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社会调查报告多篇范文

(作者:[db:zuozhe]时间:2023-06-12 0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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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社会调查报告多篇

【第1篇】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工作报告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民只有循序从土地剥离出来,才能提高生活质量,才能加快现代化的步伐。党的十六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城乡统筹”就是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在工业化、城市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资源的优化组合。因此,部分农民失地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合理地离开土地,不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是多数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于农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但在具体操作中也应认识到,农民失去土地之时,便是政府引导农民建立长久生活基础的“历史性时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做好补偿工作。更要考虑到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为此,我们做了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分布和农民收入情况。到2003年底,奎文区共有人口33.9万人,城镇人口27.4万人,农村人口6.5万人。其中,城中无地村15个,人均0.2亩以下的村11个,0.2亩至0.5亩的村14个,0.5亩至1亩的村12个,1亩以上的村13个。钢厂工业园区共有12个村,6652人,劳动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积均在1.4亩以上。2003年全区农村经济收入32.5亿元,其中来自一产的3.9亿元,占11.8%;来自二产的18.1亿元,占55.7%;来自三产的10.5亿元,占32.5%。全区农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774元,占45.7%;经营性收入1467元,占37.8%;农业收入636元,占16.5%。农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个,最多的为潍州路街道杨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个村,最少的为钢厂工业园孙家村,人均2700元。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近年来,我区把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民就业通盘考虑,城乡统筹,优劣互补,在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同时,把街道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吸纳农民就业的主渠道,不断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进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从而形成了城乡一体,工农一体的大就业格局,促进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保持了就业局势稳定。

到2003年底,全区共有城镇从业人口89935人,农村劳动力34101人,其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28%,20—40岁的占32%,40—60岁的占40%。从事传统农业的0.77万人,占23.3%;在企业打工的1.28万人,占38.8%;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0.78万人,占23.6%;无业的0.44万人,占13.3%。无地村中,从村集体积累、村办企业效益等方面综合看,就业情况可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办集体企业效益比较好,村中80%—9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本村企业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谋职业。这些村就业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基本上无农村劳动力失业问题,生活安宁,社会稳定。如广文街道李家村,廿里堡街道南屯、廿里堡村,大虞街道东庄村等。广文街道李家村发挥集体经济优势,对自愿参与本村企业就工的村民实现全部就业。南屯村依托金宝集团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占全村劳动力的73.7%。大虞街道东庄村结合旧村改造,腾出黄金地段联合开发建设了早春园市场和沿街商业房,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据统计,全区在本村就工的农民达5980人,占全部劳动力的18%。

第二层面。部分近郊村,村办企业少,农村劳动力只有30%左右在村办企业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谋职业,大部分家庭比较富裕,就业压力不大。

第三层面。大部分远郊村、小部分近郊村无村办企业或村办企业效益不佳,部分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或自谋职业,还有部分无业,就业压力大。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廿里堡街道范家村、大虞街道刘家村等。

(三)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情况。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类指导,采取不同的投保办法,对村集体经济条件好的村,象廿里堡街道北王村,采取村集体投保,村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由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对村集体经济比较好的村,如北苑街道沙窝村、丁家,潍州路街道丁家道口村等,采取农民个人缴费与村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村里统一组织为适龄农民办理;对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减少、村民收入较好的村,如樱桃园街道西樱、樱南村,组织村民自己投保。目前,全区共有3979名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占农村人口的6.4%,其中无地农民2100人左右。二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近年来,立足区情实际,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在深入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逐步将街村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提高了社会保险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保障作用。同时,与经贸局、外经贸局联合下发了《奎文区个体私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应保尽保。到目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3711人。三是依靠村集体发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补助金等方式解决。村里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补偿金和村办集体企业收入。同就业情况相同,根据土地补偿金多少和企业效益好差,发放福利待遇也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土地补偿金多或村办企业效益好的,对农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东庄村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村民实行了退休,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生活费,节日期间发放面粉、食油等生活补助品,并且对村民住房及水、电、暖等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助。第二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体积累,也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给村民发100元生活补助费,一年发两次面粉。第三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差或没有企业,集体资金积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没有福利和补助金,只给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放3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费,由于资金有限,这部分资金积累一旦用完,则60岁以上老人的保障也无着落。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在其自身观念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随之而来的就业、保障等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也是解决农民转市民的关键。从目前情况看,失地农村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一方面,就业观念差。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饭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补助救济,认为就业仍然是村和集体的事,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差。对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充分的认识,这些问题在经济条件差的村表现的尤为突出。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观念淡薄。在调查中,有50%以上村民对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龄将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问题的回答是:到时候再说吧,先把眼前的吃饭、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就行。有些村领导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好的保障方法来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但没有达成村与村民的共识。

(二)社会保险开展难度大,覆盖面窄。从调查情况看,全区无地或少地村的社会保障当前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保障覆盖面窄。目前我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适龄投保人员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区大多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保障数额偏低。目前我区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大多数参保农民都存在缴费基数低,保障数额偏少的问题,尚达不到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区大多数村已无土地,但这部分村的村民多数还没有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生活补助少。由于村集体企业少或效益不佳,许多村资金积累不多,仅靠有限集体积累来对村民或仅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生活补助,且补助额度偏低。四是失业农民依然存在。农村无地后,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但有相当一部分中老年村民无业在家,仅依靠村积累或土地补偿金进行生活补助也难以维持长久。

由于上述现实问题的存在,加上我区8个街道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经济发展也不一样,对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了一定困难。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负债大于资产,村里也没有集体企业,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维持生活。如果参加农村社会保险,集体难以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还有的村村民有愿望、集体也有愿望,如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体有部分积累,但是不愿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资金为村民缴纳保险费。村民的经济水平也不一样,有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经济收入较高,不在乎参不参加保险,甚至不愿参加。有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学,也无力参加保险,造成了两极分化的问题。

