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婚姻调查报告多篇范文

(作者:[db:zuozhe]时间:2023-05-27 07: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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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婚姻调查报告多篇

三对婚姻调查报告篇1

农村婚姻现状调查报告

大学第一年的暑假,有充足的时间、理由、精力来一场同学聚会。高中同学的聚会——兴奋,各自沉浸于美好的大学生活,迫不及待的想同大家分享自己这一年的经历;初中同学的聚会——安静,太长时间的疏于联系,让大家变得客气而疏远;小学同学

的聚会——热闹,从那样穿布鞋扎羊角辫的年纪中走过,总有一种时间冲不散的热络,无话不谈、笑语连天。可是热闹过后却又忍不住的心酸,十几个人中除了正在上学的几位外,基本都已定亲,或者成家生子。面对我无言的惊讶,没有人给予过多的解释,本来就是含羞带怯的年纪,又如何将这种事情形容得轻描淡写。

在我还未从聚会事件的震惊中回神,同村远房的大娘又托父亲帮忙处理她年仅二十岁的儿子未婚生子的事情。这次我的反应就不止是惊讶,还有更多的疑惑不解。对于这种未经任何法律程序便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并生育儿女的现象,在农村究竟普遍到何种程度,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与远在山东省临沭县白旄镇东街的刘敦萍同学,就农村中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便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现象,展开了联合调查。

在搜阅了相关资料后得出,这种普遍存在于农村地区的、没有配偶的青年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法律上成为事实婚姻。

一、事实婚姻的存在状况

为了弄清楚事实婚姻在农村中占新婚人数的比例,同时又考虑到这样一个敏感的话题及农村大众对于这个问题的认知度,我们对于此项问题分别以同熟知村里事务的长辈闲谈、向村妇联主任咨询及对户籍办、计生办相关工作人员采访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在xxxx—xxx年间,xx省xx县xx乡xx村公开举行婚礼的青年男女为xx对,但仅有六对男女于婚前到相关部门办领了相关手续。约占受调查人数的xx%。其余xx对中,有xx对青年男女在婚礼举行后xx—xx个月后补办了结婚手续。剩余xx对,自婚礼结束至今未补办任何相关手续,约占受调查总人数的xx%。

而xx省xx县xx镇xxxx—xxxx年间公开举行婚礼的xx对夫妇中,仅有两对未办理结婚手续,仅占受调查总人数的xx%左右。

对于两地事实婚姻所占比例的差距,我们又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发现,两地对于这种未办理任何手续即以公开、持续状态生活在一起,甚至生育儿女的青年男女事例的监管与处罚办法的差距,导致了这种差异的产生。具体的监管与处罚办法,并未在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得到确切答复,仅从村里受处罚的实例中总结得出:xx省xx县xx镇xx街若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儿育女,一旦被计生办查出,则会对其进行高额罚款,金额至少是xxxx元人民币;相应的xx省xx县xx乡xx村的此种情况的罚款仅在xxxx元左右。

二、事实婚姻的存在形式

总结了69对受调查人选中的事实婚姻存在状况,得出事实婚姻存在的两种形式:

(一)符合结婚条件的两性结合的事实婚姻。即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基于这种原因存在的事实婚姻关系,大多数会在子女出生前,为解决子女的户口问题而去相关部门补办结婚手续。因而,这种婚姻关系具有存在时间短、社会影响小的特点。

(二)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两性结合的事实婚姻。即男女双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等原因,在举行婚礼前无法从相关部门领取合法证件,是事实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于这种原因产生的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存在时间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

三、事实婚姻的存在原因

经过调查,事实婚姻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农村地区落后的婚姻观念。在受调查的两地农村,很多初中毕业后无法继续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岁时父母即为其张罗相亲,只要门当户对、双方当事人没有太大的意见,就会在双方家长的主持下进行订婚。订婚后一到两年的时间,就会举行婚礼,以此作为结婚的公开及必备的要件。基于这种原因结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无法从相关部门获得法律婚姻的有关批准,不得以而维持这种不登记“结婚”的关系。

