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银非公社会党发【2022】2号)文件,结合企业实际,抓好落实。现结合行业实际,做总下总结。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紧扣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这一主题,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切实推动市住建事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来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保证本单位党员全覆盖,每名党员都参与评议,预备党员参加“评星定格”、参加民主评议,但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
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反馈流出地党组织。
二、方法步骤
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通知》中明确的“认真组织学习、普遍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好民主评议结果、抓好整改落实”6个环节内容,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各环节重点学习领会内容:
(一)认真组织学习。党支部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是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围绕对方思想、学习、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强化党员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相互交换意见建议。
(三)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采取灵活方式征询意见建议,并纳入问题清单。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撰写发言提纲。
1、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重点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对照行业党委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化”考评及年终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中反馈的问题,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特别要着重查找党组织在发挥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凝聚职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服务人才成长、助推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差距。
2、党员查摆问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3、党员按照查摆问题要求,对照问题清单,撰写发言提纲,按要求填写2021年下半年党员“评星定格”登记表(附件10),并在党员大会召开前填写好上交党支部。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大会)。
1、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了上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报告全年工作,并通报党支部对照查摆问题要求形成的问题清单。
3、组织党员实事求是填写《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附件6),对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测评情况,行业党委在2022年上半年党建精神文明督导检查时着重查看。
党员自评和互评:每名党员按照会前准备的发言提纲开展自评自查,逐一进行分析评议。
党员大会上的互评直指问题,不搞一团和气,不用建议、希望代替,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
4、党员民主测评:根据党员自评和互评情况,开展民主测评。一是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开展民主测评,发放《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测评表》。二是对照《党员评星定格基本标准》和日常表现,按照0—10星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每颗星考评分值为10分,10颗星共计100分),发放《2021年下半年党员“评星定格”民主测评表》。
(五)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1、党支部召开支委会,
对党员“评星定格”进行支委班子测评打分,该分值占党员“评星定格”总分值的30%。
2、党员“评星定格”民主测评表计算的分值占党员“评星定格”总分值的70%。
计算公式:党员大会上党员“评星定格”民主测评表的分值×70%+支委会上党员“评星定格”测评分值×30%=最终党员的“评星定格”分值。
3、支委会根据党员自评、互评情况以及党员日常综合表现、平时亮“红星”“黄星”等正向激励和反向监督情况,最终确定党员下半年评星结果:X颗星。
4、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单设书记的党支部在党员大会),参考党员大会上党员对《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测评表》(附件7)的意见,并结合每名党员2021年全年党员“评星”结果,确定党员民主评议的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5、强化结果运用。要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做出组织处置。
(六)抓好整改落实。
1、召开党员大会,第一:通报党员得星情况。党员针对互评时,其他党员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和自己查找出的问题,做出整改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参考《党员整改承诺践诺书》附件14)。第二:向党员通报党支部问题整改清单,接受党员监督,抓好整改落实。
2、党支部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时,要报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对党员的整改承诺,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张榜公示党员得星情况及党支部问题整改清单。(注意:加强党员得红星、黄星情况日常动态管理,出现该亮黄星的情形就要及时亮黄星进行监督,出现该亮红星的情形就要及时亮红星进行激励,并做到及时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化“星级化”考核开展“双评双定”工作公示栏》中公示)。
4、撰写此次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的报告、党支部问题整改清单、党员民主评议等次、2021年下半年党员“评星定格”结果等4项材料。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