(三)就业安置困难。 从我区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加上今后平均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将不断增大。从无业农民情况看,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失业比率比较高。具体分析:一是企业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有限,安置大龄下岗职工十分困难,再要安排失地农民的就业更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外地来的打工者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无地农民对工作挑肥拣瘦,这与外地农民工“肯吃苦、低报酬”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素质更低,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再就业困难重重。四是部分村办企业效益不佳,也使失地农民减少了就业机会。五是失地农民中“弱势群体”就业难尤为突出。这不仅包括身体上有缺陷的残疾人和体弱多病者,还包括40岁以上的妇女,50岁以上男子农民。这些人有土地补偿金,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旦补偿金用完了,生活将无着落。

(四)社会不安定因素多。失地农民中的青壮年由于无事可干,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报酬低,加上有一定补贴,就是在村里闲逛。他们因为年轻往往觉着生活无聊,于是或结伙闹事,或坑蒙拐骗干起违法勾当。此外,因土地出让或补偿金问题处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体上访因素增多。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对策建议

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研究解决征地费用偏低、就业困难等问题,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第2篇】关于失地农民生活状况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xx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原经济区升为国家战略之年,也是我校60年华诞。为响应xx向青年学生发出的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号召,全面领悟xx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回信精神,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提高我们的思想道德修养,充分发挥我们的开拓创新精神,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历练自己的青春历程。根据校团委的要求我们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的大一学生组建了一支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走访调查郑东新区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以期为郑州的和谐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打基础。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

对于一个大学生而言,敢于接受挑战是一种基本的素质。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能让我们更进一步了解社会,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我们希望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经过十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我们收获了很多,今天将我们的社会调查报告公布于众,希望我们的建议能够被采纳,衷心的祝愿失地农民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祝愿郑州的明天更加和谐美好。

【第3篇】失地农民生活现状调查报告

为了客观地反映我市失地农民的经济和生活现状,按照吴忠市委要求,城调队及时组织开展了失地农民现状抽样调查。此次调查抽取了吴忠市失地较多的某县两个乡及有代表性的户失地农民家庭。调查年以来的耕地被占用情况及失地后农民就业和生活现状。

一、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据调查,某县两个乡共有失地农民户,人数人,失地面积亩,占失地农民承包土地面积的。失地农民大部分分布在城乡结合部或工业园区。其中,失地超过千亩的某乡,达亩。

二、农民失地的原因及被占用土地的使用情况

据调查农民失地的原因较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化推进加快了建设用地,如街道、交通等建设用地。二是房地产开发用地。三是公益性基础建设用地,如自来水厂、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四是国家投资项目用地,如高速公路征地。五是市区东扩西移后办公楼用地。六是工业园区用地。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⒈失地后总体收入水平下降。据对户失地农民家庭的调查显示,农民失地前人均纯收入约元左右,失地后为元左右,比失地前减少元左右,下降。失地前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失地后为左右,比失地前增加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土地征用前,农民家庭食品消费如粮、菜主要靠自产自食,水消费不要钱,成本较低。现在基本上靠从市场购入,食品、水暖消费增加,导致了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而那些生活消费水平下降的农民,主要是就业形势不好、收入预期不乐观抑制了生活消费的增长。

⒉失地后就业形势严峻。土地被征用后,有的农民全部拿到了失地安置补偿费,有的农民只拿到了部分补偿费。在就业安置上,农民全部以自谋职业为生。在调查的家庭中,原来在外打工的继续打工,失地后原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因年龄偏大、受技能限制、有病等因素影响,在劳动年限内谋到职业仅占失地农民的左右。在有收入的就业人口中,在建筑工地打工,做生意,从事养殖业,从事其他职业。

⒊政府高度重视房屋建设,使失地后的农民能及时搬迁到新建的房屋内,现失地农民全部住上了新房。

⒋社会保障如养老、医疗保险不到位,低保覆盖面不高。由于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在农村推开,失地农民自身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意识差,到目前约有的人参加了商业保险。大部分失地农民还在等待政府出台政策、希望政府从政策、财力上支持他们参加社会保障即养老、医疗保险。另外,纳入低保的人群在增加。过去,在农村孤寡老弱病残靠土里刨食还能勉强维持基本的生活,进城后失去土地,可以这样说,这些人首先变为低保对象。因受政府财力有限的制约,约有的人才能享受到低保。

⒌失地农民在子女就学、医疗条件、交通、购物环境等方面都比过去方便多了,失地农民子女全部就近入学。

四、失地农民生活面临的困难及要求

近年来,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建设和开发区建设日新月异。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启动等势必需要占用农民土地,部分地区农民耕地逐年减少。调查结果显示,尽管从总体上看失地后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呈下降趋势。但大部分失地农民心态都比较平和,觉得征地是城市化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都能够正确对待,予以理解和支持。但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耕地被占用后,有些农民认为对自己的经济补偿费不合理,而且兑现也不及时,乡村截留较多。二是部分以土地为生的农民认为失去土地等于断了他们血脉,失去了自己及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活来源,担心将来生活遇到困难没法解决。三是一些中老年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失去土地后再就业的可能性较小,他们担心将来生病住院没有钱,子孙后代没有生活来源。如:一些年龄稍大的失地农民说,农村五六十岁的人还能干点农活,而没了土地他们还能干些什么呢?上班没人要,打工没力气。现在生活勉强维持,如果遇到生病,生活就更艰难了。今明两年村民靠吃补偿费过日子,过两年这些费吃完后,“坐吃山空”生活就麻烦了。四是那些失去土地后只能靠打工、开小卖部、从事饮食业等方式就业的农民担心就业不稳定,怕再一次“失业”,将来的生活来源没有保障。六、只给失地农民发一点补偿费的做法,正在造成大批“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与失去土地后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下降的部分农户进行了座谈,倾听了他们的意见和想法:一是希望生活困难问题能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关心。二是一些农民失去土地以后,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就业岗位,在其他工作岗位上的竞争一般处于弱势,就业困难,仅靠土地补偿费维持全家的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解决劳动力就业的问题,如有组织赴外地打工。三是一些失地农民,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又不懂技术,不知道搞什么致富项目,希望政府部门能无偿提供再就业