(二)淡薄的'法律意识。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人们受传统的婚姻形式的影响,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缺失,认为公开举行婚礼即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必备且唯一的条件,从而忽略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约束及保护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务工是相识、相知、相恋、进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乡举办一个形式上的婚礼后又双双外出务工,因暂时不要孩子,这种缺少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便长久而持续的存在。

(三)相关部门的执法不严。在分析了相关部门的咨询结果后,结合具体事例的分析比较后得出,对于这种结婚不登记的现象并无专门的部门进行监管,仅在未登记“结婚”的双方生育子女的情况下,计生办的相关人员会依照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勒令其补办结婚登记。这种监管机制造成了很多没有合法手续的夫妇隐瞒新生儿出生现象的产生,以至于有些孩子到了该上学的年纪还没有户口,即农村地区所谓的“黑户”。基于此,也助长了不登记“结婚”的气焰。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的政

策执行力度相对轻些,山东省临沭县白旄镇由于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的相对严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订婚,等到够结婚年龄时再结婚;一小部分不够法定年龄便结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着各方面的风险。

四、事实婚姻产生的影响

这种缺少法律保护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时也潜伏着诸多不稳定的因素。

(一)事实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约束,影响法律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事实婚姻当事人发生离婚、一方死亡、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容易引起纠纷。而且处理这类纠纷和使用法律相对比较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全面及时的保护。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就曾出现过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公开共同生活的男方将在家务农的女方抛弃的事情,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双方打起了无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确切的判决,但双方家庭反目成仇却已成定局。

(二)事实婚姻损害了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影响了优生优育。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合并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仅不利于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时因户口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也会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三)事实婚姻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这种违反结婚登记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实婚姻,使婚姻关系逃避法律的审查和束缚,主张了早婚、包办婚姻等违法行为的产生和蔓延,影响我国婚姻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改善措施

事实婚姻在农村地区的普遍存在,给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带来诸多不便,为此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使这一情况得以改善。

(一)加强法治思想建设,改变农村地区民众的传统婚姻观念。相关部门,尤其使民政局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该定期进行普法教育宣传,讲婚前登记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一次避免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结合后的婚姻关系中又可能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同时有利于优生优育政策的实行。推行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的改变农村地区落后的婚姻观念,减少早婚、包办婚姻等违法行为的出现,进而维护法律婚姻的权威性。

(二)加强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杜绝人情关系网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xx省xx县xx镇xx街若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儿育女,一旦被计生办查出,则会对其进行高额罚款,金额至少是xxxx元人民币;相应的xx省xx县xx乡xx村的此种情况的罚款仅在xxxx元左右,两地罚款金额的巨大差距,对事实婚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xx省xx县xx镇占受调查总人数的xx%左右,xx省xx县xx乡xx村约占受调查总人数的xx%,由此显示出执法的力度与方法的差距,当事实婚姻成为一种地方习惯,当执法部门也开始适应这种地方习惯,事实婚姻关系的现状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明确责任,公正执法,不能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任由这种情况衍生。

三对婚姻调查报告篇2

近几年来,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强,通过“税费改革”,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等强有力的举措,农村经济面貌有了一定改善。但中国幅员辽阔,政府工作很难百无一疏,正是这种原因,我选择了“三农”问题中的“农村”这一大块,作了走访和社会调查。在走访过程中,我突然发现我原先所定的农村反腐倡廉问题在这里(000周边各村)并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而且反腐工作经过前两年的深入开展之后,现在已形成了一种村务公开,代表监督的制度和人民群众举报监督的严肃氛围,农村反腐 已不再是一种纯政府行政手段,而是一种由广大村民参与,大家共同支持的群众行为。

