但仍有部分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未完成危房改造,全区共计116户。通过今年的调查,农村还有土坯房2600余幢,其中为村民住所的土坯房1125幢(户)。对此,根据全市要求,xx年启动“消灭土坯房”行动,对村民住所的农村土坯房改造的补助3000—5000元,对低收入家庭从高补助,对一般户从低补助,xx年计划完成“消坯”100户,力争150户。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危房改造,仍按1—2人户补助7200元,3—5人户补助10800元,6人及以上户补助14400元。今年重点补助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完成危改,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前,调查核定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计划7月全面开工。
【第5篇】2022年民政事业单位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xx年是建国60周年,也是民政事业发展不平凡之年。随着社会改革深入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民政工作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大力支持和正确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围绕区委提出的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的要求,出台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机制,开展作风大整顿,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争先创优,为全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6篇】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一、从讲政治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为了把支部建成全局的领导核心,我们按照江泽民总书记的要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一)抓政治学习。支部成员坚持按区工委安排的学习日,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讲”教育教材等内容。为使学习不走过场,落到实处,支部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讲评,有学习体会。通过学习,提高了支部成员理论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抓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搞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支部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完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有:民主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制度、党员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二是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把打印的制度发给每人,做到人手一份,定期组织学习,上级要求上墙的制度都上墙,如党组织活动各项制度等,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制度办事,纠正一些不规范行为;(三)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一是抓了思想教育,先后组织学习《纪律条例》,《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盛市、区有关廉政规定;二是坚持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别人意见,主动自查自纠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快建设文明单位步伐,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我局自去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以来,就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夯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基础,注重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讲文明,树形象、抓管理,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
主要措施及做法:一是加强领导。局成立了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局领导挂帅,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文明单位创建问题。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组织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论述和盛市、区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文件精神;2、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上把创建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和安排,这些措施,使全局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参与意识,使创建活动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三是抓好政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提高民政干部整体素质,我们除利用周一党日活动、周四政治学习时间外,结合工作安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各种业务知识等。通过学习,明确职责,懂得行依法办事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四是狠抓硬件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创造优美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来访办事民政对象,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今年局办公室装备了电脑、复印机、打字机,更换了办公桌椅和衣架等物品,室内干净整洁,局对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五是实行“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的社会承诺制度。对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即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等作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推出优待抚恤、婚姻登记、殡葬、社团、有奖募捐、基层政权建设、福利企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把开展政务公开与发扬民政优良传统“孺子牛”精神紧密结合,转变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促使民政干部增强公仆意识,变手中权力为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要求民政干部面对社会敞开文明窗口,面对群众塑造自身形象,视服务对象如亲人,从端一杯热茶,说一句热心话,办一件该办能办的事做起,想方设法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尽职尽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各项任务完成
(一)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为了发挥居委会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作用,一是调整充实了居委会领导班子,把年富力强,有一定组织经验和管理才能的同志充实到居委会中;二是以提高居委会干部素质为目的,从法律法规教育入手,使他们成为基层组织的带头人;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懂得依法办事的工作程序,加强居委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全区11个办事处均建成了200m2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174个居(家)委会建立了20m2以上的'社区服务站,全区建有服务网点947个,从事社区服务人数7011名,安排下岗人员672名。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解决优抚对象后顾之忧取得可喜成绩。今年以来,国家对因战,因公致残的有功之臣分期分批提高抚恤标准,在区财力不足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期发放,截止11月20日共发放优抚金103000元;在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中,为爱心对象13户特困军烈属联系解决了帮扶对子;为扶贫对口县特困军烈属新建40m2住房2套。
(四)完成了社会救济和扶贫任务
1、社会救济工作我们把重点放在落实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上,在去年基础上,今年对原有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查调整,经申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84户140名发放了保障金。2、扶贫工作力度大,效果明显。今年为扶贫点捐衣被12148件、大米1900斤、送课桌40张、椅子40把、凳子80个、录音带4盒、书包9个、图书、作业本3380本,并救助9名特困生,对十户特困户发放了扶贫金1000元,并组织医疗和科技人员到扶贫村治病,治疗人数233人次,送药价值1730元及传授科普知识,受到县、乡村的好评。
(五)婚姻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管理登记办法》。截止12月底,共办结婚3024对,离婚347对,补办结婚证75份,补办离婚证18份,合格率达到100%。新办婚介所3处。
(六)殡葬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行火化制度。截止10月底,共火化尸体576具,火化率100%。
(七)完成了其它工作任务
1、计划生育工作。我们把此项工作做为文明建设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坚持常抓不懈,无论是宣传教育还是防范措施,都以国策来对待,有分工负责、有制度、有检查,我局的计划生育率、综合节育率,统计符合率,流动人口有效持证率均达到上级的要求和规定。
2、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交给的综合治理任务。全局人员能自觉学法、守法、护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无重大案件。
3、完成了区、办事处分配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第7篇】xxxx年民政事业单位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与计划
xx年是建国xx周年,也是民政事业发展不平凡之年。随着社会改革深入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民政工作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大力支持和正确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围绕区委提出的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的要求,出台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机制,开展作风大整顿,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争先创优,为全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xx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按省厅要求,我局通过调研,目前正在拟订和完善乡镇、村(居)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去年7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我国确定每年7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此我区减灾委于7月7日在##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区防灾减灾工作大会。并于7月12日按要求开展了全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区群众减灾意识。