培训的机会,掌握一技之长取得谋生之道。四是一些失地农民想发展养殖业、经营第三产业,缺少场地、资金、技术,希望给予扶持帮助。如发放优惠贷款,政府部门给一些优惠政策,免费技术指导等等。五是针对目前失地农民最担心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今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对失地农民应区别对待,对那些只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应以土地换取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以土地换取就业机会等各种形式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第4篇】失地农民和就业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工作报告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民只有循序从土地剥离出来,才能提高生活质量,才能加快现代化的步伐。党的xx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城乡统筹”就是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在工业化、城市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资源的优化组合。因此,部分农民失地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合理地离开土地,不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是多数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于农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但在具体操作中也应认识到,农民失去土地之时,便是政府引导农民建立长久生活基础的“历史性时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做好补偿工作。更要考虑到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为此,我们做了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分布和农民收入情况。到2022年底,奎文区共有人口33.9万人,城镇人口27.4万人,农村人口6.5万人。其中,城中无地村15个,人均0.2亩以下的村11个,0.2亩至0.5亩的村14个,0.5亩至1亩的村12个,1亩以上的村13个。钢厂工业园区共有12个村,6652人,劳动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积均在1.4亩以上。2022年全区农村经济收入32.5亿元,其中来自一产的3.9亿元,占11.8%;来自二产的18.1亿元,占55.7%;来自三产的10.5亿元,占32.5%。全区农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774元,占45.7%;经营性收入1467元,占37.8%;农业收入636元,占16.5%。农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个,最多的为潍州路街道杨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个村,最少的为钢厂工业园孙家村,人均2700元。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近年来,我区把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民就业通盘考虑,城乡统筹,优劣互补,在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同时,把街道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吸纳农民就业的主渠道,不断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进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从而形成了城乡一体,工农一体的大就业格局,促进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保持了就业局势稳定。

到2022年底,全区共有城镇从业人口89935人,农村劳动力34101人,其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28%,20—40岁的占32%,40—60岁的占40%。从事传统农业的0.77万人,占23.3%;在企业打工的1.28万人,占38.8%;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0.78万人,占23.6%;无业的0.44万人,占13.3%。无地村中,从村集体积累、村办企业效益等方面综合看,就业情况可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办集体企业效益比较好,村中80%—9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本村企业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谋职业。这些村就业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基本上无农村劳动力失业问题,生活安宁,社会稳定。如广文街道李家村,廿里堡街道南屯、廿里堡村,大虞街道东庄村等。广文街道李家村发挥集体经济优势,对自愿参与本村企业就工的村民实现全部就业。南屯村依托金宝集团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占全村劳动力的73.7%。大虞街道东庄村结合旧村改造,腾出黄金地段联合开发建设了早春园市场和沿街商业房,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据统计,全区在本村就工的农民达5980人,占全部劳动力的18%。

第二层面。部分近郊村,村办企业少,农村劳动力只有30%左右在村办企业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谋职业,大部分家庭比较富裕,就业压力不大。

第三层面。大部分远郊村、小部分近郊村无村办企业或村办企业效益不佳,部分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或自谋职业,还有部分无业,就业压力大。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廿里堡街道范家村、大虞街道刘家村等。

(三)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情况。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类指导,采取不同的投保办法,对村集体经济条件好的村,象廿里堡街道北王村,采取村集体投保,村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由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对村集体经济比较好的村,如北苑街道沙窝村、丁家,潍州路街道丁家道口村等,采取农民个人缴费与村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村里统一组织为适龄农民办理;对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减少、村民收入较好的村,如樱桃园街道西樱、樱南村,组织村民自己投保。目前,全区共有3979名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占农村人口的6.4%,其中无地农民2100人左右。二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近年来,立足区情实际,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在深入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逐步将街村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提高了社会保险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保障作用。同时,与经贸局、外经贸局联合下发了《奎文区个体私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应保尽保。到目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

3711人。三是依靠村集体发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补助金等方式解决。村里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补偿金和村办集体企业收入。同就业情况相同,根据土地补偿金多少和企业效益好差,发放福利待遇也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土地补偿金多或村办企业效益好的,对农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东庄村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村民实行了退休,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生活费,节日期间发放面粉、食油等生活补助品,并且对村民住房及水、电、暖等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助。第二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体积累,也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给村民发100元生活补助费,一年发两次面粉。第三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差或没有企业,集体资金积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没有福利和补助金,只给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放3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费,由于资金有限,这部分资金积累一旦用完,则60岁以上老人的保障也无着落。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在其自身观念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随之而来的就业、保障等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也是解决农民转市民的关键。从目前情况看,失地农村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一方面,就业观念差。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饭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补助救济,认为就业仍然是村和集体的事,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差。对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充分的认识,这些问题在经济条件差的村表现的尤为突出。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观念淡薄。在调查中,有50%以上村民对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龄将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问题的回答是:到时候再说吧,先把眼前的吃饭、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就行。有些村领导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好的保障方法来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但没有达成村与村民的共识。