经过观察我发现农村婚姻问题更值得关注,在柳家砦村村委妇联主任处,我了解到这样一些资料。近十年来,本村注册结婚的男女不足六十人,而且其中有多达43人为村内的女孩子,她们中间有36人是嫁到村外发达的地区,这些人嫁人的重要条件就是男方必须家庭殷实,居住地较发达。而且这种婚姻几乎全由父母做主。还有另外一种较普遍的现象,本村的成年男子用5000至10000元不等的现金到比本地更贫穷的地区“找”媳妇。这种婚姻关系恰是本村妇女出嫁的翻版。第三种情况就更加不可思议,而且几乎是和法律打擦边球,村中低能弱智,身体有严重缺陷,据法律不能结婚生子的妇女,也与村中的大龄男子,或者同样是弱智,身体严重缺陷的男子结婚。对于这种情况我对妇联主任提出了质询,她的回答很简单也很无奈,她说:“你看看我们村,都快成一村的光棍了,我们也没有办法啊,至少让他们也有个家啊。”妇联主任的回答确是发自内心,至情至感,但这种残酷的社会现实却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啊。在国家大兴“计划生育”,提倡“少生,优生”的今天,如果政府对这种“劣质婚姻”还不加于关注的话,“提高人口素质的”夙愿又何以实现。

就这一问题,我对柳家砦村附近的寻子头村,小丰河村,孙家河村和下游坪村作了相关调查。我首先就这几个村的经济发展情况作了调查。小丰河村村委年可支配收入近五十万,主要用于贫困户生活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建造集中民房等方面。对于小丰河村而言,辖区内人口五千多人,地形呈河谷为中心向两边辐射状,土壤肥沃,水源充足,适于发展耕作业。而且借助便捷的交通优势,当地农户多以经营混合性农业(耕作加养殖)为主,他们生产的奶肉蛋禽很易销售出去。在此基础上,一些资金充足的农户便充当物产销售中介,将本地物产向外运输,渐渐成为富商。小丰河村是远近闻名的富村。下游坪村和孙家河村都以种植药材为主要收入来源,由于市场的不稳定,所以在村里无法得到准确的收入数据。但年均在20万以上。寻子头村现已全村实行退耕还林,所以村委可支配收入由国家调拨。但该村有很多人员外出打工。在各村妇联主任处我了解到与柳家砦村十分相似的婚姻状况。寻子头村,2003年新婚5人,2男3女,1男为深圳打工仔,结婚后与妻子暂居深圳,1男为该村大龄男子,新婚妻子为弱智者,生活几乎无法自理。3女中1女嫁给夷陵区小溪塔镇一有钱子弟。1女远嫁山西,1女远嫁四川。孙家河村2003年新婚3人,全部为女子,只一人结婚后仍在本村务农,其余两人均远嫁他乡。小丰河村相对而言较好,村内新婚11人,共有3对情侣是该村人员,结婚后仍留居家乡。另外5人中3男2女,3名男子的妻子均是外地贫困地区来的,2女也均远嫁到外地。由于下游坪村妇联主任公差在外,所以没有得到该村资料。

经比较发现,在农村婚姻状况之所以如此之差,农村中光棍如此至多,婚姻质量如此之低,关键还是农村经济没有搞上去。从人们口中可以了解到,之所以人人都想跳出农村,实际上是因为他们在农村没有前途可言。而对于农村当代的青年来说,要跳出去只有两条路,要么出外打工,不在回来;要么远嫁他乡。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仍有8亿之众,比重巨大,农村地域占了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在如此巨大的土地上,有如此之多的人口,可为什么就无法创造应有的巨大财富了。农业文明在中国的黄土地上一代代的传承,曾经在这块广袤的土地上成就了举世瞩目的辉煌。可现在,这些农村儿女的婚姻问题就已无法很好的解决,农村中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也越来越少。农村的许多土地已经废弃,在田间劳作的也几乎全是四五十岁的人,农村中已缺少了后继的年青人。在农村中我们才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老龄化”,不仅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还有那一块块世代经营的土地的老龄化。