(五)实施消坯工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自xx年来,我区结合xx年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开展了三批次低保户危房改造,共计完成423户倒房户重建和低保户危房改造,但仍有部分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未完成危房改造,全区共计116户。通过今年的调查,农村还有土坯房2600余幢,其中为村民住所的土坯房1125幢(户)。对此,根据全市要求,xx年启动“消灭土坯房”行动,对村民住所的农村土坯房改造的补助3000—5000元,对低收入家庭从高补助,对一般户从低补助,xx年计划完成“消坯”100户,力争150户。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危房改造,仍按1—2人户补助7200元,3—5人户补助10800元,6人及以上户补助14400元。今年重点补助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完成危改,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前,调查核定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计划7月全面开工。、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
【第8篇】民政事业单位xx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xx年是建国60周年,也是民政事业发展不平凡之年。随着社会改革深入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民政工作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大力支持和正确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围绕区委提出的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的要求,出台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机制,开展作风大整顿,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争先创优,为全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xx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按省厅要求,我局通过调研,目前正在拟订和完善乡镇、村(居)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去年7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我国确定每年7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此我区减灾委于7月7日在##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区防灾减灾工作大会。并于7月12日按要求开展了全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区群众减灾意识。
(五)实施消坯工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自xx年来,我区结合xx年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开展了三批次低保户危房改造,共计完成423户倒房户重建和低保户危房改造,但仍有部分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未完成危房改造,全区共计116户。通过今年的调查,农村还有土坯房2600余幢,其中为村民住所的土坯房1125幢(户)。对此,根据全市要求,xx年启动“消灭土坯房”行动,对村民住所的农村土坯房改造的补助3000—5000元,对低收入家庭从高补助,对一般户从低补助,xx年计划完成“消坯”100户,力争150户。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危房改造,仍按1—2人户补助7200元,3—5人户补助10800元,6人及以上户补助14400元。今年重点补助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完成危改,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前,调查核定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计划7月全面开工。
【第9篇】民政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总结与计划
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xx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按省厅要求,我局通过调研,目前正在拟订和完善乡镇、村(居)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去年7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我国确定每年7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此我区减灾委于7月7日在##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区防灾减灾工作大会。并于7月12日按要求开展了全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区群众减灾意识。
(五)实施消坯工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自xx年来,我区结合xx年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开展了三批次低保户危房改造,共计完成423户倒房户重建和低保户危房改造,但仍有部分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未完成危房改造,全区共计116户。通过今年的调查,农村还有土坯房2600余幢,其中为村民住所的土坯房1125幢(户)。对此,根据全市要求,xx年启动“消灭土坯房”行动,对村民住所的农村土坯房改造的补助3000—5000元,对低收入家庭从高补助,对一般户从低补助,xx年计划完成“消坯”100户,力争150户。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危房改造,仍按1—2人户补助7200元,3—5人户补助10800元,6人及以上户补助14400元。今年重点补助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完成危改,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前,调查核定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计划7月全面开工。
【第10篇】2022年民政事业单位上半年工作总结与计划
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xx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按省厅要求,我局通过调研,目前正在拟订和完善乡镇、村(居)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去年7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我国确定每年7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此我区减灾委于7月7日在##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区防灾减灾工作大会。并于7月12日按要求开展了全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区群众减灾意识。
(五)实施消坯工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自xx年来,我区结合xx年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开展了三批次低保户危房改造,共计完成423户倒房户重建和低保户危房改造,但仍有部分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未完成危房改造,全区共计116户。通过今年的调查,农村还有土坯房2600余幢,其中为村民住所的土坯房1125幢(户)。对此,根据全市要求,xx年启动“消灭土坯房”行动,对村民住所的农村土坯房改造的补助3000—5000元,对低收入家庭从高补助,对一般户从低补助,xx年计划完成“消坯”100户,力争150户。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危房改造,仍按1—2人户补助7200元,3—5人户补助10800元,6人及以上户补助14400元。今年重点补助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完成危改,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前,调查核定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计划7月全面开工。、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
【第11篇】2022年民政事业单位半年工作总结与计划
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xx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按省厅要求,我局通过调研,目前正在拟订和完善乡镇、村(居)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去年7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我国确定每年7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此我区减灾委于7月7日在##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区防灾减灾工作大会。并于7月12日按要求开展了全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区群众减灾意识。
(五)实施消坯工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自xx年来,我区结合xx年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开展了三批次低保户危房改造,共计完成423户倒房户重建和低保户危房改造,但仍有部分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未完成危房改造,全区共计116户。通过今年的调查,农村还有土坯房2600余幢,其中为村民住所的土坯房1125幢(户)。对此,根据全市要求,xx年启动“消灭土坯房”行动,对村民住所的农村土坯房改造的补助3000—5000元,对低收入家庭从高补助,对一般户从低补助,xx年计划完成“消坯”100户,力争150户。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危房改造,仍按1—2人户补助7200元,3—5人户补助10800元,6人及以上户补助14400元。今年重点补助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完成危改,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前,调查核定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计划7月全面开工。
【第12篇】民政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计划
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xx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按省厅要求,我局通过调研,目前正在拟订和完善乡镇、村(居)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去年7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我国确定每年7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此我区减灾委于7月7日在##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区防灾减灾工作大会。并于7月12日按要求开展了全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区群众减灾意识。
(五)实施消坯工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自xx年来,我区结合xx年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开展了三批次低保户危房改造,共计完成423户倒房户重建和低保户危房改造,但仍有部分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未完成危房改造,全区共计116户。通过今年的调查,农村还有土坯房2600余幢,其中为村民住所的土坯房1125幢(户)。对此,根据全市要求,xx年启动“消灭土坯房”行动,对村民住所的农村土坯房改造的补助3000—5000元,对低收入家庭从高补助,对一般户从低补助,xx年计划完成“消坯”100户,力争150户。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危房改造,仍按1—2人户补助7200元,3—5人户补助10800元,6人及以上户补助14400元。今年重点补助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完成危改,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前,调查核定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计划7月全面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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