(二)社会保险开展难度大,覆盖面窄。从调查情况看,全区无地或少地村的社会保障当前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保障覆盖面窄。目前我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适龄投保人员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区大多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保障数额偏低。目前我区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大多数参保农民都存在缴费基数低,保障数额偏少的问题,尚达不到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区大多数村已无土地,但这部分村的村民多数还没有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生活补助少。由于村集体企业少或效益不佳,许多村资金积累不多,仅靠有限集体积累来对村民或仅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生活补助,且补助额度偏低。四是失业农民依然存在。农村无地后,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但有相当一部分中老年村民无业在家,仅依靠村积累或土地补偿金进行生活补助也难以维持长久。

由于上述现实问题的存在,加上我区8个街道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经济发展也不一样,对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了一定困难。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负债大于资产,村里也没有集体企业,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维持生活。如果参加农村社会保险,集体难以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还有的村村民有愿望、集体也有愿望,如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体有部分积累,但是不愿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资金为村民缴纳保险费。村民的经济水平也不一样,有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经济收入较高,不在乎参不参加保险,甚至不愿参加。有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学,也无力参加保险,造成了两极分化的问题。

(三)就业安置困难。 从我区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加上今后平均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将不断增大。从无业农民情况看,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失业比率比较高。具体分析:一是企业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有限,安置大龄下岗职工十分困难,再要安排失地农民的就业更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外地来的打工者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无地农民对工作挑肥拣瘦,这与外地农民工“肯吃苦、低报酬”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素质更低,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再就业困难重重。四是部分村办企业效益不佳,也使失地农民减少了就业机会。五是失地农民中“弱势群体”就业难尤为突出。这不仅包括身体上有缺陷的残疾人和体弱多病者,还包括40岁以上的妇女,50岁以上男子农民。这些人有土地补偿金,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旦补偿金用完了,生活将无着落。

(四)社会不安定因素多。失地农民中的青壮年由于无事可干,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报酬低,加上有一定补贴,就是在村里闲逛。他们因为年轻往往觉着生活无聊,于是或结伙闹事,或坑蒙拐骗干起违法勾当。此外,因土地出让或补偿金问题处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体上访因素增多。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对策建议

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研究解决征地费用偏低、就业困难等问题,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既要有别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又要考虑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相衔接。

(一)保障对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为被征地时的在册农业人口,具体保障人员,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由街道核准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并予以公示。

(二)保障形式。根据不同的年龄段,实行不同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的重点是劳动年龄段内和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

1.对征地时已经是劳动年龄段以上的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直接实行养老保障,并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账利率按实际收益率或不低于一年期银行同期利率确定(下同)。政府出资部分不记入个人专户,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以作调剂之用。缴费标准根据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全省平均预期寿命和我区的具体保障水平(含增长幅度等因素)等综合确定,一次性缴足(或不分年龄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或区别年龄分档缴纳)。保障对象享受的待遇应与缴费水平挂钩,与经济发展和承受能力相适应,原则上要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比照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确定。保障对象去世后,其个人专户中的本息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2.对征地时属于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人员),按实际测算标准(或不分年龄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或区别年龄分档缴纳)一次性缴足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为其建立个人专户。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纳的费用组成,政府出资部分也一并记入(记贩利率同上)。在其未就业时,可从征地调节资金中发放不超过两年的生活补助费,也可从征地安置补助费留存中解决;补助期满后仍未就业并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专户储存额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进行衔接和折算;就业后失业的,将其纳入失业保险渠道,不再享受生活费补助;因年龄偏大或其它原因不能就业的人员,在到达养老年龄时,可享受与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相同的养老保障待遇,其个人专户亦与之相衔接。缴费对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本息可依法继承。

3.对征地时未达到劳动年龄段的人员(16周岁以下),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助费。当他们到达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即作为城镇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

4、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对已经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到达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建立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制度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达到领取年龄后,分别领取养老金。

(三)资金筹集。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关键是要落实保障资金。本着“群众能接受,政府能承受”的原则,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予以筹集。其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交。同时,按照以上“三个一点”筹集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总额的5%,在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风险准备金,以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上述四部分资金,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负责统一办理,及时足额转入财政局开设的社保基金专户中,并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到位。

(四)资金管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含风险准备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不得转借、挪用或截留、挤占。要建立健全基金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安全运营和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在失地农民群体中,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占大多数,做好就业安置工作是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出路的根本保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总抓手,不断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实行“双向选择”的办法,由村办集体企业安置就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一)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推进农民市民化,城乡一体化,必须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就业的基础是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经济实力增强了,才能为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他们安居乐业。

1.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在解决劳动力就业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在资本积累阶段,尤其需要使用大量低成本的农村劳动力。因此,要继续依托失地劳动力所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借助征地补偿中村集体留存部分,凭借有利的区位优势,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和发展适度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4050人员,并同时享受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失地农民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农民参照下岗失业职工的办法,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同等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享受新办企业和小额贷款担保的优惠政策。

(四)健全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区、街、村(居)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及时的、有价值的就业信息,并为他们提供免费的中介服务。在条件较好且闲散劳动力多的村定期举办劳动力市场,免费进行职业介绍。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异地就业。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热线和网络,为劳动力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总之,在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保障问题上要通盘考虑,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双管齐下,全方位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使农村经济尽快融入市场经济发展的良性轨道,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

【第5篇】暑假关于失地农民生活状况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前 言

xx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是“xx”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原经济区升为国家战略之年,也是我校60年华诞。为响应xx向青年学生发出的“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号召,全面领悟xx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回信精神,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提高我们的思想道德修养,充分发挥我们的开拓创新精神,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历练自己的青春历程。根据校团委的要求我们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的大一学生组建了一支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走访调查郑东新区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以期为郑州的和谐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打基础。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