在城市中,近年来存在着严重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在我调查的柳家砦村,下游坪村,我所看到的农业生产可概括为“低水平的重复生产”。农民虽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在土地的利用上却存在诸多的不合理之处。如许多田地的单一作物种植,田间管理不到位,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等。这种。种作为简直可以用主观蛮干来形容。现在,农村中甚至抛弃了使用农家肥,这种非常有利于土地复肥的古老技术。因为农家肥运到田间需要人力去肩挑背扛,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却多是中老半截的人,他们没有那份力气,也没有那份闲心。用他们的一句口头禅就是“地种肥了谁来接班啊,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都走了”。这反映了有效资源的利用不足,也反映出人们对农业生产及农村发展缺少信心。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农村中婚姻状况太差,农村中的新增人口太少。

民以食为天,在全面建设工业化国家的今天,农业作为第一大产业也同样值得关注,所以国家才如此的重视“三农”问题。但政府作为一国的中央机构,他只能利用各种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宏观调控手段,从全局出发,统筹各大产业,各地区,各部门的和谐发展。政府只能给地方工作指出一个方向,但具体问题该如何具体解决,还得靠地方自己出谋划策,自己的事情自己办。

就我调查的农村婚姻问题,实际上是政府和社会必须关注的问题。但就目前看,不管是政府,还是社会,都无法有效的帮助解决这一难题。因为农村的发展不可能依靠于各界的“输血式”援助,所以农村面貌的大翻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现在看来,或许上世纪后期的“知青下乡”在当代是一个必需的举措。农村要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觉悟,增加对农村的技术支援迫不容缓。只有农民掌握新技术,新知识,才是从根本上发展农村的正确途径。要鼓励让更多的有识青年到农村去奉献,用他们的知识与智慧使农村变的富裕,变的美丽而充满生机。

作为今天的一名干部,也作为一名普通农民的儿子,我深知广大农民朋友对建设美好家园渴望,也深感他们因技术缺乏和资金不足而无法梦想成真的悲哀。农村经济建设始终是全国经济建设链条上的薄弱环节。由于农村经济无法快速发展,已造成了诸多的连锁反应,严重影响了社会各方面。支援农村建设,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作为农民的儿子,我也代表广大的农民朋友忠心得希望:莘莘学子能到农村来一展雄才!

三对婚姻调查报告篇3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与珍爱网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2015年十城市抽样调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出席活动并讲话。彭佩云表示,这个调查报告反映出中国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被多数人接受。她还特别提到,珍爱网的网络红娘做了很多实际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值得点赞”。

本次调查区域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包括北京、广州、重庆、南京、长沙、武汉、成都、沈阳、合肥和郑州,同时对幸福婚姻项目试点社区江苏省南通市进行了相同内容的基线调查。十个城市共回收有效个人调查问卷10157份,其中男性样本5050个,女性样本5107个,平均年龄为33.48岁。

调查报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数字,比如熟人介绍仍是夫妻相识的主要途径,占比超过五成,而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相识的比例日益提升,60后只有0.8%的比例,80后则高达10.2%,但是85后及90后的比例略有下降,达到8.5%。

与此同时,大多数受访者与配偶在婚前时间为半年到一年,这个现象在各代际之间无明显差异,初恋情结趋于淡化,6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达到70%,而85及9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明显降低,仅为47.8%。婚前同居行为渐成常态,60后、70后、80后、85及90后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别为13.7%,44.4%,59.6%和57.8%。

调查样本中,平均结婚年龄为26岁,男性比女性高2.3岁。在婚前户籍类型中,户口不再是缔结婚姻的障碍,在85及90后这一代际中,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为城镇户口,而有31.3%的城镇男女性是与农村中走出的“凤凰男”、“凤凰女”结婚,且丈夫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的比例更高。而关于孩子的性别问题,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男孩女孩都一样。