对于一个大学生而言,敢于接受挑战是一种基本的素质。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能让我们更进一步了解社会,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我们希望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经过十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我们收获了很多,今天将我们的社会调查报告公布于众,希望我们的建议能够被采纳,衷心的祝愿失地农民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祝愿郑州的明天更加和谐美好。

华北水院法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调查小组

xx年7月13日

目 录

前 言

一、调查背景

二、调查目的

三、调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

(二)调查时间、地点与进度安排

(三)调查范围、资料收集和分析方法

(四)抽样方案

(五)小组成员及分工

(六)问卷分析

四、调查总结

(一)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针对走访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五、附 录

一、调查背景

近年来随着大学的不断扩招,很多大学都建了新校区,各地区都形成了或大或小的大学城,其中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就是其中一个。为建设此高校园区,河南省曾征收龙子湖地区农民1.4万余亩土地,经过近十年的发展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始终受到国家领导人的关注,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民生问题摆在首要地位。为深入了解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我们特此展开本次走访调查。

二、调查目的

失地农民是一个国家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是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用地而失地的农民。

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征地的趋势成为必然,而世代以土地为生存依据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保障。对于目前农村存在的情况,一次性给付,不能解决问题。当征地补偿金花销完后,失地农民中相当多处在失业状态下的人,由于制度性障碍和农民经济承担能力,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率低,又不能享受失业、退休、医疗保障,造成大批“种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三无农民。如果处理不好,那么他们就将成为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本次调查将调查某一地区,切实的了解在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就业情况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情况。深入民情,了解民情。为完善失地政策提供实证资料和意见。

三、调查内容

(一) 调查对象

为配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拉大城市框架,把郑州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十年建新区”的跨越式发展目标,确保龙湖地区开发建设顺利进行,本地区的农民土地被依法征收,他们加入了失地农民的行列。因此这次调查就选择龙湖地区被征地农民200户,分三个安置地点,七个小区进行调查。

(a) 调查范围:贾岗小区、磨李小区、庙张小区等七个小区

(b) 调查对象:各个小区安置的失地农民

(c) 调查内容:郑东新区失地农民失地前后的生活变化

(d) 调查单位:户

(二) 调查时间、地点和进度安排

时间:七月三号——七月十三号

地点:贾岗小区、磨李小区、庙张小区等七个小区

进度安排:

a)前期准备阶段

7月3号

在学校湖边组织召开第一次小组会议,确定小组成员的分工,规划整个调查工作进程和安排后续任务。

7月4号

搜集资料,设计问卷。

b)调查实施阶段

7月5号至10号

进行200份问卷试调查,并总结调查注意事项。

c) 资料分析与整理阶段

7月11号

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d) 调查报告撰写阶段

7月12号至13号

在宿舍楼下召开小组会议,共同商定问卷初稿的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进行最后总结以及最后阶段的调查报告修改完善

(三) 资料收集和分析方法

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200份,其中在正式问卷调查开始之前派发了20份问卷进行了试调查,然后就调查过程和结果来分析具体的有效快速正确的调查具体决策。最后正式发送了180份调查问卷,收回180份问卷,回收率达到100%。

a) 资料收集方法:

? 自填式问卷:由调查员直接将调查问卷发放到失地农民手里

? 访谈法: 调查员直接访问并收集信息。

b)资料分析方法:

? 单变量描述统计和单因素分析

(四) 抽样方案

本次采用的抽样方法:简单随机抽样

第一阶段:选择调查小区

第二阶段:选择小区中的单元

第三阶段:从每个单元中随机抽取居民户

(五) 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郑雪艳 负责主持小组讨论、任务安排以及问卷设计和最后定稿。

成员:

信息采写员:赵广开 负责每日简报的撰写以及向各大网站和媒体投稿

照片采集员:张彬 负责每日照片的采集和筛选工作

走访调查员:张益 陈一鑫 赵青彦 何向前 负责每日的走访调查工作

(六) 问卷分析(我们将多选题的调查结果换算成了百分比)

1、您家失地前主要的收入来源?

a 种地 b 养殖 c 个体工商户 d 其他

2、您家失地后主要的收入来源?

a 外出打工 b 本地打工 c 个体工商户 d 其他

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1 :a.63.48% b.29.02% c.5.28% d.2.62%

2 :a.36.96% b.3.66% c.18.53% d.40.75%

通过以上两个问题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失地以前郑东新区失地农民大部分以种地为收入的主要来源,一小部分以养殖(渔业)为主要收入来源,更少的人从事个体经营。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后,不得不想方设法来维持生活,因此打工以及个体经营的比例就相对增加。通过调查可知,外出打工更受年轻人的青睐,而本地打工以中老年人居多,职业多以园林工人、清洁工等低收入工作为主,且工作不稳定。同时我们看到失地后农民主要收入来源选其他的占40.75%,这主要是因为我们调查的对象很多是中老年人,他们主要靠政府的养老金维持生活。

3、您家失地前的消费支出主要在哪些方面?

a 生活用品 b食物 c 建筑房屋 d交通 e其他

4、您家失地后的消费支出主要在哪些方面?

a 生活用品 b食物 c 建筑房屋 d交通 e其他

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3: a.30% b.9.07% c.30% d.9.82% e.15.32%

4: a.37.64% b.35% c.6% d.11.36% e.10%

统观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失地前后,农民的消费支出的各个方面有很大的区别。失地以前,大部分农民的主要花销集中在生活用品方面和建筑房屋方面,其他的方面相对较少。在大部分农民的观念中,他们努力一生就是为了自己的生活条件能有所提高,并且为他们的下一代安置好房子,因此花销主要集中在这两个方面。失地以后有较大变动。民以食为天,土地是农民的生活保障,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而土地被征收后,他们在食物上的消费支出明显增加。另外据我们的了解他们的教育与医疗投入相对也有所增加。

5、失地前您最担心的问题是?

a日常基本生活 b子女教育 c就业问题 d其他

6、失地后您最担心的问题是?

a日常基本生活 b子女教育 c就业问题 d其他

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5: a.20.06% b.14.08% c.24.09% d.42.12%

6: a.23.02% b.14.39% c.45.95% d.17.24%

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失地前后农民担心问题格局分布有所不同。失地以前,农民依赖土地,所以他们就更担心粮食收成问题,而其他的方面都是生活的基本因子,比较平均。失地以后,有了很大的变化。由于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发生变化,所以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就成了他们考虑的核心问题,这也反映了就业问题是社会各阶层普遍关心的问题。

通过对以上六个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也能看到他们目前越来越关注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这放映了他们逐渐融入了现代社会。

7、您觉得以前的生活幸福还是现在的生活幸福?

a 以前 b 现在 c 都一样

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a.30% b.50% c.20%

失地农民对失地前后的两种生活模式都有自己的看法,觉得各有各的好处。数据显示:50%的人认为现在的生活幸福,30%的人认为以前的生活幸福,20%的人认为无所谓,都一样。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的进步,失地农民的幸福感有所增强。他们体会到了现代社区生活带来的方便快捷,干净整洁,休闲娱乐设施也比较健全,国家的相关政策与举措给他们带来了很多实惠。而感觉以前生活幸福的人主要是因为失地以前拥有土地,生活安稳,虽然很累可心里踏实有安全感,而且邻里之间关系亲密。另外在我们的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有待提高,他们普遍反映在社区生活无所事事,另外与其他老年人的接触交流也少了,因此加强社区的文化建设非常必要。

8、您觉得小区亟待改善的地方是?

a 医疗设施 b生活基础设施 c 学校教育设施 d 其他

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a.43% b.24% c.16% d.17%

上述数据显示,小区亟待改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医疗设施方面,群众普遍认为在小区的医务室看病贵,报销比例小,生活基础设施也有许多继续改善的地方,在小区内平时家里的劳动力都在外打工,留在家的都是老人小孩,而老人在空余时间都是坐在小区里闲逛来打发时间,小区缺少必要的老人活动中心来满足小区里老人的平时闲余时间,建立一个功能完善,有利于老年人丰富空闲时间的活动中心是很必要的。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小区里的学校基本设施相对比较完善,但优秀的师资力量明显不足,从而形成了软件设施和硬件设施不协调的局面,所以补充个小区学校的师资力量是非常迫切的。

9、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征地补偿?

a 货币补偿 b.购房补偿 c其他 d没有补偿

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a 29.84% b 64.94% c、2.68% d 2.64%

征地补偿,一直是大多数人关注的问题,它对于农民失去土地以后的生计也是一个关键。以上数据反映出政府在对农民土地征收过程中主要实行的是购房补偿,也就是以低价或者以原来的住房面积一对一进行补偿。通过走访调查我们了解到,郑东新区各小区大部分是以低价购买政府补偿的70平方每人次的住房面积,而且基本都分到了房子,满足了失地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但是由于住房建设没有跟上征地拆迁进度,很多的住户都没分到足额面积的住房,而随着我国房价的不断上涨,部分失地农民也担忧低价购房价位也会不断上涨。

10、政府承诺的兑现情况?

a 完全兑现 b 部分兑现 c基本没有兑现

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a 13.3% b 53.3% c 33.4%

如以上所示,认为政府的承诺部分兑现的占53.3%,而完全兑现与基本没有兑现的分别占13.3%与33.4%。也就是说86.7%的失地农民家庭对征地补偿费用是有不满的。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基层政策落实不到位;2.基层干部对法令解释不完善,以至失地农民可能对自己的征地补偿费用产生疑问;3.基层管理不善,以至征地补偿发放不到位。对于这个问题,政府忽略了一点,大部分农民都是低学历或者是无学历的,有的甚至连字都不识,更何况对法令的研讨呢。基层干部办事作风不严谨,大部分农民反应他们村的大小干部或多或少的都富裕了,甚至与领导有关的人也从中获得了收益,而大部分平民都没有得到实惠。

11、政府在征地执行过程中的弊端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a拆迁问题 b 补助问题 c 社会保障问题 d 其他

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a 23.85% b 40.8% c 23.85% d 11.8%

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举措是好的,但同时也会出现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主要体现在补助问题上。同时我们也看到拆迁问题与社会保障问题也是失地农民关注的焦点,这反映出了失地农民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对自己未来生活状况的关注与担忧。

从九到十一题,我们可以看到目前郑东新区失地农民对征地补偿未到位的反映较大,对征地补偿款的利用情况不是很明晰,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存在些许担忧。因此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征地十年后政府将各种补偿费用一次性(目前这是不可能的)发给失地农民,失地农民能够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吗?他们的后续社会保障问题(如养老、子女的住房问题)怎么解决?