调查报告还显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逐渐淡化,仅有43.3%的女性受访者赞同这种看法,她们同时认为,男性应该更主动地承担家务劳动。

调查报告得出了幸福婚姻家庭的几点启示:一是修炼品性、宽容体贴;二是情感依恋、用心经营;三是共同成长、积极沟通;四是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五是陪伴子女、言传身教;六是上慈下孝、相互关爱。

据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已经连续3年,联合珍爱网开展幸福婚姻家庭系列项目,重点通过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认识当代中国幸福婚姻的基础,总结成就幸福婚姻的黄金法则,并逐渐撰写和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以达到正确指导公众的婚姻观和婚姻生活实践,为社会和谐发展传递正能量的目的。

三对婚姻调查报告篇4

以大学生婚姻观为主题,用真实数据分析大学生对于婚姻观的看法,探究影响大学生婚姻观形成的主要因素。本次调查的目的是让大学生了解自身所形成的婚姻观,以期引导在校大学生客观、冷静、正确地审视自己的恋爱状况,树立积极、健康恋爱观念,促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人生观。

一、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

1、研究方法。本次调查采用我们小组自编的《关于大学生婚姻观的调查问卷》,内容涉及在校大学生如何看待婚姻观、对待婚姻的态度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力图通过该问卷比较客观、全面、科学地了解大学生的对于婚姻观的看法。 2. 研究对象。本次调查选取了工学院大一、大二、大三、大四的学生,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92份,在192份中无效的有8份,有效率为95.8。数据真实,具有可信度。

二、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我们小组经过探讨一共设置了15个问题,分别从择偶对象的考虑、离婚率偏高的分析、结婚的动机和婚姻观形成的影响因素。 

大学生的择偶条件

关于大学生的择偶是考虑的因素中,选品质的达到了32%,能力的有21%,样貌的有12%,家庭背景的约10%,身体素质的有9%,学历的有7%,相同城市、方言的有5%,亲友意见的有3%,婚史的有1%。但是若从男生和女生的看法上又是有很大的不同了,男生选品质和能力的就占了67%,只有23%的看重样貌,这和我们以往的看法是不同的,也出乎我们的意料,看来,随着时代的发展,男生在婚姻观的构建上更加的成熟了。在女生的调查上,女生选品质和能力的高达71%,样貌就非常小,倒是家庭背景和相同城市的考虑占了23%,从中可以看出女生在物质化的需求上相对高于男生,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也较大,希望找到一个经济条件比较优越的伴侣,这样就结婚后就可以过舒适的生活。考虑相同城市,也说明比较顾家,不想离父母太远。

按年段来分析,大一的同学看重样貌的比重就达到了46%,到大四就渐渐下降,而品质和能力的选择率逐渐上升,从此可以看出大家对于婚姻观的看法越来越理性了,在大学的四年中,渐渐变得成熟,明确了自己的道路。

三对婚姻调查报告篇5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苏州市

调查内容:关于80后婚姻家庭现状的调查

调查方式:抽样调查

近年来,作为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主体,“80后”逐步步入婚姻,他们的婚姻家庭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近日,市妇联联合市政协社法委妇女组发布《苏州市“80后”婚姻家庭状况调研与对策建议》报告,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苏州市“80后”开展大规模抽样调查,分析和掌握苏州市“80后”的婚姻家庭现状。

该调查综合利用问卷调查,市妇联婚姻家庭信访案件抽样调查,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案件抽样调查等三个不同渠道,对“80后”家庭状况、婚姻状况、婚姻家庭冲突及危机的原因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80后婚姻家庭建设对策和建议。

“80后”结婚成本较高,房子是结婚的重要条件

结婚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彩礼、婚庆和度蜜月的结婚花费;二是购买及装修住房。调查结果显示,“80后”的平均年收入在3万元至5万元,但结婚花费在5万至10万元的人最多,占33.80%,其次是3万至5万元的,占21.99%。2009年苏州市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6万元。因此,与苏州市的人均收入和“80后”的人均收入相比而言,“80后”的结婚花费较高。