12、您目前对政府的要求?

a 补偿到位 b 安排好社会保障 c 其他

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a 50.32% b 20.94% c 28.74%

从以上的调查结果我们可以得出目前失地农民对政府的要求主要是将各项补偿款补偿到位,这反映了失地农民看重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发现失地农民没有认识到安排好后续社会保障这一长远利益的重要性,或许他们是对现实的顾虑吧,毕竟征地补偿款快十年了也没有完全补偿到位。

四、调查总结

(一)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

根据我们走访调查的问卷分析得出,郑东新区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主要出现的问题如下:

问题表现之一:农民失地导致的无业或待工人员较多,直接影响生活质量和前景。失地农民就业大多是一些没有劳动技能、劳动报酬低的行业,以绿化、环境卫生、治安等行业为多。有些村民是由开发单位安排就业,一般从事保安、环卫等简单劳动,这些失地又失业的农民一般文化素质较低,就业能力和社会生存竞争能力较差。另外,他们虽然在户口簿上已经成为居民,却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各种社会保障,而失地补偿又无法满足失地农民失业后的养老、医疗保障等等现实问题,这些情况都影响了他们对失地后生活前景的期望并形成对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排斥。

问题表现之二:失地农民因为生活困难,大多靠出租房屋维持生计。由于很多失地农民没有工作,加上国家的生活补助等各项补助资金相对较低,且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而提高,致使很多很多失地农民特别是老年人的生活相对困难。他们只有靠出租房屋来维持生计,但由于很多社区的房屋面积没有补偿到位和社区相对偏僻致使他们的收入相对减少。

问题表现之三:失地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单调。很多失地农民特别是中老年人反映他们住进社区以后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非常单调,他们经常闲着无聊,加上外来租房人员的冲击与邻居的交流也少了很多。

问题表现之四: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统一,有待完善。视每个区、乡镇和村子的经济情况及地理位置而定,养老、医疗保险无论从个人缴纳的情况,还是从实际领取的情况和享受的福利待遇上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不平衡性和不确定性。在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状况发展较好的村子,村民的集体福利待遇就好一些;在自然环境差、经济发展不景气的村子,福利待遇就差一些。失地农民变成市民容易,但是享受市民的各种保障权利难。尴尬的角色源于征地制度的缺陷。所有权的本意就是占有、使用和转让等处置权。农民和村集体作为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者却没有完全享有买卖土地的所有权人权利,这是造成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按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前者指城市,后者指农村。但事实上,唯有国家是土地买卖的合法主体。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但农民和农民利益代表者的村集体却无权享有所有者对土地的买卖处置权,农民无权作为卖者与购买土地的买者处在平等的谈判和签订契约的市场主体地位上,无论是为了公用事业的用地,还是商业用地,都必须先经过国家征地变为国有土地之后,由国家作为市场主体与开发商谈判土地交易合同,任何不经过国家征用土地,作为农村土地所有者代表的村民委员会私自与开发商达成的任何土地买卖协议都是无效的,这样开发建设的房屋是无法取得作为政府部门的“国土局”所颁发的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的,这样的房屋也就无法取得在房屋市场合法买卖的资格。于是,就出现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前提性地先经过国家征用变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开发建设的情况,也就出现了国家把土地征用后再作为生地或熟地卖给开发商出现的巨大“剪刀差”的问题,而作为市场主体的国家赚取的这部分超额利润实际上并没有用来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二)针对走访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首先从理论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社会保障,即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个人储蓄保障等一套完整的结构体系。总结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建设的经验,发现有以下几点:

(1)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趋势。社会保障在不同程度上向全民化、全面化的方向发展,是福利国家的政策目标。全民保障原则,推崇国家公民的平等的社会权利,主张由国家为每个公民、不分高低贵贱、提供起码的生活保障。如英国1946年的英国国民保险法,区别于以往社会立法的特点,就在于根据这一法案,几乎每个公民都可以享受社会保障。以日本为例。日本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经历了从萌芽起步到不断发展完善的半个多世纪历程,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和改革相关规定,使得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

(2)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基本生活保障被社会保障代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说明:首先,社会保障是缓解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矛盾的一种重要手段。社会保障作为国家介入、干预社会生活的途径,作为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起源于近代欧洲工业化初期。

(3)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筹资来源多元化。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强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政府财政的社会保障压力越来越大,为解决这个头号问题,各国都在将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多元化,其中个人缴费和社会保障税被高度重视。在欧盟,各国农民养老金计划筹资来源多样化,包括缴费、政府补贴和税收等。个人缴费份额在提高、政府补贴比例在下降,以避免原福利国家高福利的通病。在美国,社会保障税包括三个税目:社会保险(老年人、残疾人、遗属保障)、医疗保障以及失业救济。首先,农场主需要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其次农场主还要缴纳联邦失业税。再次,农场主还要缴纳自营职业税。

(4)对失地农民以高补偿的办法实施社会保障。在多数国家和地区,土地征用方都给土地所有者以较为满意的补偿,征用补偿通常由两部分组成:土地征用费和土地赔偿额。其中土地征用费相当于土地价值,一般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给足补偿;土地赔偿额是对土地权利人因征用而造成的经济及其他损失补偿。设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是各国对失地农民的通行做法,这有助于降低他们的风险,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内容应包括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失地农民医疗保障、为失地农民提供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5)农民在社会以保险税等的支付上享受着优惠。德国的社会保险税是分职业征收的。工人的社会保险税课税对象是工人的工资收入,税款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税率总计为35%。应税工资源共享收入的上限为工人平均工资的两倍左右。法国社会保障制度共包括四大类:普遍类(涵盖一般领薪者、学生和个人投保者)、农业类(面向从事农业的领薪者和非白领薪者)、非领薪(实业家、企业家、商人、手工业者和自由职业者)和特殊类(公务员和国有企业的雇员)。全国有99%的人口被纳入社会保障体制。韩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四个项目,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保险、产业灾害。社会保险金大部分由被保险者自己缴纳,但医疗保险和农村地区医疗保险国家负担的费用相对较多。

(6)土地权益转让补偿金可作为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日本实现工业化的进程情况和中国情况比较相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50年间,日本成功地从一个农业人口占将近四成的国家完成城市化,并将农村人口降低至4%。日本实行“国民皆保险”的社会保障体制,农民作为公民同城市居民享有同样的国民年金。

根据以上经验,在郑东新区推行社会保障制度应考虑以下几点:首先,完善社会保障条例,消灭社会保障中的真空地带;其次,对社会保障程度进行实地考察,一刀切和平均化是不可取的,对残疾人等特殊对待;第三,建立社会保障评分机制;第四,切实落实社会保障,建立社会保障反溃;第五,建立社会保障监管机制。