调查结果还显示,53.08%的“80后”婚前一年半已经购买住房;24.37%的“80后”婚后二年内购买住房;仅有22.55%的“80后”尚未购买住房,这其中只有10.02%租房居住,而其他的12.53%则有老宅或宅基地等居住。

晚婚成80后普遍选择 “闪婚”比例不到2成

调查显示,“80后”从恋爱到结婚花费1至2年时间的人最多,占43.84%;其次,有30.82%的人从恋爱到结婚花费3至5年;恋爱3个月和1年就结婚的占1.37%和14.16%。因此,“闪婚”并非“80后”婚姻的主流,绝大部分“80后”对婚姻的选择还是比较慎重的。

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就业年龄推后,结婚成本提高,结婚年龄一再推迟。调查结果显示,“80后”平均初婚年龄为24.82岁,其中男性平均初婚年龄25.03岁,女性平均初婚年龄24.28岁。

“80后”的婚姻危机提前,“七年之痒”变为“三年之痛”。

从调查结果来看,“80后”出现婚姻危机时的平均结婚年限为3年。其中,30.82%的婚姻危机出现婚后1年左右,这表明“闪离”的确是“80后”婚姻家庭危机中大量存在的现象。

80后婚姻家庭冲突三大原因:子女教育、家务分工、性格不和。

首先“80后”不放心“隔代教育”,子女的教育往往由夫妻自己来承担,但是夫妻之间就子女教育各有自己的理念,在达成一致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并由此带来家庭冲突和婚姻风险。

其次是因为“家务分配不公平”问题,占25.63%。“80后”,尤其是独生子女不喜欢做家务,新婚夫妇往往因为家务问题导致家庭冲突,甚至离婚。

“性格不和”占22.65%,即“80后”夫妻在分享兴趣爱好和共同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而他们的个性又较强,这容易陷入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而对方是错的,并由此导致家庭冲突。

“80后”婚姻家庭冲突的四大困扰:住房、姻亲关系、子女抚养、家庭财务。

大部分“80后”家庭都要在婚前或婚后2年内购买住房,而目前的高房价给“80后”的婚姻家庭带来很大的压力。

姻亲关系问题,是个传统的婚姻家庭问题。“80后”刚刚进入婚姻家庭生活,大部分仍会和父母一起几年,这给个性较强的“80后”在处理家庭关系时增加了一份挑战。

子女抚养。绝大部分“80后”家庭都是双职工家庭,这使得他们尤其是女性面临工作和照料孩子的冲突和双重压力。进而,子女照料问题成为家庭冲突的一个来源。

家庭财务问题,“80后”经济相对独立,往往是夫妻共同管理家务收支,这需要双方在财务决策上为达成一致而进行较多的协商和磨合。

“80后”婚姻家庭产生危机的三大原因:家庭暴力、婚外情、同居关系。

家庭暴力是“80后”婚姻破裂的第一杀手。50%的婚姻家庭问题信访案件中,来访者遭受家庭暴力,其中绝大部分是身体暴力。调查结果显示,报告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中,30%是高中文化水平,31.25%是大学及以上文化水平。此外,30%以上出现家庭暴力的婚姻在来访中提出离婚或进行离婚咨询,而大部分人仍选择停留在目前的婚姻关系中。

婚外情是“80后”产生婚姻危机的主要原因。从问题婚姻家庭信访和离婚案件调查显现,24%的婚姻家庭问题信访案件中,来访者遭受婚外情给家庭带来的困扰。

此外,婚外情问题往往还会和家庭暴力以及遗弃问题交织在一起。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女性在发现配偶有婚外情后遭受身体虐待,甚至遭受胁迫离婚。一些女性则发现配偶断绝对家庭的经济支持,使得女性和孩子的生活变得困窘,而不得不向妇联寻求权益保护。