2、健全法制

对不合法的征地予以法律的打击,对征地过程中不法的行为予以法律的打击,对征地过程中采取不合法手段的人予以法律的制裁。一系列完善可行的土地征用法律法规作为保障是国外及我们台湾、香港地区的土地征用之所以得到很好执行的主要原因。“现在我国土地征用法律法规仅以《土地管理法》内所规定的为主,其他散见于各部门法或各行政法规之中,针对征地目的、程序、补偿以及征地纠纷的解决等问题缺乏具体的规范,导致征地的随意性很大,补偿安置存在极大的后遗症,征地中引发的责任无人承担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的损失没有得到完全的补偿”。xx年11月2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指出: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3、征地补偿实施到位

根据土地管理法,我国土地征用补偿项目设置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人的投资及土地所有权转移的一种补偿和购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土地投资的一种补偿;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是对农民由于征地失去土地保障后的社会安置问题进行的补偿,其实是变相的农民社会保障基金。

4、征地相关程序透明通畅

借鉴国外的经验,都有一套关于征地问题合理的程序规定。实际调查中,郑东新区并非是没有这样一套相关规定,只是规定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使征地手续变得隐晦,征地过程变得不透明。加上官员间的私自勾结,严重扭曲征地程序,加上上访路径不畅通。基层工作在实际意义上,就是部分基层官员的渔利行为。这样严重损害了政府在失地农民心目中的形象,更严重的造成了对共产党的信仰危机。可以说,征地程序的不通畅不透明,也是造成失地农民问题的一个直接原因。

其次针对郑东新区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一、尽快将征地补偿款补偿到位,兑现政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承诺,让老百姓体会到国家对他们的关注。

二、完善失地农民后续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适当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使他们体会到老有所养,另外要加强养老保险的普及,推进住房建设,尽快使所有失地农民都住进安置社区。

三、完善社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医疗、休闲、教育、治安)建设,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我们发现各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社区的治安状况直接影响了居民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四、加强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引导、鼓励失地农民创业,为失地农民创业提供便利。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可到高校大学生及教师寻求发展策略),争取创建适合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可结合本地特色及大学生这一广泛的消费群体和高校良好的科研文化氛围)。

五、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增强居民的归属感。社区发展的前提是居民认可喜欢这个新家,因而加强社区的文化建设至关重要。

六、加强对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决策、自我建设能力的培养,为社区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加强监督力度,做到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言论自由、为群众反应问题提供便利)。可以组建社区建设党员领导监督小组,时刻监督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

八、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可以利用大学生),在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居民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都不太了解,致使很多居民把国家给予养老保险当做征地补偿款,另外对国家给予的各项福利居民的说法差别很大,这充分说明居民的了解不够,国家的宣传没有到位。

九、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这一广大的优秀的群体承载着祖国农村建设的重任,让他们走进社区也许更能发挥他们的创新力。

十、建议国家号召广大有志青年走进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的建设注入新鲜的血液。青年的一代是社会前进的主力军,他们敢于创新,富有激情,把他们置身于基层能够改变我国基层领导缺乏创新性的局面。

最后我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够经常深入社区展开调研,积极的向人民群众讨教建设社区的良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附录

华北水院失地农民生活状况调查问卷

亲爱的居民朋友:

您好!我们是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小组的成员,首先十分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参与我们关于失地农民生活状况的调查。

为了了解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分析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特编此卷。本问卷将采取不记名的方式,您提供的信息仅作研究使用,并为您保密。请您按照真实的个人情况和想法认真作答。

十分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华北水院法学院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小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日

填写说明

1、请您把认为合适的答案号码填入括号内或者在__处填上适当的内容。

2、每个问题可选择一个或多个答案。

1、您失地前主要的收入来源?( )

a 种地 b 养殖 c 个体工商户 d 其他

2、您失地后主要的收入来源?( )

a 外出打工 b 本地打工 c 个体工商户 d 其他

3、您失地前的消费支出主要在哪些方面?( )

a 生活用品 b食物 c 建筑房屋 d交通 e其他

4、您失地后的消费支出主要在哪些方面?( )

a 生活用品 b食物 c 建筑房屋 d交通 e其他

5、失地前您最担心的问题是?( )

a日常基本生活 b子女教育 c就业问题 d邻里关系 e其他

6、失地后您最担心的问题是?( )

a日常基本生活 b子女教育 c就业问题 d邻里关系 e其他

7、您觉得以前的生活幸福还是现在的生活幸福?( )

a 以前 b 现在 c 都一样

8、您觉得小区亟待改善的地方是?( )

a 医疗设施 b生活基础设施(商场/休闲) c 学校教育设施 d 其他

9、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征地补偿?( )

a 货币补偿 b以地换地 c购房补偿 d 其他 e没有补偿

10政府的承诺的兑现情况?( )

a 完全兑现 b 部分兑现 c基本没有兑现

11、政府在征地执行过程中的弊端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

a拆迁问题 b 补助问题 c 社会保障问题 d 其他

12、您目前对政府的要求?( )

a 补偿到位 b 安排好社会保障 c 其他

我们的调查结束了,再次感谢您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张慧芳:《土地征用问题研究――基于效率与公平框架下的解释与制度设计》,经济科学出版社xx年5月第一版

2、钱忠好:《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创新研究(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xx年9月

3、张洪武:《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网络资料)

4、许宝健:《城市化进程中的农地转用问题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xx年8月

5、陈传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心理与市民化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xx年8月

6、孙晓明、刘晓昀、刘秀梅:《中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中国农业出版社 xx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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