同居关系对“80后”女性弱势群体危害极大。调查结果显示,90%的同居信访者是由于怀孕或生育后被男方遗弃。这表明,在同居关系中,有10%的案件男方是已婚的并没有考虑他们的未来。

在同居信访案件中,70%的女性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30%的女性无业,绝大部分女性都来自较低的社会阶层,女性对同居男方存在经济依赖问题。同居造成怀孕或生育后被遗弃和女性社会阶层低交织在一起,这部分被遗弃的女性和孩子给未来婚姻家庭生活带来危机。

三对婚姻调查报告篇6

我对xx县xx镇10个行政村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随机抽取1000例已婚家庭妇女名单。先后走访了民政办、计生办、法庭和妇联,发放调查问卷,深入村组座谈,了解调查对象的结婚、离婚等家庭情况,全面分析了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婚姻家庭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

在1000例调查对象中,初婚者占78%,再婚者占8.5%,丧偶者占5%,离婚者占1.5%,存有离婚动机的占15%,离婚率呈上升趋势,人们对离婚的态度渐趋向宽容。

法院案卷数据显示,离婚案件占其民商事案件的27.5%。

从调查问卷的座谈情况看,110户家庭存在家庭纠纷,夫妻感情不和,有的还存在婚姻危机,不稳定家庭占11%;婚前性行为发生率高达25%;75%人对婚外性行为持排斥批判的态度,部分人持理性态度。

二、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

1、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导火索。

对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影响,西式婚恋和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从大中城市人群渗透到农村外流人员,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家庭暴力问题,一直是妇联组织关注的问题。家庭暴力近几年处于小幅上升的趋势。调查表明,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居高不下,被访者中有15%的夫妻之间经常发生动手打架的现象,37%的人表示偶乐发生此类行为。家庭暴力在农村家庭中的发生率要远高于城市家庭,对于家庭暴力,大部分人持否定态度。面对家庭暴力时的应对策略,第一选择为“逃离现场”。人们对家庭暴力这种既反对又犹豫,与传统观念有关,也有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原因,当然还有不闹散家庭的现实考虑。这说明,反对家庭暴力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xx年至今,该镇妇联和派出所接待家庭暴力案件13件,占信访总数的29%;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都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尤其是妇女。它不仅给妇女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由此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也成为影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有一位妇女长期处于受暴状态,但由于受害人受传统的“妇道”影响,被丈夫打了,却不敢说、不敢讲,所有痛苦自己一人承担,直到被打伤了,才开始反应。这一例很有代表性,这是农村家庭暴力长期存在的原因,如果受暴者在一开始就通过法律途径制止,家庭暴力造成的后果就会大大减少。

2、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成为婚姻家庭的主要问题。

xx年至今,在妇联接待的上访案件中,非法同居有婚外情的占28%,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婚姻家庭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80%是丈夫有婚外情,集中在35-50岁年龄段;女性占20%,大多数在30-40岁年龄段。这类问题的受害者大多数是女方。有一例上访妇女,明知自己的丈夫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却不敢提出离婚,反而哀求不要抛弃她,虽然丈夫不和她离婚,但也不履行丈夫的责任和义务,还经常打骂她。

3、丈夫不履行家庭义务,有的甚至离家出走。

丈夫离家出走,是婚姻家庭中出现的一种新问题。这类案件共有4例,都是因有外遇离家出走,有的有外遇后想方设法卷钱远走高飞,然后就莫名其妙的离婚。有一位妇女,离婚后,又与某男青年认识结婚,婚后男方花言巧语,一点一点的把女方的积蓄骗走后不知去向,给这名妇女带来了很大的痛苦。还有一名妇女与男方于xx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在孩子刚满6个月时,男方提出到驾校学驾照,在学习期间又与一女子好上了,在妻子不知详情的情况下,又商量买一辆大车,由于没钱,丈夫以好好过日子为由就劝妻子到娘家借钱,妻子信以为真就与娘家借了7万元,钱到手后丈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给妻子、女儿和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既丢了人又丢了钱,最后人财两空。

4、由于家庭关系处理不好导致婚姻失败。

在农村,大部分青年结婚后与公婆一起生活。有的新婚婆媳关系难以度过“磨合期”。某村一妇女,刚结婚婆婆就说这说那,挑媳妇的毛病,丈夫也不太会做工作,还比较倾向母亲,从而导致刚结婚就离了婚。透过调查资料可以发现,家庭代际关系存在着错位问题,尊老不足,爱子有余是具体表现。一方面农村家庭对老人的需求相对重视不够,导致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有效的满足,同时,子女往往要求老人担负起照看孙子和承担小家庭家务劳动的责任,导致老人负担过重;另一方面,子女对自己的下一代投入了过多的精力和财力,甚至发生了“过度关注”的问题,引发亲子之间的冲突。

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仍存在不少问题。第一,父母过多地参与子女的问题解决,有越俎代庖之嫌,而对子女独立性的培养重视不够。第二,家长们虽然注重子女道德素养的形成,但对子女的创造性、合群方面的需求常常被忽视。第三,在子女培养上的功利性明显,“出人头地”成为父母对子女的最大希望。第四,亲子之间较严重的矛盾主要发生在孩子上学方面,比例高达42%,农村家长们过于重视子女的学习。虽然近几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已经在减轻学生负担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这些努力的成效如何,在整个教育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的条件下,能否实行下去,都还是问号。

5、生活困难成为婚姻家庭出现问题的又一诱因。

有的家庭非常困难,妇女没有收入,在家庭中没有经济地位,为了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对于一切不顺心都要忍受,从而导致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等现象频频发生。

三、农村婚姻家庭现状产生的原因

1、历史原因。中国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封建时期,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尤其在农村,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还有滋生的土壤,并且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妻子被打是“家庭内部问题”,“离婚不光彩”,到头来,家庭矛盾越演越烈,轻者离婚,重者发生伤亡事件,给家庭、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社会原因。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经济条件好了,生活改善了,开始寻求一些刺激的、新鲜的东西,于是,有些人(大多数是男性)染上了“吃、喝、嫖、赌、毒”等恶习,有了这些恶习,势必要给家庭带来一定的影响,出现婚姻家庭矛盾;有些人玩起了“闪电式结婚、闪电式离婚”,对婚姻神圣的殿堂却来去自由。

随着农村人力资源流动,一些人选择到外地打工或发展,从此开始了“孔雀东南飞”的生活,大部分妇女在家务农,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和老人,男人外出打工、挣钱。不少男人挣到钱却忘记了糟糠之妻。有的丈夫在外养了“小女人”,妻子却不肯提出离婚,于是,宁可什么都忍受,宁可当保姆。

3、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我国法制建设是稳步发展,但是,还有相对不完善的地方。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受道德约束的地方多,而受法律约束的少。新《婚姻法》尚不够完善,缺乏对婚姻善意一方有效的救济措施。

四、改变农村婚姻家庭状况的对策与建议

1、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我们要充分发挥各媒体的作用,加打力度宣传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要对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念进行积极的引导,大力开展一些弘扬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创建和谐社会。

2、普及法律知识,强化相关法律求助措施,加大维权力度。加强《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将这些法律纳入普法总体规划,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妇女弄懂、弄通相关法律,提高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3、加大调研力度,从源头上作好婚姻家庭的稳定工作。婚姻家庭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挖掘影响婚姻家庭的原因,探索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路子,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发生。建立相应的社会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帮助。建立一些诸如妇女庇护所、婚姻家庭服务热线,目的在于当人们的婚姻家庭亮起红灯或出现问题时,她可以找到相应的地方或部门去倾诉、去讨教、去寻求帮助,使其尽快地摆脱困境,走出误区,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纠纷发生。公安机关发现家庭暴力要及时出警;司法机关要出台相关整治措施,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她们打官司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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